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27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帮助加州那些有酒精、药物或心理健康问题的注册护士。目标是支持这些护士,使他们能够康复并安全地重返工作岗位,同时不危及公众。注册护士委员会不应惩罚他们,而应设立一个自愿计划来帮助他们康复。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注册护士委员会应寻求方法和途径,以识别并康复因滥用酒精和其他药物或因精神疾病而能力可能受损的注册护士,从而使受此困扰的注册护士能够康复并以不危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的方式返回护理执业。立法机关的意图还在于,注册护士委员会应通过设立一项干预计划作为传统纪律处分的自愿替代方案来实施这项立法。

Section § 2770.1

Explanation

法律的这一部分解释了一些特定术语。“局”指的是注册护士局。“委员会”是指一个名为干预评估委员会的特别小组。“项目经理”是负责干预项目的人,他应该有处理药物滥用问题的经验。

本条中使用的术语如下: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a) “局”指注册护士局。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b) “委员会”指本条设立的干预评估委员会。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c) “项目经理”指干预项目的员工经理,由该局执行官指定。项目经理应具备处理药物滥用问题的背景经验。

Section § 2770.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讨论关于正在寻求帮助或已参与干预计划的注册护士的报告时,举行非公开会议,而不是公开会议。保护相关护士的隐私是举行这些闭门会议的关键原因。

Section § 2770.11

Explanation

如果注册护士想参加康复干预项目,他们必须同意遵守为他们设计的项目。如果他们不遵守项目,可能会被开除,并且他们的姓名和执照号码将报告给委员会。如果护士被拒绝加入或被项目开除,并且对自身或他人构成风险,他们的信息和项目记录将被发送给委员会,委员会可以在未来的任何纪律处分中利用这些记录。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1(a) 每位申请参加干预项目的注册护士,应当同意配合由委员会设计并经项目经理批准的康复项目。任何未能遵守康复项目的行为,可能导致该注册护士终止参与项目。因任何原因(成功完成除外)被终止参与项目的注册护士的姓名和执照号码,应当报告给委员会的执法项目。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1(b) 如果项目经理认定,被拒绝加入项目或被项目终止的注册护士对公众或其自身的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项目经理应当将该注册护士的姓名和执照号码,连同其所有干预项目记录的副本,报告给委员会的执法项目。委员会可以将在本款下收到的任何记录用于任何纪律处分程序。

Section § 2770.1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注册护士完成干预计划后,其相关记录的处理方式。一旦成功完成,所有相关记录都会被删除。护士参与该计划的任何记录都是保密的,不能用于法律诉讼,除非护士在纪律处分过程中提及这些记录,起诉理事会,或者声称理事会的行动延迟造成了损害。如果护士有上述任何行为,他们将放弃其在干预计划方面的保密权利,放弃的范围仅限于核实其主张所需的程度。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2(a) 委员会和项目经理酌情认定注册护士已成功完成干预计划后,所有与该注册护士参与干预计划相关的记录均应清除。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2(b) 所有与注册护士参与干预计划相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记录以及诉讼记录均应保密,且不受证据开示或传票的约束,但第2770.11条 (b) 款和 (c) 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2(c) 如果注册护士有以下任何行为,则应视为其已放弃与干预计划保密性相关的任何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2(c)(1) 在提出指控、问题陈述或根据第1章第12.5条(从第820条开始)提交强制检查申请后,在纪律处分程序的任何阶段,提供与干预计划任何方面相关的信息。该弃权应仅限于核实或驳斥注册护士披露的任何信息所必需的信息。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2(c)(2) 就干预计划的任何方面对理事会提起诉讼。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2(c)(3) 在针对一项纪律处分行动的辩护中,基于导致注册护士参与干预计划的投诉,声称他或她因涉嫌违规行为与提出指控之间的时间间隔而受到损害。该弃权应仅限于记录注册护士参与干预计划时长所必需的信息。

Section § 2770.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如果有人报告了护士参与干预计划的情况,并因此报告被起诉诽谤,委员会负责为他们提供法律代理。

Section § 2770.1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委员会制作关于其处理案件的报告,包括有多少案件被受理、拒绝,或是否合规地完成。此外,委员会必须定期分析其项目的成本。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4(a) 委员会应制作报告,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受理、拒绝或因合规或不合规而终止的案件数量的信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14(b) 委员会应对该项目进行定期成本分析。

Section § 277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在加州设立了干预评估委员会,专门处理化学依赖和精神疾病相关问题。每个委员会由五名成员组成:三名在化学依赖或精神科护理方面有专长的注册护士,一名专门治疗成瘾或精神疾病的医生,以及一名对这些领域有了解的公众成员。这些成员由一个理事会任命,任期不超过四年,且任命需要理事会多数票通过。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2(a) 州内特此设立一个或多个干预评估委员会,由理事会负责设立。每个委员会应由理事会任命的五人组成。任何理事会成员均不得在任何委员会任职。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2(b) 每个委员会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2(b)(1) 三名持有有效加州执照的注册护士,在化学依赖或精神科护理领域表现出专业知识。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2(b)(2) 一名持有有效加州执照的医生,专门从事成瘾性疾病或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2(b)(3) 一名在化学依赖或精神疾病领域具有知识的公众成员。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2(c) 任命委员会成员须经理事会多数票通过。每次任命均由理事会酌情决定,任期不超过四年。理事会可自行决定错开首批任命成员的任期。

Section § 2770.3

Explanation
委员会成员有权获得每日津贴,并可报销依照其他法律规定产生的费用。

Section § 2770.4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委员会在会议期间开展正式事务时,至少必须有三名成员在场。要做出任何决定或采取行动,超过半数的委员会成员必须同意。

Section § 2770.5

Explanation
每个委员会都要从自己的成员中选出一位主席和一位副主席。

Section § 2770.6

Explanation
这条法律规定,一个专门的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实施本条文中的各项规定。

Section § 277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注册护士如何参与旨在解决专业问题的干预计划。参与是自愿的,适用于主动申请加入的护士。正在接受调查的护士可以加入该计划,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参与不一定会停止正在进行的调查或纪律处分。无论是否参与干预计划,委员会仍可调查过去、现在或未来的不当行为。如果护士在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时被移出或退出计划,其治疗记录可在未来的纪律处分中使用。最后,不遵守计划规则的护士将因任何不当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并会被报告给委员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7(a) 委员会应制定接受、拒绝或终止注册护士参与干预计划的标准。只有自愿申请参与干预计划的注册护士才能参与该计划。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7(b) 正在接受委员会调查的注册护士可通过联系委员会申请加入干预计划。在授权注册护士加入干预计划之前,委员会可要求因违反本章或本法典任何其他规定而正在接受调查的注册护士签署一份理解声明,声明该注册护士理解,任何原本可作为纪律处分依据的违规行为仍可能被调查,并可能根据本节成为纪律处分的对象。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7(c)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7(c)(1) 接受或参与干预计划均不应妨碍委员会调查或继续调查,或(除本分节另有规定外)对任何注册护士在参与干预计划之前、期间或之后实施的任何不专业行为采取或继续采取纪律处分。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7(c)(2) 委员会可酌情调查针对参与干预计划的注册护士的投诉。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7(c)(3) 除非注册护士退出或被终止参与干预计划,否则不得对其在参与干预计划之前或期间实施的行为采取纪律处分。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7(d) 所有注册护士均应签署一份理解协议,即当计划经理或干预评估委员会认定持证人对公众健康和安全构成威胁时,退出或被终止参与干预计划,将导致委员会在纪律或刑事诉讼中使用干预计划的治疗记录。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7(e) 任何因未能遵守计划要求而被终止参与干预计划的注册护士,将因在参与干预计划之前、期间和之后实施的行为而受到委员会的纪律处分。曾接受委员会调查并被干预评估委员会终止参与干预计划的注册护士,应由干预评估委员会向委员会报告。

Section § 2770.8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一个委员会的职责,该委员会协助为需要干预的注册护士提供项目。该委员会在干预项目经理的指导下,评估希望加入项目的护士,并推荐适当的治疗服务。他们还会审查护士的进展,并确定他们是否可以安全地继续或恢复护理工作。会议的目的是讨论参与请求,并为干预计划提出具体建议,包括必要的治疗和监督。

根据本条设立的委员会在干预项目经理的指导下运作。项目经理负有审查和评估委员会建议的首要责任。每个委员会应具有以下职责: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8(a) 根据委员会规定的指导方针,评估那些请求参与项目的注册护士,并提出建议。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8(b) 审查并指定干预项目中的注册护士可能被转介至的治疗服务。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8(c) 接收并审查有关参与项目的注册护士的信息。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8(d) 考虑每个参与项目的注册护士是否可以安全地继续或恢复护理执业。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8(e) 必要时召开会议,审议注册护士参与干预项目的请求,并审议有关参与项目的注册护士的报告。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2770.8(f) 就干预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向项目经理提出建议,针对每个参与项目的注册护士,包括治疗、监督和监测要求。

Section § 277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希望加入特定项目的注册护士都必须被告知该项目如何运作、他们需要做什么,以及如果不遵守规定可能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