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0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旨在为医疗专业人员的执照设立一种非执业状态。这意味着,如果某人拥有医疗相关执照但目前未在该领域工作,他们可以保留执照而无需积极执业。

Section § 7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涉及健康工作者的专业执照。“委员会”指任何负责认证这些专业人员的机构。如果持有活跃健康专业执照的人未受到暂停或吊销等处罚,他们可以申请非活跃执照。他们需要为此支付一笔常规的续期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01(a) 在本条中,“委员会”指任何负责许可或认证健康专业人员的医疗艺术委员会、部门或审查委员会。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01(b) 本分部中提及的每个医疗艺术委员会,在申请并支付正常续期费后,应当向当前持有活跃执照或证书且其执照或证书未被该委员会暂停、吊销或以其他方式惩罚性限制的人,签发一份非活跃执照或证书。

Section § 702

Explanation

如果您持有非执业医疗执照或证书,您不能从事需要执业执照的活动,也不能声称自己持有执业执照。

本条规定颁发的非执业医疗执照或证书的持有人不得从事以下任何活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02(a) 从事任何需要执业执照或证书的活动。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02(b) 声称其持有执业执照。

Section § 703

Explanation

如果您持有非执业医疗执照或证书,您仍然可以在与执业执照相同的期限内续期。您不需要完成通常是执业执照续期所要求的任何继续教育。但是,您需要支付与执业执照相同的续期费用,除非委员会为非执业状态提供较低的费用。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03(a) 根据本条规定颁发的非执业医疗执业执照或证书,应在执业执照或证书续期相同的时间段内续期。为了续期根据本条规定颁发的执照或证书,其持有人无需遵守执业执照或证书续期所需的任何继续教育要求。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03(b) 执业状态的执照或证书的续期费用,也适用于非执业状态的执照或证书的续期,除非颁发委员会已设定较低的费用。

Section § 704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拥有非活跃的医疗执照并希望重新激活它,您需要做几件事。首先,支付续期费,除非您是医生,恢复执照只是为了在贫困或医疗需求地区免费提供志愿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费用将被免除。其次,您必须完成通常为续期活跃执照所需的任何继续教育。

为使根据本条规定颁发的非活跃执照或证书持有人将其执照或证书恢复为活跃状态,该非活跃执照或证书持有人应遵守以下所有规定: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04(a) 支付续期费;但如果医生和外科医生向加州医学委员会证明,执照恢复仅用于向在该州医疗服务不足或急需人口区域为贫困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公共机构、非营利机构、院校或公司提供自愿、无偿服务,则免除续期费。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704(b) 如果委员会要求活跃执照或证书的续期者完成继续教育,则完成相当于单个执照续期期所需的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