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 在本州向消费者提供自动续订服务要约或连续服务要约的任何商家,从事以下任何行为均属非法: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1) 在订阅或购买协议履行之前,未能以清晰醒目的方式展示自动续订服务要约条款或连续服务要约条款,并在视觉上邻近(或,如果要约通过语音传达,则在时间上邻近)征求对要约的同意。如果该要约还包括免费赠品或试用,则该要约应清晰醒目地解释试用期结束后将收取的费用,或试用期结束后订阅或购买协议定价将发生变化的方式。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2) 未事先获得消费者对包含自动续订服务要约条款或连续服务要约条款的协议的明确同意,包括以促销价或折扣价在有限时间内提供的自动续订服务要约或连续服务要约的条款,而向消费者的信用卡或借记卡,或消费者在第三方的账户收费。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3) 未能提供一份确认书,其中包含自动续订服务要约条款或连续服务要约条款、取消政策以及关于如何取消的信息,且该确认书应以消费者能够保留的方式提供。如果自动续订服务要约或连续服务要约包括免费赠品或试用,商家还应在确认书中披露如何取消,并允许消费者在支付商品或服务费用之前取消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4) 未能获得消费者对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要约条款的明确肯定性同意。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5) 在合同中包含任何干扰、减损、矛盾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消费者提供其对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的肯定性同意能力的信息。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6) 未能保留消费者肯定性同意的验证记录至少三年,或合同终止后一年,以较长者为准。
(7)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7) 明示或暗示地虚报与交易相关的任何重要事实,包括但不限于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的包含,或与基础商品或服务相关的任何重要事实。
(8)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8) 在确认消费者账单信息之前,未能向消费者提供一份通知(并可能根据 (b) 款的规定),该通知应清晰醒目地说明以下所有内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8)(A) 除非消费者取消,否则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将自动续订。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8)(B) 续订期的时长和任何附加条款。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8)(C) 消费者将被收取的费用金额或范围,以及(如适用)除非消费者及时采取措施阻止或停止这些费用,否则消费者将承担的这些费用的频率。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8)(D) 消费者可以取消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的一种或多种方式。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8)(E) 如果通知以电子方式发送,则通知应包含一个引导消费者进入取消流程的链接,或者,如果没有链接,则提供另一种合理可访问的电子方式引导消费者进入取消流程。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a)(8)(F) 商家的联系信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b) 如果以下任一情况属实,商家应向消费者提供 (a) 款第 (8) 项规定的通知;但如果自动续订服务要约或连续服务要约根据第 (1) 项和第 (2) 项均要求提供通知,则仅需提供第 (2) 项规定的通知: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b)(1) 消费者接受了包含在自动续订服务要约或连续服务要约中的持续超过 31 天的免费赠品或试用,或者消费者接受了以促销价或折扣价提供的自动续订服务要约或连续服务要约,且该价格的适用期超过 31 天。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b)(1)(A) 通知应在免费赠品或试用,或促销价或折扣价适用的预定时间段期满前至少 3 天且最多 21 天提供。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b)(1)(B) 如果消费者未以电子方式签订合同,且商家未收集或保存消费者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电话号码或任何其他电子通知消费者的方式,则该要约免除本款的要求。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b)(1)(C) 就本
款而言,“免费赠品”不包括商家提供的与订阅产品不同的免费促销品或礼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b)(2) 消费者接受了初始期限为一年或更长的自动续订要约或连续服务要约,该要约除非消费者取消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否则自动续订。在这种情况下,通知应在自动续订要约或连续服务要约续订前至少15天但不超过45天提供。
(c)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c)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c)(1) 提供自动续订要约或连续服务要约的商家应提供免费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如果商家直接向消费者收费,则提供邮寄地址,或者提供另一种经济高效、及时且易于使用的取消机制,该机制应在(a)款(3)项中规定的确认书中进行描述。
(2)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c)(2)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c)(2)(A) 受(B)项约束,如果商家通过免费电话号码提供取消机制,商家应在正常营业时间内及时接听电话,并且不得阻碍或延迟消费者取消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的能力。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c)(2)(A)(B) 如果消费者向商家留言请求取消,商家应在一个工作日内,要么处理所请求的取消,要么就取消请求回电给消费者。
(d)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d)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d)(1) 除了(b)款的要求外,允许消费者在线接受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要约的商家,应允许消费者完全在线、随意终止自动续订或
连续服务,且不得采取任何进一步阻碍或延迟消费者立即终止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能力的步骤。商家应提供以下两种在线终止方式之一: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d)(1)(A) 一个显眼位置的直接链接或按钮,该链接或按钮可位于客户账户或个人资料中,或位于设备或用户设置中。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d)(1)(B) 通过商家格式化并提供的可立即访问的终止电子邮件,消费者无需额外信息即可发送给商家。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d)(2) 本款的终止要求适用于合同的自动续订条款和连续服务条款,合同的其余条款继续受所有适用法律法规的管辖。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d)(3) 尽管有(1)项规定,如果消费者在该商家有账户,商家可以要求消费者在在线终止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之前输入账户信息或进行其他在线身份验证。不愿或无法在在线终止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之前输入账户信息或进行其他在线身份验证的消费者,不得被阻止根据(c)款使用其他方式进行离线身份验证或终止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e) 就(c)款和(d)款而言,提供折扣优惠或其他消费者利益,或告知消费者取消的影响,不应被视为阻碍或延迟,前提是消费者仍能取消
或终止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具体如下: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e)(1) 如果消费者通过电话传达取消请求,商家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折扣优惠、挽留福利或有关取消影响的信息,前提是商家首先清晰醒目地告知消费者,他们可以随时通过声明他们想要“取消”或类似词语来完成取消流程。如果消费者声明他们打算“取消”或类似词语,商家应立即处理取消,并且不得以其他方式阻碍或延迟消费者取消的能力。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e)(2) 如果消费者通过在线系统传达取消请求,商家可以显示折扣优惠、挽留福利或有关取消后果的信息,但前提是商家在呈现折扣优惠、其他消费者福利或信息时,同时显示一个显著位置、持续且紧邻显示的直接链接或按钮,标题为“点击取消”或类似字样。如果消费者使用此直接链接或按钮,商家应立即处理取消,并且不得以其他方式阻碍或延迟消费者进行取消的能力。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f) 根据 (c) 款或 (d) 款取消或终止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的能力,应以消费者在导致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激活的交易中使用的相同媒介,或消费者习惯于与商家互动的相同媒介提供给消费者,包括但不限于亲自、通过电话、通过邮件或通过电子邮件。如果激活是通过电话进行的,则应向消费者提供一个消费者能够保留的电话号码,以便取消或终止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该电话号码应在公司网站上清晰醒目地显示(如适用)。
(g)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g)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g)(1) 如果本州消费者已接受的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条款发生重大变更,商家应向消费者提供清晰醒目的重大变更通知,并以消费者能够保留的方式提供有关如何取消的信息。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g)(2) 如果本州消费者已接受的现有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优惠的收费发生变更,包括消费者在现有计划或安排中明确同意的变更,商家应在收费变更生效前不少于 (7) 天且不超过 (30) 天,向消费者提供以下两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g)(2)(A) 清晰醒目的收费变更通知。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g)(2)(B) 以消费者能够保留的方式提供有关如何取消的信息。
(h)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h)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h)(1) 商家应以导致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激活的相同媒介,或客户习惯于与商家互动的相同媒介(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邮件或电子邮件),向与商家签订年度自动续订协议或连续服务协议的消费者发送年度提醒。对于最初是亲自或基于语音的交易,商家应通过电话、邮件或任何基于互联网的通信方式发送提醒。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h)(2) 根据本款发送的提醒应披露以下所有信息: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h)(2)(A) 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适用的产品或服务。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h)(2)(B) 与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相关的收费频率和金额。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h)(2)(C) 取消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的方式。
(i)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i) 本条的规定仅适用于自动续订或连续服务的初始订单完成之前,但以下情况除外:
(1)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i)(1)
(a)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i)(1)(a) 款第 (3) 项和第 (8) 项的规定可以在初始订单完成后履行。
(2)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i)(2)
(b)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i)(2)(b) 款的规定可以在初始订单完成后履行。
(3)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i)(3)
(g)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i)(3)(g) 款的规定应在重大变更或收费变更实施之前履行。
(4)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i)(4)
(h)Copy 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i)(4)(h) 款的规定应每年履行。
(j)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602(j) 增加本款的法案对本节所作的修订,仅适用于在 (2025)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根据本条订立、修订或延长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