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451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计算平均年收入时,应将平均周收入乘以五十二周。

Section § 44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在残疾和死亡案件中计算平均年收入的限额。对于残疾案件,该金额应不低于 $4,800.64 且不高于 $15,200.64。对于死亡案件,计算范围在另一条款,即第 (4702) 条中具体规定。

平均年收入的四倍在残疾案件中应不低于四千八百美元六十四美分 ($4,800.64) 且不高于一万五千二百美元六十四美分 ($15,200.64),在死亡案件中应不低于本法典第 (4702) 条规定的最低限额且不高于最高限额。

Section § 4452.5

Explanation

本法律定义了工伤赔偿背景下的两种永久性残疾。“永久性完全残疾”是指被评定为100%残疾的情况,意味着该人完全无法工作。另一方面,“永久性部分残疾”是指残疾程度低于100%的情况,表明该人可以工作但存在局限性。

在本分部中:
(a)CA 劳动法 Code § 4452.5(a) “永久性完全残疾”是指仅评定为100%永久性残疾的永久性残疾。
(b)CA 劳动法 Code § 4452.5(b) “永久性部分残疾”是指评定为低于100%永久性残疾的永久性残疾。

Section § 4453

Explanation

加州《劳动法》的这一部分解释了如何计算与工作相关的伤害的临时和永久伤残赔偿金的平均每周收入。这些数字根据伤害发生的时间而异,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金额标准,这些标准是根据往年设定的。

对于临时完全伤残,平均每周收入的范围从最低168美元到每隔几年增加一次的最高限额,对于2004年后的伤害,最高可达1000美元以上。对于永久部分伤残,范围也类似地分级,通常与不同程度的伤残严重性挂钩。

它还描述了如果雇员工作时间不规律、身兼多职或每周工作少于30小时,如何计算这些收入。此计算基于雇员在所有受雇期间获得的典型工资。最后,法律规定,截至1990年1月1日的现有权利得到维护,但新伤害的计算遵循与伤害日期相关的更新限额。

(a)CA 劳动法 Code § 4453(a) 仅为计算临时伤残赔偿金和永久完全伤残赔偿金的平均年收入,平均每周收入应按以下标准计算:
(1)CA 劳动法 Code § 4453(a)(1) 对于1983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不低于一百二十六美元 ($126),也不高于二百九十四美元 ($294)。
(2)CA 劳动法 Code § 4453(a)(2) 对于1984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不低于一百六十八美元 ($168),也不高于三百三十六美元 ($336)。
(3)CA 劳动法 Code § 4453(a)(3) 对于1990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永久完全伤残不低于一百六十八美元 ($168);对于临时伤残,不低于一百六十八美元 ($168) 或雇员从所有雇主处获得的平均每周收入的1.5倍中的较低者,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低于一百四十七美元 ($147),也不高于三百九十九美元 ($399)。
(4)CA 劳动法 Code § 4453(a)(4) 对于1991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永久完全伤残不低于一百六十八美元 ($168);对于临时伤残,不低于一百八十九美元 ($189) 或雇员从所有雇主处获得的平均每周收入的1.5倍中的较低者,也不高于五百零四美元 ($504)。
(5)CA 劳动法 Code § 4453(a)(5) 对于1994年7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永久完全伤残不低于一百六十八美元 ($168);对于临时伤残,不低于一百八十九美元 ($189) 或雇员从所有雇主处获得的平均每周收入的1.5倍中的较低者,也不高于六百零九美元 ($609)。
(6)CA 劳动法 Code § 4453(a)(6) 对于1995年7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永久完全伤残不低于一百六十八美元 ($168);对于临时伤残,不低于一百八十九美元 ($189) 或雇员从所有雇主处获得的平均每周收入的1.5倍中的较低者,也不高于六百七十二美元 ($672)。
(7)CA 劳动法 Code § 4453(a)(7) 对于1996年7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永久完全伤残不低于一百六十八美元 ($168);对于临时伤残,不低于一百八十九美元 ($189) 或雇员从所有雇主处获得的平均每周收入的1.5倍中的较低者,也不高于七百三十五美元 ($735)。
(8)CA 劳动法 Code § 4453(a)(8) 对于2003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不低于一百八十九美元 ($189),也不高于九百零三美元 ($903)。
(9)CA 劳动法 Code § 4453(a)(9) 对于2004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不低于一百八十九美元 ($189),也不高于一千零九十二美元 ($1,092)。
(10)CA 劳动法 Code § 4453(a)(10) 对于2005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不低于一百八十九美元 ($189),也不高于一千二百六十美元 ($1,260)。对于2006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平均每周收入应不低于一百八十九美元 ($189),也不高于一千二百六十美元 ($1,260) 或州平均每周工资的1.5倍,以较高者为准。自2007年1月1日起,以及此后每年的1月1日,本款规定的限额应按州平均每周工资与上一年相比的百分比增长额进行增加。就本款而言,“州平均每周工资”指美国劳工部为加利福尼亚州报告的,截至伤害发生年份前一历年3月31日的12个月期间,雇主向受失业保险覆盖的雇员支付的平均每周工资。
(b)CA 劳动法 Code § 4453(b) 除第4659条另有规定外,为计算永久部分伤残赔偿金的平均年收入,平均每周收入应按以下标准计算:
(1)CA 劳动法 Code § 4453(b)(1) 对于1983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不低于七十五美元 ($75),也不高于一百九十五美元 ($195)。
(2)CA 劳动法 Code § 4453(b)(2) 对于1984年1月1日或之后发生的伤害,不低于一百零五美元 ($105),也不高于二百一十美元 ($210)。

Section § 4453.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受伤并正在领取福利金,这些福利金不会仅仅因为有新的法律改变了福利金数额而发生变化。受伤者将继续按照伤害发生时有效的法律领取相同的福利金。

Section § 44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何计算受伤员工的平均周薪。它规定,在计算这些收入时,应包括加班费以及食宿等福利的市场价值。但是,它不包括雇主为支付特殊工作开销而支付的任何款项,也不包括雇主为员工福利计划所做的、没有直接给到员工或其家人的贡献。

在确定第4453条规定的限额内的平均每周收入时,应包括加班费以及受伤雇员作为其报酬一部分所获得的、可以用金钱估算的食宿、燃料及其他福利的市场价值,但此类平均每周收入不应包括雇主为支付雇员因其工作性质而产生的任何特殊费用而向受伤雇员支付或为其支付的任何款项,也不应包括任何储蓄、工资延续、工资替代或股权收购计划,或雇主向雇员或其家属以外的人支付或贡献的任何雇员福利计划的成本或市场价值。

Section § 4455

Explanation
如果一个未满18岁的人在工作时受了永久性伤害,他们的未来收入将根据他们在18岁时可能赚取的金额来计算。这会考虑他们当时的工作或可能获得的职位晋升。如果无法确定他们在18岁时的潜在收入,就会采用另一法律条款允许的最高金额。

Section § 4456

Explanation

如果雇员在参与由州、政治分区或任何政府机构运营的失业工作救济计划期间受伤,他们有权获得的残疾赔偿金将仅根据他们从该计划获得的月收入或预期收入来计算。这些赔偿金受另一节(第 (4453) 节)中详细规定的具体限额限制。

任何雇员在参与由州、政治分区或任何州或政府机构实施的任何失业工作救济计划期间受伤时,根据本分部应支付的残疾赔偿金应仅根据该人员从该计划获得的月收入或预期收入确定,且此类赔偿金应在第 (4453) 节规定的最低和最高限额内。

Section § 445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工人专门为了完成某项工作而组成合伙,并且无法以其他方式确定他们的平均每周收入,那么这些收入就被假定为每周 $40。

Section § 4458

Explanation

如果志愿消防员或参与灭火的人员在执勤时受伤或死亡,他们的伤残福利和死亡福利将根据最高收入标准计算。无论他们从消防工作或任何其他工作中获得多少收入,这一规定都适用。本质上,他们在这些情况下的赔偿金将设定为相关法律规定的最高收入限额。

如果第 3361 节所述的任何正规组织的志愿消防部门中注册为现役消防队员的成员在履行其消防员职责时遭受伤害或死亡,或者如果第 3365 节所述的从事灭火工作的人员在从事该工作时遭受伤害或死亡,则无论其从本职或其他工作或两者获得的报酬如何,为确定临时伤残赔偿金和永久伤残赔偿金之目的,其平均每周收入应分别按第 4453 节规定的最高限额计算。在伤残案件和死亡案件中,其平均年收入的四倍应分别按第 4452 节和第 4702 节规定的最高限额计算。

Section § 4458.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和平警员(包括现役、预备役或从事现役执法工作的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受伤或死亡,他们的伤残或死亡抚恤金计算将基于最高的可能收入率,无论他们是否有其他收入。这确保他们能获得临时或永久伤残的最高福利,或在死亡案件中,根据法律其他特定章节规定的固定限额获得最高赔偿。

Section § 4458.5

Explanation
如果前服役人员在服役结束后、特定时限内受伤,无论他们退役后收入多少,其伤残赔偿金都将按最高可能收入计算。这适用于临时伤残、永久完全伤残和永久部分伤残的赔偿。

Section § 445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员工以前有过伤残,或者已经为此获得过赔偿,他们仍然可以为新的工伤获得赔偿。

如果员工因新的工伤死亡,他们的家属也可以获得赔偿。

在计算这项新工伤或死亡的赔偿金时,应该根据员工在发生新工伤时的合理收入来确定。

员工曾遭受既往残疾或已就此获得赔偿的事实,不排除其因后续伤害获得赔偿的权利,也不排除其受抚养人因该伤害导致的死亡获得赔偿的权利。但在确定后续伤害或因该伤害导致的死亡的赔偿金时,其平均周薪应按合理代表其在发生后续伤害时的收入能力的金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