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60(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两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60(a)(1) 加州的护理系统严重缺乏医疗保健领域的专业人员和辅助专业人员,以管理项目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60(a)(2) 鉴于加州人口年龄结构快速变化,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必须培养足够数量的有能力且合格的医疗保健领域专业人员和辅助专业人员,以管理项目并为加州的老年人和残疾成年人提供服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860(b)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制定立法,要求医疗保健领域的各类专业人员和辅助专业人员完成特定的老龄化和长期护理教育要求,作为获得执照或执照续期,或两者兼有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