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学吊销与暂停
Section § 4875
Section § 4875.1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加州兽医委员会应如何集中资源,调查并处理对动物和公众构成最严重风险的兽医和兽医技术员。最高优先权是处理因疏忽或不称职导致动物死亡或严重受伤的案件。其他高优先级的案件包括虐待动物、涉及犯罪活动、酒驾或药驾执业、药物滥用、自行开具危险药物、未建立适当关系就过度开药,以及威胁健康和安全的恶劣卫生条件。此外,委员会必须每年报告按这些优先级别分类的纪律处分数量。
Section § 4875.3
Section § 4875.4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当委员会对某些违规行为处以罚款时,必须遵循特定的指导原则。这些原则会考虑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当事人是否真诚地试图遵守规定,以及他们过去的违规记录。每项违规行为的最高罚款不得超过 $5,000。此外,相关规定必须与现有的传票和罚款程序保持一致。
Section § 4875.6
如果有人根据本规定被传唤,他们可以在30天内请求举行非正式会议,讨论他们的传唤书。这个会议由执行官或其代表主持,应在收到请求后60天内举行,除非有正当理由延期。会议结束后,传唤书可以维持原状、修改或撤销。决定和理由必须在会议结束后30天内告知该人。如果传唤书被维持或修改,该人还有30天时间要求举行正式听证会。一旦非正式会议作出决定,不得就同一传唤书再次请求此类会议。
Section § 4876
这项法律赋予委员会权力,可以通过将持有执照或注册的人员置于缓刑期来对其进行纪律处分。这可能包括要求他们参加课程、接受医学检查,或限制他们在专业领域内可以做的事情。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其具备合格的执业能力,并且可以替代或补充暂停或吊销执照或处以罚款的处罚。
Section § 4881
每当专业执照被暂停、吊销、限制,或被处以罚款时,执行官有责任正式记录这些行动。这份记录被视为初步证据,证明这些行动确实发生过,并且委员会在处理这些行动时遵循了所有正确的程序。
Section § 4883
本节解释了委员会可以拒绝、吊销或暂停兽医执照的原因。这些原因包括与兽医执业相关的刑事定罪、与非法执业者往来、违法、使用欺诈手段或不专业行为。其他原因包括涉及受控物质、虚假广告、虐待动物、卫生违规以及对兽医专科认证的误导性声明。此外,未适当披露而与大麻业务往来或不当推荐大麻,以及不当影响其他兽医,都可能导致纪律处分。
Section § 4884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兽医不得向动物患者提供或销售大麻。但是,只要他们没有疏忽或不称职,他们就不会因为讨论或建议动物使用大麻而受到州委员会的处罚。委员会被要求在2020年前制定关于兽医如何与宠物主人讨论大麻的指南,并在2024年前制定关于如何推荐大麻的指南。这些指南可在委员会的网站上查阅。
Section § 4885
如果兽医领域的人员被判有罪,或对重罪或与其工作相关的任何罪行选择不抗辩,这都将被视为定罪。这可能导致他们的执照被吊销、暂停,或被处以罚款。即使该人未上诉、上诉失败,或者他们的定罪后来被驳回或撤销,负责的委员会仍然可以对其执照采取这些措施。
Section § 4886
如果某人的兽医执照或注册被吊销或暂停,并且他们希望恢复,委员会可能会为他们在执照恢复后设定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这些规定可以包括接受额外的专业培训并参加考试,通过不同类型的考试来证明他们目前的能力,接受医生检查(委员会会查看他们自己选择的医生和委员会指定的医生提供的检查结果),或者限制他们在兽医执业中可以做的事情。
Section § 4887
如果您的专业执照已被吊销或您正在缓刑期,您可以在一段时间后请求委员会恢复执照或减轻处罚。这个期限取决于最初的处罚:吊销执照至少三年,长期缓刑至少两年,短期缓刑至少一年。在某些情况下,您可能被允许提前申请。申请必须附有两名熟悉您的兽医的推荐信。委员会在做出决定前会考虑您过去的行动、声誉和改进努力。如果他们决定恢复您的执照,他们可能会附加条件。如果您仍在服刑事判决,他们将不予考虑您的申请;对于在先前决定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的申请,他们可以不经进一步讨论而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