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干预计划
Section § 2770
这项法律旨在帮助加州那些有酒精、药物或心理健康问题的注册护士。目标是支持这些护士,使他们能够康复并安全地重返工作岗位,同时不危及公众。注册护士委员会不应惩罚他们,而应设立一个自愿计划来帮助他们康复。
Section § 2770.1
法律的这一部分解释了一些特定术语。“局”指的是注册护士局。“委员会”是指一个名为干预评估委员会的特别小组。“项目经理”是负责干预项目的人,他应该有处理药物滥用问题的经验。
Section § 2770.10
Section § 2770.11
如果注册护士想参加康复干预项目,他们必须同意遵守为他们设计的项目。如果他们不遵守项目,可能会被开除,并且他们的姓名和执照号码将报告给委员会。如果护士被拒绝加入或被项目开除,并且对自身或他人构成风险,他们的信息和项目记录将被发送给委员会,委员会可以在未来的任何纪律处分中利用这些记录。
Section § 2770.12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注册护士完成干预计划后,其相关记录的处理方式。一旦成功完成,所有相关记录都会被删除。护士参与该计划的任何记录都是保密的,不能用于法律诉讼,除非护士在纪律处分过程中提及这些记录,起诉理事会,或者声称理事会的行动延迟造成了损害。如果护士有上述任何行为,他们将放弃其在干预计划方面的保密权利,放弃的范围仅限于核实其主张所需的程度。
Section § 2770.14
本法律条款要求委员会制作关于其处理案件的报告,包括有多少案件被受理、拒绝,或是否合规地完成。此外,委员会必须定期分析其项目的成本。
Section § 2770.2
Section § 2770.7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注册护士如何参与旨在解决专业问题的干预计划。参与是自愿的,适用于主动申请加入的护士。正在接受调查的护士可以加入该计划,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参与不一定会停止正在进行的调查或纪律处分。无论是否参与干预计划,委员会仍可调查过去、现在或未来的不当行为。如果护士在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时被移出或退出计划,其治疗记录可在未来的纪律处分中使用。最后,不遵守计划规则的护士将因任何不当行为而受到纪律处分,并会被报告给委员会。
Section § 2770.8
本节解释了一个委员会的职责,该委员会协助为需要干预的注册护士提供项目。该委员会在干预项目经理的指导下,评估希望加入项目的护士,并推荐适当的治疗服务。他们还会审查护士的进展,并确定他们是否可以安全地继续或恢复护理工作。会议的目的是讨论参与请求,并为干预计划提出具体建议,包括必要的治疗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