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科中度镇静的使用
Section § 1647
本节强调了在牙科实践中实施镇静时保持安全的重要性。它承认,虽然牙医过去保持了良好的安全记录,但现在越来越多的药物和技术需要更多的监管。法律指出,过去对镇静水平的定义未能完全涵盖牙科中使用的范围,因为镇静程度可能有所不同,有时甚至不可预测。因此,它强调,实施深度镇静或麻醉的人员必须符合特定的教育标准,尤其是在患者可能失去意识(无论有意或无意)的情况下。对于中度镇静,如果不太可能失去意识,则适用不同的教育标准。
Section § 1647.1
本节将“中度镇静”定义为一种状态,在此状态下,患者保持足够的清醒,能够回应简单的指令或轻微的触摸,并且无需帮助即可自主呼吸或维持正常心跳。中度镇静所使用的药物应足够安全,以防止患者意外地陷入更深、无意识的状态。如果患者仅在受到疼痛刺激时才做出反应,则不被视为处于中度镇静状态。
Section § 1647.10
如果您持有在2022年1月1日之前签发的意识镇静许可,您可以继续遵循该许可的规定,直到它到期。但是,如果您在2022年1月1日或之后获得新的或续期的许可,您就必须遵守本条中规定的新规则。
Section § 1647.2
如果牙医想在门诊为患者进行牙科治疗时使用中度镇静,他们需要有效的牙医执照以及全身麻醉或中度镇静许可证。对于13岁以下的患者,牙医的中度镇静许可证上还需要额外的儿科认可。患者处于镇静状态期间,牙医必须在治疗机构内。对于涉及幼儿的情况,除了牙医外,还应有两名额外的工作人员在场,其中牙医和一名工作人员需持有儿科生命支持认证。负责监测患者的工作人员应专注于监测,但可以在操作过程中协助完成短时间的任务。牙医还必须准备好处理任何意外的更深程度镇静。本规定不适用于局部麻醉或深度镇静等其他类型的麻醉。
Section § 1647.3
如果加州牙医希望施用或指示施用中度镇静,他们需要获得特殊许可证。为此,他们必须提交申请,并提供已完成60小时培训、20例镇静病例的证明,以及拥有所需设备和药物的证明。如果他们希望专门从事儿科镇静,则需要额外的培训和经验,包括对13岁以下患者的病例,以及儿科高级生命支持 (PALS) 认证。如果他们需要更多经验,则适用特殊规定,允许他们在监督下工作以满足要求。与这些程序相关的记录是保密的,并且必须遵守多项操作和监督标准。
Section § 1647.5
如果您持有中度镇静操作许可证,您需要在续期许可证之前完成15小时关于中度镇静的专门培训。这些学时将计入委员会设定的您总体的继续教育要求。
Section § 1647.6
在进行中度镇静之前,医护人员必须评估患者的身体状况并询问其病史。他们还必须详细记录这项评估和镇静过程,遵循委员会制定的具体规定。
Section § 1647.7
如果你想获得或更新在牙科诊所进行中度镇静的许可,委员会可能会要求对你和你的诊所进行检查。这包括检查你的设备、员工和操作流程。如果你未能通过检查,你的许可将被暂停,除非你在30天内通过复检。牙医需要至少每六年通过一次检查,否则他们可能会失去许可。完成所需课程的新申请人可以在现场检查前获得一年的临时许可。如果他们未能通过检查,临时许可将立即终止。委员会可以聘请专家进行这些检查,但只有委员会才能决定许可的颁发以及谁将接受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