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学社区动物血库
Section § 4920
本节定义了动物血库的关键术语。“不良事件”是指动物受到伤害。“血液及血液成分产品”是指从供体动物获得的血液相关产品。“圈养封闭群”是指专门为采集血液而饲养的动物。“封闭群血库”利用这些动物生产血液产品。“商业动物血库”是指销售来自圈养或社区动物的血液产品以用于动物健康的机构。“社区血库”使用经主人同意的社区动物的血液。“社区来源”动物与主人同住,仅在捐献时被带到血库。“生产”包括为输血准备血液的所有步骤。
Section § 4920.1
这项法律规定,当全血、血浆或其衍生物被生产并用于动物输血或注射时,这被视为一种服务,而非销售。因此,任何参与此过程的个人或公司,都是在提供服务,而不是销售产品。
Section § 4920.2
这项法律适用于在加利福尼亚州从事为自家诊所或社区血库生产动物血液产品的兽医。他们必须遵循最佳实践并遵守当前的兽医标准,以确保安全并防止污染。生产过程不得损害供体动物的健康,且献血动物应接受传染病检测。他们还需要遵守联邦法规,保存详细记录,并获得动物所有者的书面同意。
Section § 4920.3
这项法律规定,兽医和社区血库不能向带来动物捐献血液的人支付报酬。这里的“报酬”一词指给予任何可以转换为金钱的钱财或有价物。但是,这不包括支付动物的任何医疗保健服务费用,例如检查或疫苗接种,这些服务有益于动物的健康。
Section § 4920.4
Section § 4920.5
这项法律要求社区血库遵守《食品和农业法典》另一章节中规定的血液产品特定注册规定。
Section § 4920.6
这项法律要求从动物采集血液的社区血库每三个月向食品和农业部报告某些具体信息。他们必须提供已采集和售出多少血液、涉及哪些动物种类,以及这些动物因献血而经历的任何健康问题。他们还需要报告是否有任何血液根据最新的兽医筛查指南检测出疾病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