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配镜师非居民眼科镜片配发师
Section § 2564.71
如果您在加利福尼亚州境外,并希望向加利福尼亚州的患者寄送眼镜产品(例如眼镜或隐形眼镜),您必须在加利福尼亚州验光委员会注册。此外,您只能在有有效处方的情况下寄送眼镜或隐形眼镜。
Section § 2564.74
如果你想在加州注册成为一名非居民眼科镜片配发师,你需要填写一份特定的表格并支付所需费用。这份表格必须包含你的企业名称、地址、委员会颁发的任何注册号,并指定一名在加州能为你接收法律文件的代理人。此外,如果你的企业名称或地址等信息有任何变更,你需要在30天内书面通知委员会。
Section § 2564.75
本法律规定了非居民眼科镜片销售商在加州注册的条件。他们必须遵守其所在州的法规,保持良好信誉。他们需要服从委员会的要求,保留三年的发货记录,并通过免费电话每周至少提供六天的客户支持。他们必须警告患者隐形眼镜可能引起的眼部问题,并在广告中披露任何会员费或运费。非居民销售商必须提供用于处方核实的联系方式,并避免声称无需核实处方即可销售镜片。
Section § 2564.76
Section § 2564.7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或其雇员表现出不称职、重大过失、不诚实、欺诈行为,或者他们犯下了可能导致拒绝执照的罪行,那么他们的证书可能会被拒绝、暂停或撤销。如果他们违反了特定的相关规定,证书也可能被收回。这些处理程序将根据《政府法典》中规定的具体流程进行。
Section § 2564.78
如果您是在加州注册的非居民,从事隐形眼镜或眼镜的配发工作,您的注册有效期为24个月。在到期之前,您需要填写一份表格并支付续期费用以保持其有效。
Section § 2564.79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非居民眼科镜片配发师的收费标准。它为申请费、首次注册费、续期费和滞纳金设定了最低和最高金额。此外,补发遗失或损坏的注册证也有固定费用。加州验光委员会可以调整这些费用,但不能超过合理的监管成本。所有收取的费用都将存入验光基金,用于支持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Section § 2564.80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违反本章规定的人,每次违规可能被处以1,000美元至35,000美元的罚款。这些罚款将交给加利福尼亚州验光委员会,用于帮助他们管理和执行相关规定。委员会还将制定如何实施本条的规则,并会考虑处罚、过往行为以及违规的严重程度等因素。任何与本法律相关的程序都必须遵循政府法规中另一部分规定的具体程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