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 2000-2529.8.1执行
Section § 2220
本节解释了加州负责监管医师和外科医生的委员会,其职责是针对违反医疗法规的人员执行规定。他们的工作是调查关于不专业行为的投诉,无论这些投诉是来自公众还是其他来源。他们还会调查因医生失误导致伤害而产生的大额经济和解。如果任何报告暗示存在严重不当行为,他们应在30天内迅速采取行动,以决定是否需要采取暂停执照等紧急措施。
Section § 2220.01
这项法律要求局长在2022年3月1日前任命一名独立执法监督员,负责评估委员会两年的执法工作。该监督员必须公正,且此前不得与相关组织有任何关联。他将监督投诉的处理方式以及纪律处分是否一致和及时。他们将查找任何偏见,特别是针对有色人种医生的偏见,并提出改进或节约成本的措施。监督员必须提交两次报告:一份初步报告不迟于2023年1月,一份最终报告不迟于2023年7月。这些报告应向公众公开,且委员会须承担监督员的费用。监督员不管理委员会,但委员会必须与他们合作。
Section § 2220.05
加州医学委员会和加州足病医学委员会必须将工作重点放在对公众安全构成最高风险的医生案件上。这些需要紧急处理的案件包括导致患者伤害的严重过失、影响患者安全的药物滥用、过量或不当开具药物或大麻、性行为不当以及在受影响状态下行医。尽管他们可以优先处理其他类型的行为不当,但这些案件的优先级别不能超过上述严重问题的优先级别。委员会还必须每年报告针对每个优先案件所采取的行动。
Section § 2220.08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何处理关于医生护理质量的投诉。在调查之前,投诉必须由医学专家审查,以确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行动。这些专家会查看患者记录、医生的陈述以及其他专家意见。如果请求的信息在 10 个工作日内未提供,专家仍然可以进行审查并可能进行调查。董事会也可以在必要时采取紧急行动。
Section § 2220.1
这项法律规定,在结案关于医疗专业人员护理质量的投诉之前,委员会必须尝试与投诉人、患者或其代表进行面谈,除非投诉是匿名的。如果在30天内没有收到回复或面谈请求被拒绝,委员会可以在适当的情况下结案投诉。但是,如果之后提供了新的相关信息,投诉可以重新启动。此程序只有在委员会获得额外人员配置后才能开始实施。
Section § 2220.2
Section § 2220.5
这项法律规定,只有加利福尼亚州医疗委员会才能调查或启动针对根据第2050条获得证书的医生和外科医生的纪律处分行动。调查或启动纪律处分行动包括就医生违反《医疗执业法》或其他相关法律的行为与医生进行的任何沟通。此外,任何关于医生职业行为或能力的投诉,都必须根据《民法典》第43.96条中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理。
Section § 2220.7
这项法律规定,医生不得在与其医疗执业相关的纠纷和解协议中包含某些条款。具体来说,他们不能阻止任何人与医疗委员会沟通或合作、向委员会提出投诉,或撤回已向委员会提出的投诉。任何此类条款都是无效的,因为它们违反了公共政策。试图使用这些条款的医生可能会受到医疗委员会的纪律处分。
Section § 2221
本节解释了,如果有人行为不专业或做了通常会导致执照被吊销的事情,委员会可以拒绝颁发医疗执照。委员会可能不会直接拒绝,而是提供一种临时执照,这种执照会附带一些条件,例如在监督下工作、限制开药或参加治疗计划。如果颁发了临时执照,其条款可以在正式请求审查后由委员会修改或终止。如果申请人因某些罪行必须注册为性犯罪者,其申请将被自动拒绝,除非这仅仅是轻微的轻罪。如果申请被拒绝,申请人至少三年内不能重新申请,但如果有充分理由,这个期限可以缩短到一年。任何颁发的临时执照都将在委员会网站上公开显示十年。
Section § 2221.05
Section § 2221.1
该法律规定,医疗委员会可以调查并惩戒不遵守感染控制指南的医生和足病医生,因为这可能导致艾滋病毒和乙型肝炎等疾病的传播。如果有正当理由,例如在标准的器官移植过程中,则可以例外。委员会应与其他医疗委员会协商,以确保在这些规定上保持一致,并且必须告知执业专业人员最新的感染控制安全措施。
Section § 2222
这项法律赋予加州足病医学委员会职责,负责执行标准并处理足病医生可能出现的任何专业失误。如果足病医生违反规定,委员会可以拒绝颁发执照或有条件地颁发执照,并在必要时决定撤销或暂停执照。他们遵循与其他医疗专业人员类似的特定程序,以确保听证会的公平性和执法的一致性。
Section § 2224
本节解释说,虽然董事会可以将调查和检查等某些任务委托给执行董事或其他人员,但它不能将对执照持有人采取纪律处分的最终决定权下放。这项权力仍由董事会保留。然而,执行董事被允许最终确定某些类型的决定,例如因缺席或经同意的执照放弃而产生的决定。
Section § 2225
本法律规定,通常适用于医患沟通的保密性,在医疗委员会或检察长对医生行为投诉进行调查时,不保护相关信息。患者姓名在调查程序中除非必要,否则应保密。调查人员可以调查任何涉嫌违规行为,并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或在涉及执业者业务运营的情况下,查阅相关文件。在涉及患者死亡的案件中,如果未能联系到已故患者的代表,可以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审查医疗记录,以确定医生的行为是否不当。除非有正当理由延迟,否则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要求的文件。未能提供这些文件将被视为不专业行为,并且检查不应干扰医疗运营。
Section § 2225.3
如果您曾向加州足病医学委员会或总检察长提供任何原始文件,他们必须在一周内将这些文件归还给您。
Section § 2225.5
本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要求医生或医疗机构提供患者经认证的医疗记录,并且患者已书面同意,那么他们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这些记录。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可能面临每天1,000美元的罚款,直到他们交出记录为止,最高罚款为10,000美元。对于拥有电子记录的机构,时间限制更短。如果在法院命令后仍不遵守,他们可能再次被罚款,甚至面临更严重的处罚,例如吊销执照或监禁。这些处罚是根据特定的程序规则设定的。经认证的记录是指由提供者核实的记录,医疗机构包括持牌诊所和医疗设施。
Section § 2225.7
Section § 2226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机构,例如医疗质量司或特定的高级助理检察长,检查医院是否遵守某些规定。他们可以查看病历,并要求医院报告是否遵守了具体规定。只有获得许可的医生才能被授予这项检查权力。
Section § 2227
Section § 2227.3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授权其执行董事向持证人发送一份保密建议函,前提是存在与患者护理无关的轻微投诉。这封函件可以建议持证人参加一些教育课程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来解决问题。如果持证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则被视为不专业行为。该函件和投诉会保存三年,如果没有新的投诉,就会被清除。委员会还需制定具体规则来实施这一程序。
Section § 2227.5
Section § 2228
这项法律赋予委员会或加州足病医学委员会权力,通过将持证人置于缓刑期来惩戒他们。这包括几项不同的措施:要求他们接受额外培训并通过考试;要求他们接受由委员会选定的医生进行的医学检查;限制他们可以从事的医疗执业类型;或者,除非他们的问题与护理质量差有关,否则可以要求他们进行社区服务以替代其他处罚。
Section § 2228.1
这项法律要求处于缓刑期的医生在缓刑令发布后的首次就诊前,告知患者其缓刑状态。他们必须披露缓刑期限和任何执业限制等详细信息。除非情况紧急或适用其他例外情况,否则患者必须被告知。此外,委员会必须在医生的在线个人资料页面上清晰展示缓刑详情,帮助患者获取有关缓刑原因和条款的信息。
Section § 2228.5
这项法律规定,医生在仅凭大麻使用或THC药物检测阳性结果而拒绝治疗或用药之前,必须对患者进行单独评估。经医生推荐的医用大麻使用不应被视为非法药物使用。医生按照本法规定治疗患者不会受到处罚。“合格患者”的定义见其他条款,“具有医学重要性”指经医生确定,大麻使用可能影响治疗效果、造成伤害或不适合治疗。
Section § 2229
医疗质量司、加州足病医学委员会以及相关法官在对医疗专业人员进行纪律处分时,主要目标是保护公众。他们应旨在帮助被许可人(如医生)康复,除非这与公共安全相冲突。如果因缺乏继续教育而出现问题,他们可能会限制该专业人员的执业范围以解决这些问题。如果帮助专业人员与保护公众之间存在冲突,那么保障公众安全是最高优先事项。
Section § 2230
本法律解释了如何处理针对持证专业人士或执照申请人的非专业行为程序。这些程序必须遵循《行政程序法》中规定的程序。健康质量执法科的高级助理检察长负责起诉这些案件。此外,一旦采取纪律处分,由委员会指定的小组所作的任何决定都是最终决定。
Section § 2230.5
Section § 2231
这项法律允许行政法法官在处理其官方或法庭裁决中,认可那些被广泛接受或已证实的信息时,使用某些特定程序。
Section § 2232
如果持有医疗执照的人被判犯有某些严重罪行或被要求登记为性犯罪者,其执照将自动被吊销。他们将收到通知,并可在30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此规定不适用于仅因轻微罪行而登记的人。即使定罪被上诉并推翻,执照吊销也会停止,但其他纪律处分仍可能发生。认罪也算作定罪,并且此特定的吊销程序优先于其他程序。
Section § 2232.5
如果医生被判犯有某些严重罪行,其医疗执照将自动暂停,并可能被吊销。这包括性行为不当、严重重罪以及非法处理芬太尼等罪行。暂停或吊销将一直有效,直到定罪最终确定或上诉程序结束。但是,如果医疗委员会认为公平,它可以选择不暂停或不吊销执照。医生可以在暂停或吊销执照命令发出后30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但听证会只会决定处罚的类型,而不会讨论该罪行是否与医疗执业相关。
Section § 2233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调查后,向医生发出公开谴责信,而不是提起正式指控。这种谴责可能包括强制性培训。医生必须在30天内书面同意或不同意这项谴责,但委员会可以延长这个期限。这类谴责仅适用于轻微违规行为,并需遵循特定的指导方针。
Section § 2234
本法律要求委员会对任何被指控有不专业行为的医疗执照持有人采取行动。不专业行为包括违反本章规定、重大过失、重复的过失行为、不称职,或从事与医生职业相关的欺诈或腐败行为。它还涵盖了本应导致证书被拒绝的行为、无故未能参加委员会面试、试图阻止患者向委员会提供医疗记录,以及影响他人不举报或不作证反对持证人的行为。实质上,他们可能因严重的职业失误或不当行为而面临后果。
Section § 2234.1
本法律规定,医生不会仅仅因为使用替代或补充医学(例如治疗莱姆病)而受到纪律处分,前提是他们遵守某些指导原则。这些原则包括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进行彻底检查、有正当的医学理由进行治疗,并告知患者常规治疗方案以及医生的资质。治疗不得延误或阻碍传统诊断,也不得造成严重伤害。“替代或补充医学”指的是那些不被广泛使用但潜在益处大于风险的治疗方法。法律承认新的医疗实践可能需要数年才能普及,因此应考虑新的方法,特别是对于在加州尚未得到充分认可的疾病。
Section § 2236
如果医生因与其工作相关的罪行被定罪,这将被视为专业不当行为。当医生面临严重犯罪指控时,检察官必须立即通知医疗委员会,并且法院档案中应注明该人是医生。如果被定罪,法院必须迅速将定罪记录发送给委员会。委员会可以调查犯罪细节以决定惩罚。即使医生选择不抗辩,这仍被视为定罪。
Section § 2236.1
如果医生被判重罪并入狱,他们的行医执照将自动暂停,即使他们已经对判决提出上诉。医疗质量管理局将决定暂停期限并通知医生。如果重罪与医生职业相关,执照将一直暂停,直到上诉期结束或判决最终生效。对于谋杀或性犯罪等某些严重案件,其与医疗职责的关联性是推定成立的,无需举行听证。医生可以在判决最终生效前要求就处罚问题举行听证,但如果判决后来被推翻,任何处罚都将自动停止。定罪过程中的证据可以在听证中使用,并且通常的执照暂停规定不适用于此类情况。
Section § 2236.2
如果医生因轻罪被定罪并被监禁,他们的医疗执照将自动暂停。一旦医生获释,在委员会收到通知后,他们的执照应在五个工作日内重新激活。委员会将决定需要何种通知。此外,执照暂停的原因会在委员会的网站上公布。
Section § 2237
这条法律规定,如果某人因违反与危险药物或受管制物质相关的法律而被定罪,这将被视为不专业行为。认罪答辩、有罪裁决,或不抗辩答辩(即“不争辩”),都为此目的被视为定罪。如果定罪未被上诉,或在上诉中被维持,则可以施加纪律处分或拒绝颁发专业执照。即使该人被允许在特定条件下更改答辩或清除记录,此规定也适用。
Section § 2239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名执业医疗专业人员以对自己、他人或其安全行医能力有害的方式使用毒品或酒精,则构成非专业行为。如果他们因此类行为被定罪,则该判断将得到确认。即使认罪答辩后来被撤回或撤销,就执行本法而言,仍视为定罪。医疗委员会可以根据这些定罪对执照进行纪律处分或拒绝颁发。
Section § 2240
如果医生在加州医院外进行医疗操作,且患者死亡或被转院治疗超过24小时,医生必须在15天内向相关部门报告。报告需包含患者姓名、涉及的医院以及转院原因等详细信息。提交报告时,患者和医生的身份信息应保密,但完整报告必须存入患者病历。委员会将汇总这些数据并发布年度报告。2002年1月1日之后,这些数据将提交给医疗保健获取和信息部。不遵守此法律将被视为职业不当行为。
Section § 2241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医生如何为患有物质使用障碍的患者开具药物。医生可以开具、配发或施用药物,但通常不能用于维持治疗或戒毒,除非满足特定条件。他们还可以在紧急情况下或在监狱等特定机构中提供治疗。法律将物质使用障碍定义为涉及渴望和控制力受损,但指出疼痛管理不足不属于此类情况。
Section § 2241.5
本法律允许医生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开具、配发或施用处方药以治疗疼痛,而不会面临纪律处分。但是,如果医生存在重大过失、未能进行适当检查、不合规地通过互联网开具处方,或滥用处方记录,他们仍可能受到纪律处分。他们必须保存管制物质的准确记录,并在决定患者是否需要专科护理时谨慎行事。医院也可以根据自身程序,在必要时对医生进行纪律处分。
Section § 2241.6
本节要求医疗质量司制定标准,旨在确保对涉及患者疼痛管理的案件进行适当审查。他们需要在2002年6月1日之前制定这些标准,并且可以与专注于疼痛管理的各种医疗组织合作,在此过程中利用现有的临床指南。
Section § 2242
医生和药剂师在开具或发放危险药物之前,必须有正当理由并进行适当检查。这不一定需要面对面会诊;如果符合正确的医疗标准,可以使用问卷等远程医疗方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不被视为非专业行为:如果医生暂时替代患者的常驻医生,且处方是短期性质的;如果医生在咨询并查阅患者病历后,指示医院环境中的护士;如果他们使用患者病历续方;或者他们遵循某些健康法典指南。
Section § 2242.1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得在没有适当检查和医学理由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向加州居民开具或提供危险药物或器械。如果有人违反此规定,每次违规可能被处以最高25,000美元的罚款。司法部长可以执行这项法律并收取罚款。如果有人欠缴罚款并有退税或彩票奖金,州政府可以使用这些款项来支付罚款。违反此规定的非居民可能会被报告给其许可机构。此外,医学委员会仍可根据相关法律对医生进行纪律处分。
Section § 2242.2
这项法律允许某些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包括医生、执业护士、注册护士、认证助产士、医师助理和药剂师)在患者使用自我筛查工具报告其健康信息(如血压和病史)后,开具或提供激素避孕药。这一过程有助于在提供避孕药之前识别任何风险因素。
Section § 2243
Section § 2244
这项法律规定,医生或与他们合作的人,当生物样本在公共区域且不在他们直接看管之下时,必须通过上锁来确保这些样本的安全。从 (2000) 年 (7) 月 (1) 日起,如果医生不遵守这项规定,可能会被罚款最高 (1,000) 美元。但是,只要符合所有法律要求,这项规定不适用于通过邮件收到的样本。
Section § 2245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医学委员会定期审查与精神药物处方相关的数据,以确保其符合适当标准。如果发现任何违法行为或过度处方,他们必须进行调查,并在必要时采取纪律处分。州医疗保健服务部必须每年向医疗提供者分享治疗指南。自2017年7月起,医学委员会还必须向立法机关和其他部门报告其调查结果。到2022年1月,委员会必须审查其程序,以确定是否需要改进;除非延长,否则这项法律将于2027年1月1日自动失效。
Section § 2247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对警务人员申请人或现任警务人员进行情绪和精神健康评估的人,必须首先符合《政府法典》另一条款中列出的特定资格要求。这些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Section § 2248
这项被称为“格兰特·H·肯扬前列腺癌检测法”的法律规定,当满足特定条件时,医生必须告知患者可用的前列腺癌诊断程序,例如PSA检测。这些条件包括患者年龄超过50岁、出现症状、患病风险较高,或者医生认为医疗上必要。未能提供此信息将被视为非专业行为。但是,此要求不适用于处理创伤病例的医生。
Section § 2248.5
这项加州法律要求州卫生服务部批准一份关于前列腺癌治疗的简单易懂的书面摘要。他们应每三年检查一次,看是否需要用最新信息进行更新。这份摘要解释了不同的治疗方案、优点、缺点和风险,应提供给医生,并鼓励医生在适当时与患者分享。加州医学委员会还必须将摘要在线发布供所有人查阅,并在有更改时保持更新。
Section § 2249
如果您是负责女性年度妇科检查的医生,您必须在检查期间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她提供有关妇科癌症症状和诊断方案的信息。您可以使用来自公认癌症组织的材料。如果您不这样做,可能会被罚款,但只有在第二次投诉时才会面临罚款。这些罚款的资金将用于支持妇科癌症的女性健康推广活动,但这些资金必须经立法机关批准后才能使用。此外,任何相关的处罚将遵循这些具体规定,而非其他规定。
Section § 2250
如果有人在患者进行绝育手术前,故意不遵守关于获取知情同意的某些规定,这将被视为不专业的行为。
Section § 2253
本法规定了在加州实施堕胎的规则和保护措施。它界定了未遵守《生殖隐私法案》的非专业行为。通常情况下,未持有有效医疗执照实施堕胎是不允许的,但对于在怀孕早期被授权实施特定类型堕胎的医疗专业人员,则存在例外。法律还规定,如果医生是依法实施堕胎,或者他们因在其他地方合法实施堕胎而受到纪律处分或被定罪,医学委员会不得仅仅因此对他们进行处罚。
Section § 2254
如果有人违反了《健康与安全法典》中关于对堕胎胎儿材料进行研究的特定条款,这将被视为不专业行为。
Section § 2255
如果医疗专业人员违反了关于不当将患者转诊至长期护理机构的规定,这将被视为不专业行为。
Section § 2256
如果有人故意违反旨在保护非自愿住院或入住类似机构的人的权利的某些规定,这将被视为不专业行为,并可能导致对违规者采取纪律处分。
Section § 2257
如果有人在治疗乳腺癌前违反了获取患者知情同意的规定,这将被视为不专业的行为。
Section § 2258
如果医疗专业人员使用扁桃苷或苦杏仁苷治疗癌症,且此行为被《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708.5条所禁止,则他们将被视为行为不专业。
Section § 2259
在进行硅胶植入手术前,医生必须向患者提供一份关于植入物的书面摘要。这份摘要要么来自州卫生服务部,要么是经联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由植入物制造商提供的。医生必须在患者病历中注明患者已收到此信息。未能这样做被视为不专业行为,但进行手术的机构不负责核实此项合规性。如果联邦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未提供非专业人士易懂的信息,州卫生服务部将制定摘要,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加州医学委员会将分发这些摘要,医生需要购买它们以分发给患者。此规定在摘要发布之前不会生效。
Section § 2259.5
医生在进行相关手术前,必须向患者提供一份关于胶原蛋白注射的书面摘要。这份摘要旨在告知患者风险,并在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未提供书面材料时制定。医生需要在患者病历中注明已提供此信息。未能做到这一点将被视为不专业行为。医疗机构不负责执行此规定。州政府会更新这些摘要以确保公共安全,并由医学委员会收取涵盖制作成本的费用进行分发。
Section § 2259.7
Section § 2259.8
这项法律规定,在进行任何择期美容外科手术之前,患者必须接受合格医疗专业人员的全面体格检查并获得书面许可。检查可以由主刀外科医生、其他医生、注册执业护士或医师助理进行。这项检查必须包括病史采集,并且必须在手术前30天内完成。如果检查在手术当天进行,则自动视为符合规定。择期美容外科手术是指任何旨在改善外观的手术,例如吸脂术或面部手术。
Section § 2260
这项法律要求医生在将患者的精子或卵子用于重新植入患者本人或其配偶以外的任何目的之前,必须获得书面同意。同意书必须注明捐赠者的姓名、精子或卵子的类型和数量、接受者以及用途。它还应说明任何未使用的材料如何处置。同意书需要由患者和医生双方签署,保存在患者的病历中,并且必须向患者提供一份副本,如果是在医院进行,还要向医院提供一份。不遵守这些规定被视为非专业行为,如果医生多次未能获得同意,可能会被处以1,000至5,000美元的罚款,罚款将支付给未获得同意的个人。这项要求是现有法律下其他知情同意义务的补充。
Section § 2260.5
如果有人违反了另一部法律中关于人类克隆的规定,这将被视为不专业的行为。
Section § 2262
Section § 2264
Section § 2271
本法律规定,如果有人以虚假或误导的方式进行广告宣传,则被视为不专业的行为。
Section § 2273
Section § 2274
Section § 2275
Section § 2276
Section § 2277
Section § 2278
Section § 2280
Section § 2281
这项法律规定,医生或医学生不得对无意识的女性进行盆腔检查,除非她事先已给予同意,或者检查是她正在进行的手术或检查所必需的,或者在她无意识时,检查是诊断其病情所必需的。
Section § 2282
这项法律规定,拥有五名或以上医生的医院必须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以避免被视为非专业行为。这些规定包括将医生组织成一个正式的医务人员团队,并设有负责人和章程;确保成员仅限于有能力且符合职业道德的医疗专业人员;并禁止分享专业服务费的利润。医务人员必须实行自治,定期审查其工作,并保存准确的患者病历。
Section § 2282.5
本法律规定了医院医务人员的自治权。他们可以制定成员资格和特权的标准,执行这些标准,并管理质量保证及其他活动。医务人员还可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评估和使用资金,以及聘请独立法律顾问。他们可以在医院董事会批准下制定和修改章程,且董事会不得无故拒绝批准。如果医务人员与医院董事会之间发生争议,双方必须首先尝试解决。如果未能解决,法院可以介入。本法律强调了医务人员的自主权,同时确保医院董事会进行一定的监督。
Section § 2282.5
这项法律规定了医院医疗人员的自治权。这包括制定成员资格标准、管理质量保证以及选举医疗人员管理人员。他们还可以收取会费并将其用于医疗人员的各项事务。医疗人员可以聘请独立的律师,但加州大学的医疗人员需要获得特定批准。医疗人员可以制定章程,但须经医院董事会批准,且该批准不应被无故拒绝。任何争议都应通过真诚的会议解决,如果无法解决,可以诉诸法院,以获得法律命令来确保医疗人员的权利和职责得到维护。
Section § 2283
这项法律规定了在小型医院中,如果未设立某些规章制度,其医疗执业将构成非专业行为。法律指出,医生人数少于五名的医院必须有董事会制定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必须确保医务人员仅限于合格且具有职业道德的专业人员,并且他们不得分享服务费利润。此外,医院还必须为所有患者保存适当和完整的病历。
Section § 2284
这项法律规定,医生或医生团体,包括足病医生或其公司,不得从针灸师收取的费用中分取任何部分,也不得因将病人转诊给针灸师而获得任何好处。一名医生只能雇用一名针灸师,而医生团体或医疗公司每20名医生只能雇用一名针灸师。
Section § 2285
如果您持有专业执照,并在公共场合使用虚假或其他名称进行执业,而未获得适当的许可证,这将被视为不专业行为。但是,存在例外情况:如果您受雇于持有许可证的企业、获得许可的诊所、经认证的手术机构或医学院,则可以使用他们允许的名称。
Section § 2286
Section § 2287
本法律规定,购买、出售、交易或要约购买或出售任何医学或足病学学位,或任何相关文凭或证书,均属非专业行为。本法律也适用于以欺诈意图篡改或伪造证书的行为。企图或计划进行这些行为也视为非专业行为。
Section § 2290
Section § 2290.5
这项法律主要关注远程医疗的使用——一种利用技术远程提供医疗服务的方式。它定义了“远程医疗”、“异步存储转发”和“同步互动”等关键术语。在使用远程医疗之前,医疗服务提供者必须获得患者的同意并记录下来。患者如果愿意,仍然可以选择面对面护理,并且所有保密规定仍然适用。提供者必须遵守与面对面护理相同的专业标准。法律允许医院根据远程地点医院的建议,授予远程医疗特权并核实资质。这不改变医疗服务提供者在法律上可以做什么,也不改变他们可以在哪些环境下提供服务。
Section § 2291
Section § 229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的医疗专业人员有充分理由被认为可能无法安全执业,则可能被要求参加能力测试。理由可能包括严重的错误或长期不良护理模式。测试结果可用于纪律处分。如果案件被转介,将正式提交,医疗专业人员有机会为自己辩护。一个小组或法官将决定是否需要进行测试。如果专业人员不参加测试,这可能被视为不专业行为。“社区标准”指的是全州范围内对医疗执业的期望。
Section § 2293
本法律规定了医师专业能力考试的进行方式。这些考试是口头形式的,由三名医师考官进行考核并录音。如果三名考官中有两名给出不及格分数,则视为考试不及格。如果医师考试不及格,他们可以在45天内请求举行听证会以质疑结果,如果听证会发现考试过程存在不公平或偏见,则可能获得第二次考试的机会。如果未获准复试且医师仍未通过,委员会可以启动纪律处分程序。通过这些考试通常可以证明医师具备相应能力。
Section § 2294
本节解释了医生参加能力考试后会发生什么。如果他们通过考试,就不会仅因导致考试的最初原因而面临无能力指控。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提出指控,所有相关记录都将保密,不能用于法律诉讼。如果五年内没有进一步的听证或行动,所有相关记录都必须销毁。
Section § 2305
Section § 2306
如果医生的执业执照被暂停,他们在那段时间内不能行医。一旦暂停期结束,他们的执照将自动恢复,除非他们被发现在暂停期间仍在行医。如果他们那样做了,他们的执照将被永久吊销。
Section § 2307
如果您的加州专业证书因纪律问题被交回、吊销或暂停,您可以向相关委员会申请恢复或修改处罚。您需要等待一定时间才能申请:对于严重问题,需等待五年;对于提前终止缓刑,需等待两年;对于与健康问题相关的修改,需等待一年。您的申请必须附有熟悉您情况的专业人士的推荐信。行政法法官或委员会小组将评估您的康复努力和专业声誉。如果您的证书因性行为不当或类似严重罪行被吊销,则无法恢复。此外,如果您正在服刑或有待决指控,委员会将不予考虑您的申请。
Section § 2307.5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有人请求恢复其专业执照或更改处罚时设定费用。该费用只能用于支付委员会处理该请求的实际成本。委员会还将根据特定的政府程序制定规则,以落实这项法律。
Section § 2310
如果一名在加利福尼亚州以外的州或由联邦政府许可的医生,其执照被暂停或吊销,那么其加利福尼亚州的行医执照将自动暂停。这种暂停可以通过在 90 天内举行的听证会提出异议,以讨论处罚。如果州外决定被推翻,或被证明不构成加利福尼亚州纪律处分的有效依据,则暂停可以被撤销。然而,这不适用于主要在加利福尼亚州执业的医生,或其执照问题与联邦医院的非医疗人员事务相关的医生。如果暂停完全基于另一州的纪律处分,本节也不适用。
Section § 2311
Section § 2312
如果加州的医疗质量司认为某位医生可能危害公众健康、安全或福祉,他们可以尝试通过一项称为禁令的法律命令来阻止该医生执业。
Section § 2313
每年10月1日前,委员会必须向立法机构报告多项活动。他们需要详细说明对持证人采取了多少限制令或中止令,以及在何种情况下采取的。他们还必须列出因不当行为而采取的行动,特别是涉及不当处理药物或疼痛处方的情况。此外,他们必须提供消费者投诉、法律案件和结果的数据。还必须包括调查信息、按医学专业分组的超过3万美元的和解金,以及与同行评审相关的纪律处分。这有助于立法机构跟踪委员会的绩效以及对持证人和医疗执业合规性采取的行动。
Section § 2314
本节规定,如果有人违反本条的规定,无论他们是否有执照,都将构成轻罪。此外,如果他们违反第2273条,还将根据第2315条(b)款的规定适用具体的处罚。
Section § 2315
这项法律解释了某个章节下轻罪和特定违规行为的处罚。如果某人被判犯有轻罪,他们可能面临200美元至1,200美元的罚款,最高180天的监禁,或两者并罚。违反第2273条则更为严重。初犯者可能被判处最高一年的监禁。如果再次违反,他们可能面临更长的监禁期限或最高10,000美元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2316
Section § 2317
Section § 2318
这项法律保护那些向特定委员会或司法部举报医疗专业人员不专业行为或健康受损问题的人,使其免于在民事诉讼中被起诉要求赔偿。这可能包括关于药物或酒精滥用,或精神疾病的举报。该法律确保这些个人不会因其举报而面临法律后果,从而鼓励透明度和问责制。然而,这项保护不改变他们根据其他法律可能享有的任何现有绝对法律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