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收与监管许可县级许可
Section § 16100
这项法律允许县级监事会作为其地方监管权力的一部分,为企业颁发执照并设定执照费用。它规定了这些费用的一些特殊规则,即免除非营利组织和某些宗教工作人员缴纳基于收入或营收的费用。此外,在向承包商颁发执照之前,县必须核实这些个人持有承包商州执照委员会颁发的有效执照。
Section § 16100.1
Section § 16100.3
当有人在处理受规管行业的地区申请营业执照时,他们需要证明自己已加入特定的水排放许可计划。他们必须提供详细信息,例如其设施地点、行业代码和某些许可证编号。在颁发或续期执照之前,县必须核对这些详细信息与任何适用的雨水许可证。县将根据请求把收集到的信息转交给加州州水资源控制委员会,并且必须在被要求时公开某些文件。县可以提供长达三个月的临时执照,以便企业完成这些要求,并且这些规定自2020年起生效。该法律不会给县增加额外责任,并且仅适用于为筹集收入目的而颁发执照的情况。
Section § 16100.5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的地方政府,例如县或市,不能要求在咖啡馆和类似场所表演的音乐家办理特殊许可证或支付表演费用。“咖啡馆音乐家”是指在出售食品或饮料的场所演奏乐器,并作为雇员或承包商工作的人,但不包括场所的所有者或经理。
Section § 16100.7
本法律条款规定,加州的县或市不得要求联邦认可的退伍军人团体在募集捐款时办理许可证或收取费用。但是,如果这些组织从事商业活动,例如销售商品或服务,它们可能仍需要针对这些特定活动办理许可证。
Section § 16101
Section § 16102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从美国军队光荣退役的退伍军人,在加州的任何市、县或州级别销售商品,而无需支付执照费、税款或费用。唯一的限制是他们不能销售酒精饮料。地方管理机构必须免费向该退伍军人颁发销售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