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程序管辖权
Section § 5300
在加利福尼亚州,除非第4部另有规定,某些与工人赔偿相关的法律程序必须由申诉委员会处理。这包括追偿赔偿金、确定雇主或保险人的责任、决定如何在受抚养人之间分配赔偿金、确定已故工人的受抚养人,以及委员会被授权处理的其他事项。这确保了所有相关问题,包括行政管理,都集中在工人赔偿部之下。
Section § 5302
这项法律规定,上诉委员会作出的任何决定或规则都被认为是合法和合理的。它们将一直有效,除非上诉委员会自行更改,或者法院通过特定的审查程序更改或推翻它们。
Section § 5303
这项法律解释说,当一个人在工作中受伤时,根据本部门的规定,该伤害只有一个法律索赔。经上诉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与该伤害相关的不同索赔,例如医疗费、伤残津贴或死亡赔偿金,合并到一个程序中。但是,每项伤害都应单独处理,不能与另一项伤害合并,无论是特定事件造成的伤害还是持续性问题造成的伤害。此外,针对持续性伤害的赔偿不能包含由特定伤害或其他持续性伤害造成的残疾。
Section § 5304
本法律条款赋予上诉委员会处理工伤赔偿案件中与医疗、外科或住院治疗费用相关的争议的权力。但是,如果医疗服务提供者与雇主或保险人之间已就这些治疗的支付金额达成协议,则上诉委员会对此类争议不具有管辖权。
Section § 5305
本条法律规定,如果一名居住在加州的人在加州以外工作时受伤,并且他是在加州被雇佣的,那么他可以在加州提起劳工赔偿案件。这意味着,即使伤害发生在州外,加州的劳工赔偿司和上诉委员会也可以处理他们的案件。受伤的工人或其家人仍然可以根据加州的劳工赔偿规定获得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
Section § 5307
这项法律允许申诉委员会制定并实施关于其运作方式的规则,涉及多个方面,例如其执业和程序、未成年人及心智不健全者如何出庭参与诉讼,以及证据和通知应如何管理。这些决定需要四名委员会成员的批准。
对其规则的任何修改都必须经过公开听证会。如果有人请求修改规则,而申诉委员会未能在收到请求后的六个月内安排公开听证会,则该请求将被自动视为遭到拒绝。
Section § 5307.1
这项《加州劳工法典》条款规定了如何确定工伤索赔所涵盖的受伤员工所接受服务的医疗费用。行政主管主要根据医疗保险(Medicare)和医疗补助(Medi-Cal)支付系统,为非医生服务、医生服务和药品制定官方医疗费用表。这些费用通常不得超过医疗保险费用的120%,并可包含药房服务和药品的特殊规定。门诊部和门诊手术中心等机构有特定的最高费用限制。此外,如果某项服务未被医疗保险涵盖,行政主管将根据可比较的服务来确定费用。
对于配制药物、医生配发的药房商品以及某些药品和器械报销,存在特殊规定。法律强调每年更新以反映医疗保险的变化,确保这些费率足以提供合理的护理标准。雇主可以与服务提供者协商不同的费率,某些服务(如医疗法律费用)则有费用表的例外情况。
Section § 5307.2
这项法律要求行政主管每年聘请一家咨询公司,研究受伤工人获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如果研究发现受伤工人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包括处方药和药房服务)存在不足,主管可以调整这些服务的费用。如果存在严重的就医问题,主管还被允许将费用提高到超过某些限制。
Section § 5307.3
行政主管有权制定、修改或废除执行本分部所需的规则,除非此权力已赋予上诉委员会。但是,未经公开听证,他们不能进行这些变更。
如果有人提交书面请求要求修改规则,而主管未在六个月内安排公开听证,则该请求将被视为被拒绝。
Section § 5307.4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与某些规则变更或法规相关的公开听证程序。当有拟议的规则要通过、修订或废止时,必须向感兴趣的商业和劳工团体或个人发出具体通知。此通知必须包含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法律依据以及拟议规则的摘要。受规则影响或对规则感兴趣的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提供意见。但是,与机构政策或组织相关的、且对公众没有影响的规则不受这些要求的约束。通知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30天发出。
Section § 5307.5
本条规定允许工伤赔偿法官或申诉委员会任命受托人或监护人,以代表工伤赔偿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或无法自行代表的人。被任命的监护人必须提供一份担保金,其要求类似于法院任命的监护人所需。该担保金必须由申诉委员会批准,并且监护人需持续承担责任,直到他们提交财务报告并获得批准。监护人服务报酬由申诉委员会或法院决定。
本条还允许将工伤赔偿案件中的所有相关方,例如雇主、雇员、保险人、受抚养人或债权人,合并到同一诉讼程序中。
Section § 5307.6
本法律要求行政主管为医疗法律费用(即用于法律目的的医学评估相关费用,例如工伤赔偿索赔)制定费用表。该费用表确保收费合理且与类似的医疗工作相当,同时考虑到评估的复杂性和所花费的时间。除非提供者因特殊情况证明更高的费用是正当的,否则不得收取超出这些费用的费用。雇主和雇员都可以对超出费用表的费用提出异议。如果发生费用争议,如果提供者的出庭作证被认为合理,则其可能会获得合理的作证费用。提供者不得接受超出规定费用的额外补偿,违反此规定可能导致许可委员会的纪律处分。然而,本规定不适用于尚未制定费用表的情况。
Section § 5307.7
这项法律规定,到2013年1月1日,应制定一份费用表,以确定职业专家的合理费用。这些费用涵盖评估和专家证词等服务,这些服务需经上诉委员会认定为必要。
此外,职业专家收取的费用不得超过被认定为合理或必要的范围,且费用必须与已制定的费用表保持一致。
Section § 5307.8
Section § 5307.9
Section § 5307.11
本法律条款允许医疗服务提供者或机构,以及雇主和保险公司,就医疗服务的报销费率达成协议,这些费率可以不同于官方医疗费用表中设定的费率。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协商自己的费率。当达成此类协议时,标准费用表不适用于这些协商的费率。然而,在这些协议之外,官方费用表规定了提供者可以对与工伤相关的服务收取的最高费率。
Section § 5307.12
如果加州的医疗服务提供者或机构与网络服务实体签订合同,约定其服务(不包括商品和药品)的报销费率低于官方费用表20%以上,他们必须向付款人披露其报销费率。此披露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使用行政主管颁布的表格。
网络服务实体可以要求付款人签署保密协议,以对这些信息保密。然而,此类协议不能阻止相关部门获取这些信息。如果定价信息同时向医疗服务提供者和付款人披露,则本法律不适用。本法于2021年7月1日生效。
Section § 5307.27
这项法律要求行政主管为工伤赔偿案件制定一份医疗治疗时间表。该时间表采用基于证据的、公认的护理标准来指导治疗的进行方式。在进行任何更新之前,公众必须有机会发表意见,并且这些更新将在网上公布。
截至2017年7月1日,该时间表还必须包含一份药物处方集,即一份基于科学证据的批准药物清单。不在清单上的药物如果理由充分,仍然可以获得批准。
对于在该日期之前受伤的工人,将逐步引入该处方集,以确保平稳安全的过渡。这些规定适用于在工伤赔偿制度内为受伤工人开药或配药的所有人员。
Section § 5307.28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制定药品处方集(即另一条款所要求的、涵盖药物的清单)的过程。在最终确定此处方集之前,行政主管必须与雇主、保险公司、医生和受伤工人等各方团体开会,听取他们的意见。目标是确保所有相关方都有发言权。
从2016年7月1日开始,直到处方集到位,主管必须在线发布至少两份进展报告,向公众更新处方集的进展情况。这些报告将通过工人赔偿部门的网站提供查阅。
Section § 5307.29
这项法律要求行政主管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药品处方集,以确保纳入所有合适的药物,包括新药。处方集的任何更改都必须在网上公开宣布并注明生效日期,且无需遵循某些程序性法律。一个由合格的医疗专业人员和药剂师组成的独立委员会将监督处方集的更新。该委员会必须没有利益冲突,对专有信息保密,并将根据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证据提供指导。
Section § 5308
本法律赋予申诉委员会处理与自雇人士保险单相关的争议的权力。如果对此类保单存在分歧,相关方可以同意由申诉委员会裁决此事,这类似于仲裁过程。委员会可以根据双方协议行事,或者在一方申请且另一方接受其管辖权的情况下行事。它可以作为仲裁员,行使其在赔偿案件中拥有的相同权力,其决定同样具有约束力。重要的是,申诉委员会不为此仲裁服务收取费用。
Section § 5309
本法律阐述了申诉委员会在工伤赔偿案件方面的权力。它允许委员会指示工伤赔偿法官就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法官可以举行必要的听证会,以帮助委员会理解并决定程序或命令。法官还有权签发传票和逮捕令等法律文件,以处理直接和混合藐视法庭的情况,这些情况可能发生在法官在场或不在场时。
Section § 5310
Section § 5311
Section § 5311.5
这项法律规定,加州所有工伤赔偿行政法法官必须参加持续教育课程,以提高他们的技能。这些课程涵盖道德规范和处理利益冲突等主题。这些教育要求可以与州律师协会对律师的类似要求保持一致。
Section § 5312
在开始工作之前,工伤赔偿法官必须宣誓,承诺诚实公正地审查案件,作出公正的决定,并根据他们的理解进行报告。
Section § 5313
本法律条文规定,工伤赔偿法官或上诉委员会必须在审查案件后30天内作出并提交他们的决定。他们需要包含对所有事实的裁定,以及关于当事人权利的裁决、命令或决定。案件的参与者还必须收到一份所考虑证据的摘要以及作出该决定的理由。
Section § 5315
这项法律规定,在工伤赔偿法官作出决定后,上诉委员会可以在60天内同意、修改或撤销该决定。他们无需举行更多听证会或通知任何人,即可根据现有案件记录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