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75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强调了人们在加州向慈善机构捐款时被欺骗或误导的担忧。它认识到,一些募捐活动声称用于慈善,但实际用于慈善事业的资金却微乎其微,甚至没有。为了保护公众免受此类欺骗性行为的侵害,该法律旨在确保人们了解其捐款中有多少真正用于慈善事业。通过这样做,它旨在鼓励诚实的募捐并阻止误导性方法,确保捐款按预期用于慈善目的。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a) 立法机关发现,在慈善募捐和销售募捐领域存在一种状况,即对本州人民造成了欺诈、欺骗和强加,而现有法律补救措施不足以纠正。许多慈善募捐或销售募捐涉及从本州公民处为慈善目的募集资金,但所募集和收取的资金中,实际被任何慈善机构收到的金额微不足道,甚至没有。慈善募捐行业对本州人民的福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本条中关于慈善募捐和销售募捐的规定对于公共福祉是必要的。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b) 立法机关声明,本条的目的是保护公众免受欺诈、欺骗和强加,并促进和鼓励公平的慈善募捐和销售募捐,从而使被募捐人知道所募资金中实际用于慈善目的的比例。本条将促进合法的慈善募捐和销售募捐,并限制有害的募捐方式,从而使本州人民不会被误导,向募捐者提供大量资金,而这些资金实际上可能并未用于慈善目的。

Section § 1751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销售”不仅仅指你花钱购买某物。它还包括某人赠送礼物,但希望或期望能因此获得金钱回报的情况。

在本条中,“销售”应包括怀有获得金钱报酬的希望或期望而赠送的礼物。

Section § 1751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解释了什么是为慈善目的请求捐款或销售物品。它包括任何通过提及慈善机构或使用慈善机构名称来获取金钱或财产的请求、销售或尝试。这可能包括使用警察或消防员等组织的名称来鼓励人们捐款或购买物品,除非明确表示这些资金仅直接惠及其活跃成员。本法律还涵盖了与这些活动相关的任何公开公告或出版物。它适用于非营利组织、社区团体和服务组织等为慈善目的募捐或管理慈善资产的团体。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a) 在本条中,“慈善募捐”指任何请求、恳求、呼吁、要求或邀请,或其尝试,以捐赠金钱或财产,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a)(1) 为慈善目的发出任何呼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a)(2) 在任何此类呼吁中,使用或提及任何慈善机构、慈善或公益组织的名称,作为进行此类捐赠的诱因。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a)(3) 作出声明,表明捐赠或其任何部分将用于或被用于任何慈善目的或组织。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a)(4) 使用或提及任何执法人员、消防员或其他保护公共安全人员的组织的名称,作为转让任何金钱或财产的诱因,除非该募捐唯一明示或暗示的目的仅为该组织实际活跃成员的唯一利益。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b) 在本条中,“慈善销售募捐”指销售、要约销售或尝试销售任何广告、广告位、书籍、卡片、机会、优惠券设备、杂志订阅、会员资格、商品、入场券或任何其他物品或服务,且符合以下任一情形: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b)(1) 为慈善目的发出任何呼吁。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b)(2) 在任何此类呼吁中,使用或提及任何慈善机构、慈善或公益组织的名称,作为进行此类销售的诱因。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b)(3) 作出声明,表明销售所得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将用于或被用于任何慈善目的或组织。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b)(4) 使用或提及任何执法人员、消防员或其他保护公共安全人员的组织的名称,作为转让任何金钱或财产的诱因,除非该销售募捐唯一明示或暗示的目的仅为该组织实际活跃成员的唯一利益。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c) 慈善募捐,或为慈善目的的销售、要约销售或尝试销售,应包括在本州向公众制作或传播,或促使制作或传播任何此类募捐,无论是在任何报纸或其他出版物中,或任何广告设备中,或通过公开呼喊或公告,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或手段。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d) 就本条而言,“慈善机构”应包括任何个人,或任何非营利社区组织、兄弟会、慈善、教育、公益或服务组织,或政府雇员组织,其为慈善目的向公众募捐或获取捐款,或持有任何慈善资产。

Section § 17510.2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慈善机构在特定条件下,在公共道路上向过往驾驶员募集捐款。只有警察或消防员等公共安全工作人员才能进行募捐,并且他们必须在自己所在的地方区域内工作。慈善机构必须在活动开始前至少 10 天向地方政府提交申请,并提供募捐的日期、时间、地点和方式等详细信息。他们还必须证明拥有至少 100 万美元的责任保险,以应对募捐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事故。地方政府必须在五天内批准这些申请,但可以设定安全条件。法律明确指出,拥有责任保险对于确保这些道路募捐活动中的公共安全至关重要,但这并不妨碍地方政府在必要时制定更多规则。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a) 慈善机构,如分部 (e) 所定义,可以从事慈善募捐活动,该活动涉及人员站在公共道路上向过往驾驶员募捐,但须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a)(1) 从事募捐活动的人员是执法人员、消防员或受雇保护地方机构(如分部 (d) 所定义)公共安全的其他人员,且仅在该地方机构的服务区域内进行募捐。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a)(2) 慈善机构向对募捐地点拥有管辖权的市、县或市县(如适用)提交申请。申请应在募捐开始日期前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提交,并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a)(2)(A) 募捐的日期和时间。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a)(2)(B) 募捐的地点。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a)(2)(C) 募捐的方式和条件。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a)(2)(D) 有效责任保险单的证明,保额至少为一百万美元 ($1,000,000),为慈善机构、第 (1) 款中提及的地方机构以及本款中提及的市、县或市县投保,承保因募捐活动引起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b) 市、县或市县应在申请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批准申请,但可以书面形式施加合理条件,这些条件应符合本节的意图,并基于明确的公共安全考虑。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c) 根据本节行事,分部 (a) 第 (1) 款中提及的地方机构以及分部 (a) 第 (2) 款中提及的市、县或市县不放弃或限制任何其他法律规定所提供的责任豁免。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d) 就本节而言,“地方机构”指市、县、市县、特别区、联合权力机构或州的其他政治分支机构。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e) 就本节而言,“慈善机构”指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二章第六节第七条(自第 12580 条起)受总检察长监督的慈善机构。
(f)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f) 立法机关发现并声明,本节所载的特殊责任保险要求对于保护公共安全是必要的,这仅是由于本节所管辖的特殊和独特情况,即涉及在公共道路上向过往驾驶员进行慈善募捐,而募捐活动可能构成可识别的潜在安全隐患。
(g)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25(g) 本节无意阻止地方机构通过一项条例,规范其他人员或慈善机构在公共道路上进行慈善募捐的时间、地点或方式。

Section § 17510.3

Explanation

在为慈善目的募捐或销售物品之前,募捐者必须向潜在捐赠者出示一张“慈善目的募捐或销售卡”或类似的印刷信息。这必须包括慈善机构的名称和地址、税务状况、资金将如何使用,以及捐款中哪些部分可以抵税。如果慈善机构使用的名称暗示与执法部门、消防员或退伍军人有关联,则适用特殊规定。志愿者,特别是未成年人,披露要求较少。不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导致处罚,但轻微违规不会使整个法律失效。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a) 在为慈善目的进行任何募捐或销售募捐之前,募捐者或销售者应向潜在捐赠者或购买者出示一张名为“慈善目的募捐或销售卡”的卡片。该卡片应由募捐组织的负责人、工作人员或高级职员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并注明日期。卡片上应注明募捐组织或签署卡片者的姓名和地址,以及实际进行募捐的有偿个人的姓名和商业地址。
募捐者或销售者可以不展示卡片,而是在募捐过程中分发任何印刷材料,例如募捐手册,前提是该材料符合下述标准,并且募捐者或销售者告知潜在捐赠者或购买者,下述所需信息包含在该印刷材料中。
卡片或印刷材料上的信息应以至少10号字体呈现,并应包括以下内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1) 联合募捐活动、每个组织或基金的名称和地址,所有或部分所募资金将用于慈善目的。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2) 如果没有组织或基金,所募资金将如何用于慈善目的的方式。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3) 如果为其募捐资金的组织或基金在联邦和州法律下均不享有慈善免税资格,则应说明该组织或基金的非免税地位。
(4)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4) 根据联邦和州法律,可作为慈善捐款扣除的捐赠总额或购买价格的百分比。如果没有任何部分可扣除,卡片应声明“此捐款不可抵税”。
(5)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5) 如果进行募捐的组织以任何名称代表任何非政府组织,该名称包括但不限于“官员”、“治安官”、“警察”、“执法”、“预备役警官”、“副警长”、“加州公路巡警”、“公路巡警”、“副警长”、“消防员”或“消防队长”等术语,且合理地被理解为暗示该组织由执法或消防人员组成,则募捐者应提供该组织的总成员人数以及在该募捐所在县工作或居住的成员人数;如果募捐是为了广告,则应提供所募广告将刊登的出版物在全州的发行量。
(6)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6) 如果进行募捐的组织以任何名称代表任何非政府组织,该名称包括但不限于“退伍军人”或“退伍军人组织”等术语,且合理地被理解为暗示该组织由退伍军人组成,则募捐者应提供该组织的总成员人数以及在该募捐所在县工作或居住的成员人数。本款不适用于拥有200名或以上缴纳会费成员的联邦特许或州注册退伍军人组织,也不适用于由联邦特许或州注册退伍军人组织运营或控制的旧货店。本款不适用于任何州注册的社区组织,该组织向退伍军人及其家属提供直接服务,并根据《国内税收法》第501(c)(3)或501(c)(19)条以及《税收和税务法》第23701d条获得免税资格。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b) 任何未从任何慈善组织的募捐中或与募捐相关的活动中获得任何形式报酬的个人志愿者,如果明知故犯地不遵守规定,将使募捐者或销售者受到法律处罚。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c) 当募捐不是销售募捐时,任何未从任何慈善组织的募捐中或与募捐相关的活动中获得任何形式报酬的个人志愿者,可以通过提供将用于慈善目的的全部或部分所募资金的慈善组织的名称和地址,说明募捐的慈善目的,并告知被募捐者可以通过联系所披露地址的组织办公室获取有关该组织收入和支出(包括其行政和筹款成本)的信息,来遵守披露规定。该组织应在收到请求后的七天内向被募捐者提供此信息。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d) 志愿者,如果其未从慈善组织或与慈善组织进行的募捐或销售募捐中获得任何形式的报酬,且该慈善组织已根据1954年《国内税收法》第501(c)(3)条获得免税资格,并且该志愿者年龄在18岁或以下,则无需根据本条作出任何披露。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3(e) 如果本条的任何规定或其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被认定无效,该无效不应影响本条在没有无效规定或适用的情况下仍可生效的其他规定或适用,为此,本条的各项规定是可分割的。

Section § 17510.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如果有人通过广播、电视、信函、电话或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募捐或销售,他们必须披露第17510.3节规定的某些信息。但是,此规定不适用于持续60秒或更短的广播或电视募捐。如果进行了捐赠或完成了销售,相关的告知卡必须连同购买的物品一起发送给捐赠人或买方。

如果初次募捐或销售募捐是通过广播、电视、信函、电话或任何其他不涉及与被募捐人直接个人接触的方式(包括通过互联网)进行的,则此募捐应明确披露第17510.3节要求的信息。此披露要求不适用于任何60秒或更短的广播或电视募捐。如果随后进行了捐赠或完成了销售,则慈善目的募捐或销售卡应邮寄或以其他方式交付给捐赠人,或连同所购物品交付给买方。

Section § 17510.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要求募捐组织必须按照专业会计委员会制定的特定会计准则保存其财务记录。此外,当这些组织披露财务信息时,它们需要使用与保存其财务记录相同的会计原则。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5(a) 募捐组织的财务记录应根据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或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定义的公认会计原则进行维护。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5(b) 第17510.3条(a)款第(7)项的披露要求,应基于用于维护募捐组织财务记录的相同会计原则。

Section § 1751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慈善机构在其成员内部或在其常用场所进行募捐或销售时,某些规定不适用。它也不适用于根据另一法律授权通过宾果游戏筹集的资金。

Section § 1751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市或县有关于慈善募捐信息披露的规定,且这些规定与州的规定相似或更严格,那么遵守这些地方规定就足够了。它还明确指出,州的规定不会凌驾于地方规定之上。

Section § 17510.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当慈善机构或代表其募捐的人募集资金时,他们与捐赠者之间存在一种类似信托的关系。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按照承诺将捐款用于特定的慈善目标。这项规定符合现有的信托法。

尽管本条有任何其他规定,慈善机构或任何代表慈善机构募捐的人与被募捐慈善捐款的人之间存在受托关系。慈善机构或任何代表慈善机构募捐的人接受慈善捐款,即设立了慈善信托,并赋予慈善机构和代表慈善机构募捐的人一项义务,即将其所接受的慈善捐款用于其所宣称的慈善目的。本节旨在阐明现有的信托法原则。

Section § 17510.85

Explanation

如果在加州,有人受雇为慈善机构募捐或销售物品,他们必须在您捐款或购买之前告知您:(1) 他们是专门为慈善目的服务的商业募捐人,以及 (2) 他们在总检察长处注册的名称。如果是书面或电子形式,这些信息必须易于阅读,并且至少是12磅字体。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85(a) 个人、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凡为获取报酬在本州为慈善目的募集资金或其他财产的,应当在通过直接个人接触、广播、电视、电话或互联网进行的口头募捐或销售募捐之前,或在书面募捐或销售募捐的同时,披露以下信息: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85(a)(1) 该募捐或销售募捐是由商业慈善募捐人进行的。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85(a)(2) 该商业慈善募捐人根据《政府法典》第12599条在总检察长处注册的名称。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85(b) 根据本条规定要求的披露,如果是印刷的或以电子形式呈现的,应当至少为12磅字体,并且应当清晰醒目,如第17601条所定义。

Section § 17510.87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在加州为慈善机构筹款并收取报酬,他们不能将所筹款项的50%以上作为自己的费用。这项规定不适用于在筹款活动开始前商定的一次性固定费用。违反这项规定不构成犯罪,但可能面临民事处罚。如果有人收取了超出允许范围的费用,他们可能需要将多收的部分退还给那些执行消费者保护法的人。这仅适用于1995年1月1日之后签订或续签的合同。

任何个人、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在本州为慈善目的有偿募集资金或其他财产的,不得将所募集净收益的50%以上作为筹款服务费保留。仅就本条而言,费用不包括在直接募捐开始前商定的一次性固定费用,该费用与为慈善目的开发募捐或营销活动相关。
违反本条规定不构成犯罪。但是,它受所有适用的民事救济措施的约束。此外,任何收取超出本条规定限额费用的人,应处以超出部分费用金额的罚款,该罚款可通过任何根据第5章(自第17200条起)授权提起强制执行诉讼的人提起的诉讼收取,并按照该章的规定进行分配。
本条仅适用于1995年1月1日或之后签订或续签的合同。

Section § 1751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某些慈善机构准备一份简短报告,如果它们收到的捐款超过100万美元,并且将其收入的25%以上用于非项目开支,例如工资和募捐费用。这份必须提交给总检察长的报告,将详细说明慈善机构的收入以及资金去向,例如员工工资和募捐费用。任何人都可以索取这份文件,并且总检察长会在特定地点公开这些记录供查阅。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a) 从事任何慈善募捐或慈善销售募捐的慈善机构,如果在上一个日历年度内,从本州捐赠者处获得的慈善捐款超过其年度收入的50%且超过一百万美元 ($1,000,000),并且将其年度收入的25%以上用于“非项目活动”(“非项目活动”定义为 (b) 款第 (2) 项的 (A)、(B)、(C) 和 (D) 分项中规定的支出总和),则应当每年准备一份一页的文件,提供 (b) 款要求的信息,并向总检察长慈善机构和募捐人登记处提交三份副本。如果该慈善机构受《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分编第二部第六章第 7 条(自第 12580 条起)管辖,则该文件应与《政府法典》第 12586 条要求的慈善机构报告一并提交,并且应提供与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分编第二部第六章第 7 条(自第 12580 条起)向登记处提供的信息一致的信息。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b) 根据 (a) 款要求的文件内容应由总检察长按照本款以及《政府法典》第 12586 条的 (a) 款和 (b) 款中规定的程序确定,并且应至少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1)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b)(1) 慈善机构收到的总收入和捐款。
(2)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b)(2) 分配给以下各项行政职能的总收入和慈善捐款的美元金额和百分比:
(A)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b)(2)(A) 慈善机构雇用的所有人员的总工资。
(B)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b)(2)(B) 募捐。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b)(2)(C) 差旅费。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b)(2)(D) 与管理和运营慈善机构相关的管理费用及其他开支。
(E)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b)(2)(E) 慈善机构雇用的薪酬最高的五名人员的工资。
(3)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b)(3) 分配给项目的总收入和慈善捐款的美元金额和百分比。
(c)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c) 受本条约束的每个慈善机构,在收到当面、电话或邮件请求后,应提供根据 (a) 款要求的文件以供分发。每份请求应附有请求者提供的贴有邮票的、写有回邮地址的信封。
(d)CA 商业与专业 Code § 17510.9(d) 总检察长应在萨克拉门托的总检察长慈善机构和募捐人登记处以及总检察长在旧金山和洛杉矶的办公室,提供慈善机构根据 (a) 款提交的文件供公众查阅,并且应将这些文件与慈善机构根据《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分编第二部第六章第 7 条(自第 12580 条起)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开保存。

Section § 17510.9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司法部长制作一份年度报告,其中包含慈善机构和募捐者登记处的详细信息。这份报告免费提供给加州的主要公共图书馆,任何人也可以通过支付少量费用来弥补出版和邮寄成本后请求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