(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648.10(a) 加州牙科委员会应制定并分发一份情况说明书,其中描述并比较可用于修复牙科患者口腔状况或缺陷的各种牙科修复材料的风险和功效。该情况说明书应包括: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648.10(a)(1) 描述可供专业人员用于修复口腔状况或缺陷的材料类别。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648.10(a)(2) 比较每种材料类别的相对益处和弊端。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648.10(a)(3) 比较每种材料类别相关的成本考量。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648.10(a)(4) 提及鼓励患者与牙医就材料进行讨论,并告知患者其选择。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648.10(b) 该情况说明书应由加州牙科委员会提供给所有执业牙医。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648.10(c) 加州牙科委员会应根据其认为的需要,更新(a)款所述的情况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