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的维护与规制执行
Section § 17200
本法律对不正当竞争进行了广义的定义,涵盖任何非法、不公平或欺骗性的商业行为。它还包括虚假广告,以及任何违反《商业与职业法典》中特定广告法律的行为。
Section § 17201.5
本节解释了本章中使用的特定术语。它将“消费者事务部内设委员会”定义为该部门内的任何机构,例如委员会或局。此外,它将“地方消费者事务机构”描述为主要提供消费者保护服务的市或县团体。
Section § 17203
Section § 17204
Section § 17206
本条法律规定,如果有人从事不正当竞争,每次违规可被处以最高 $2,500 的罚款。这些罚款由总检察长或市法律顾问等各种官员收取。罚款的分配方式取决于由谁提起诉讼。这些资金可用于执行消费者保护法。法律还设立了一个专项基金,用于管理这些罚款并支持调查和执法工作。此外,它还规定了与调查和起诉这些案件相关的费用如何追回。
Section § 17206.1
本法律条款规定,如果有人对老年人或残疾人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除了其他罚款外,他们可能需要为每次违规行为额外支付最高2500美元的罚款。“老年人”指65岁或以上的人,“残疾人”指身体或精神状况严重限制其行走、说话等主要生活活动的人。法院在决定是否以及如何处罚时,会考虑违法者是否明知其行为针对弱势群体,是否造成了重大损失,以及受害者是否特别容易受害并因此受到伤害。如果通过非法行为获取了金钱或财产,法院可以命令归还,优先确保受害者获得赔偿,然后再支付罚款。如果无法全额赔偿,将根据损失金额按比例分配。
Section § 17206.2
如果有人违反了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并且这种行为影响到军人或退伍军人,除了其他罚款外,他们可能面临每次违规最高2500美元的额外罚款。这笔款项可以通过诉讼追回。“军人”指的是目前在军队各兵种服役的人,而“退伍军人”是指曾经服役的人。
Section § 17207
如果有人违反了禁止不正当商业行为的法院禁令,他们可能需要为每次持续的违规行为支付高达 $6,000 的罚款。法院将根据造成的损害程度、行为持续时间等因素来决定罚款金额。这些罚款的资金将根据提起诉讼的机构,在地方政府和州政府之间进行分配。如果由总检察长提起诉讼,一半归州政府,一半归判决所在县。如果由地方市或县官员提起诉讼,则全部罚款归地方。如果消费者保护机构协助启动了诉讼,他们的调查费用将首先得到报销,然后才分配剩余的罚款。
Section § 17208
Section § 17209
如果在加州某些法院有人声称某章节被违反,或者对该章节如何适用或解释提出异议,他们必须将法律文件的副本发送给总检察长和当地的地区检察官。这必须迅速完成,通常在三天内,总检察长的网站上会有一个专门的送达地址。如果这些官员要求提供更多文件,也必须在五天内免费提供。法院在看到这些步骤的证明之前不会做出任何决定,尽管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可能会给予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