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53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鼓励委员会寻找方法,帮助那些因药物或酒精滥用而受困的医师助理,使他们能够获得必要的治疗,并安全地重返医疗岗位,同时不危及公众健康。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委员会应寻求方法和途径,识别并康复因滥用危险药物或酒精而能力受损的医师助理,以便他们能够接受治疗并以不危及公众健康和安全的方式重返医疗执业。

Section § 3534.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一个委员会必须设立并管理一个专门项目,以帮助那些因药物或酒精问题而受困的医师助理。该项目的目标是帮助他们康复并安全地恢复执业。委员会可以与其他组织合作运营此项目,并可能成立委员会来协助评估工作。这些委员会在由委员会任命的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审查和评估委员会的建议。

委员会应设立并管理一项转移安置项目,旨在帮助因药物或酒精滥用而能力受损的医师助理进行康复。委员会可与任何其他州机构或私人组织签订合同,以履行其在本条下的职责。委员会可设立一个或多个转移安置评估委员会,以协助其履行本条下的职责。在本条中,“委员会”指转移安置评估委员会。根据本条设立的委员会应在由委员会执行官指定的转移安置项目经理的指导下运作。项目经理负有审查和评估委员会建议的主要职责。

Section § 3534.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医师助理参与行为矫正项目并不能保护他们免受委员会的纪律处分。如果医师助理未能成功完成此类项目而被终止,委员会仍然可以对他们采取纪律处分。但是,委员会不能将项目中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作为该纪律处分的证据。
参与转介项目不得作为委员会可能采取的任何纪律处分的抗辩理由。本条不排除委员会对根据本条规定未成功结业的医师助理启动纪律处分。该纪律处分不得将任何保密信息作为证据。

Section § 353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董事会应如何设立与药物滥用康复相关的委员会。每个委员会必须至少有三名成员,董事会应优先任命那些自己已从药物滥用中康复(至少三年未滥用药物)或在药物滥用治疗方面有专长的人员。还应考虑任命一名精神科医生。委员会成员的任命需要董事会多数成员的批准,任期最长为四年,并且可以选择错开初始任期。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必须出席会议才能做出决定,并且他们必须选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重要的是,委员会在讨论关于参与转介计划的医师助理的保密事宜时,可以召开闭门会议,以保护他们的隐私。委员会成员将获得每日津贴和费用报销。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2(a) 董事会设立的任何委员会应至少有三名成员。在任命委员会成员时,董事会应考虑任命以下人员:要么是正在从药物滥用中康复并在其任命前至少三年内未曾滥用药物的人员,要么是熟悉药物滥用治疗和康复的人员。董事会还应考虑任命一名获得精神病学专科委员会认证的内外科医生。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2(b) 委员会成员的任命应经董事会多数成员的赞成票通过。每次任命的任期由董事会决定,但不得超过四年。董事会可自行决定错开首次任命成员的任期。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2(c) 委员会多数成员应构成处理事务的法定人数。任何行动均需经出席会议并构成至少法定人数的多数成员的赞成票通过。各委员会应从其成员中选举一名主席和一名副主席。尽管有《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一节第9条(自第11120节起)关于公开会议的规定,委员会仍可召开闭门会议,审议与申请或参与转介计划的任何医师助理有关的事项,并且完全以闭门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无需遵守《政府法典》第11125节的规定。委员会仅在为保护申请人或参与者隐私所必需的范围内召开闭门会议。委员会每位成员应获得每日津贴,并按第103节的规定报销费用。

Section § 3534.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委员会在医师助理转介项目中的职责。委员会负责评估希望加入该项目的医师助理,并就是否应允许他们加入提出建议。他们还会为参与者选择治疗机构,并审查他们在项目期间的相关信息。委员会可以召开会议讨论新的申请和参与者的持续信息,并决定参与者是否可以安全地继续执业医疗。他们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每位参与者的治疗和监督条款,并每年召开两次公开会议来评估项目的进展。最后,委员会成员在善意行事时,可免于承担民事责任。

各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和责任: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3(a) 评估申请参与该项目的医师助理,并向项目经理提出建议。在提出建议时,委员会应考虑专业顾问就申请人进入转介项目提出的任何建议。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3(b) 审查并指定可将转介项目中的医师助理转介至的治疗机构,并向项目经理提出建议。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3(c) 接收和审查有关参与该项目的医师助理的信息。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3(d) 根据需要召开会议,审议医师助理参与转介项目的请求,审议有关项目参与者的报告,并审议董事会提交给它的任何其他事项。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3(e) 审议转介项目中的每位参与者是否可以安全地继续或恢复执业医疗。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3(f) 以书面形式规定经项目经理批准的、适用于每位参与该项目的医师助理的转介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包括治疗、监督和监测要求。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3(g)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公开会议,评估转介项目的进展,准备提交给董事会的报告,并提出转介项目变更的建议。
(h)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3(h) 就《政府法典》第1篇第3.6分部(自第810条起)而言,委员会的任何成员均应被视为公职人员。任何董事会或委员会成员、承包商或其代理人,在根据本条设立的项目中善意行事时,不应对因其行为或不作为而可能发生的任何民事损害承担责任。

Section § 3534.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加州医师助理被接受进入转移项目的要求,该项目旨在帮助有药物或酒精滥用问题的人。要符合资格,个人必须在该州获得执照,并且要么自愿寻求帮助,要么是纪律处分程序的一部分。他们必须同意接受医学评估,提供必要的医疗信息,并全力配合治疗项目。然而,如果确定该个人无法从项目中受益或对公众健康构成风险,他们可能会被拒绝加入。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4(a) 接受转移项目的标准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4(a)(1) 申请人须经委员会许可为医师助理,且须为加利福尼亚州居民。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4(a)(2) 申请人被发现滥用危险药物或酒精饮料,其方式可能影响其安全或胜任地执业医疗的能力。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4(a)(3) 申请人须已自愿申请加入该项目,或根据纪律处分所产生的条款和条件被该项目接受。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4(a)(4) 申请人须同意接受任何被要求进行的医学或精神科检查,以评估申请人是否适合参与该项目。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4(a)(5) 申请人须通过提供医疗信息、披露授权书和免责声明与项目合作,以便参与该项目所必需。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4(a)(6) 申请人须书面同意配合为其设计的治疗项目的所有要素。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4(b) 如果委员会、项目经理或某个委员会认定申请人无法从参与该项目中获得实质性益处,或申请人参与该项目会对公众健康、安全或福祉造成过大风险,则申请人可能会被拒绝参与该项目。

Section § 3534.5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关于终止医师助理参与特定项目的规定。参与者如果完成项目、未能遵守规定,或者其参与对公共安全构成风险,都可能被移除。如果有人被拒绝加入或被移除(完成项目的情况除外),并且认为他们继续行医存在风险,则必须向委员会报告。此外,每位参与者都必须同意遵守康复计划,任何违规行为都可能导致被移除。委员会必须告知参与者项目的程序、他们的权利以及不遵守规定可能产生的后果。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5(a) 参与者可因以下任何原因被终止参与该项目: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5(a)(1) 参与者已成功完成治疗项目。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5(a)(2) 参与者未能遵守为其指定的治疗项目。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5(a)(3) 参与者未能符合第 (4) 款规定的任何标准。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5(a)(4) 经认定,参与者未从该项目参与中获得实质性益处,或其继续参与该项目对公众健康、安全或福祉构成过大风险。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5(b) 凡申请人被拒绝参与该项目,或参与者因成功完成项目以外的任何原因被终止参与该项目,且经认定该个人继续行医对公众健康和安全构成过大风险,该事实应报告给委员会执行官,且所有与该结论相关并支持该结论的文件和信息应提供给执行官。该事项可提交委员会进行调查和纪律处分。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5(c) 每位申请参与转介项目的医师助理应同意配合为其设计的康复项目。任何未能遵守该项目的行为都可能导致其参与资格被终止。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3534.5(d) 委员会应告知项目中的每位参与者项目所遵循的程序、医师助理在该项目中的权利和责任,以及不遵守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后果。

Section § 353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在现有条款之外,为谁可以加入或被从项目中移除制定额外的规则。

Section § 3534.7

Explanation
与医师助理参与特定项目相关的记录和议事过程将予以保密,不能通过法律证据开示或传票获取。

Section § 3534.8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参加这个项目,你可能需要支付一笔费用。

Section § 3534.9

Explanation
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聘请其他组织协助开展某项计划,他们必须每两年检查一次该合作伙伴的表现。作为检查的一部分,他们必须查看项目参与者的档案,但如果参与者是自愿加入的,则其姓名应保密。但是,如果他们发现诸如诊断错误、管理不善或违反规定等问题,他们可以披露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