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保险与保障未投保雇主基金
Section § 3710
本节指定劳资关系局局长负责执行某些劳动法律。局长可以雇用员工或利用现有部门人员协助执行这些法律。刑事违规行为可由县级官员、司法部长或指定的部门律师起诉。
局长还可以制定、修改或废止执行这些法律所需的规章制度,只要它们符合现有法律。“局长”一词包括劳资关系局局长及其指定代理人。
Section § 3710.1
Section § 3710.2
Section § 3710.3
Section § 3711
Section § 3712
本节规定,企业必须拥有全面的工人赔偿保险,这是加州工人保护法律的关键组成部分。如果企业在没有此保险的情况下运营,局长可以实施处罚,包括寻求法院命令,勒令企业停止运营,直到其遵守规定。
在与此问题相关的法庭诉讼中,原告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如果企业未按要求投保,法院可以立即命令其停止运营。案件由州总检察长、县地区检察官、市检察官或工业关系部指定的律师处理。然而,这些案件中的裁决不影响随后任何工人赔偿福利诉讼。
Section § 3714
这项法律规定了涉及“无保险雇主基金”、“后续伤害基金”或“无受抚养人死亡”的特定工伤赔偿案件如何处理。除非有充分理由并获得主管同意,这些案件最初必须在加州特定的地点(如旧金山、洛杉矶、阿纳海姆等地)进行听证。
如果当事人不住在附近,这些地点的法官可以决定通过电话举行某些会议,费用由部门基金承担。任何必要的文件可以通过传真发送,但必须在五天内进行实体送达。
这项规定是临时性的,将在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布后生效两年。在此规定失效并被废止之前,允许在获得适当许可的情况下,在案件立案地结清现有案件。
Section § 3715
这项法律解释了如果雇主没有按要求购买工伤赔偿保险,雇员可以怎么做。雇员可以起诉雇主,或者向劳工上诉委员会申请赔偿。如果申请成功,雇主必须支付应付的赔偿金,或者提供担保来支付。
法律还规定,某些家政服务人员和兼职园丁也享有类似的权利。法律明确了如何判断雇主是否未投保,以及需要哪些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被认定为未投保的雇主会收到通知,他们可以对决定提出上诉,如果上诉失败,可能会导致其财产被留置。
此外,针对未投保雇主的任何索赔,如果雇主有机会提出异议,可以通过和解解决,最终决定权归上诉委员会。局长也可以制定法规来管理这些程序。
Section § 3716
如果雇主未能支付应付的工人赔偿金或未能提供所需的保证金,受伤工人可以向无保险雇主福利信托基金(UEBTF)申请支付。国家负责管理费用。该基金旨在保护那些雇主未适当投保的工人,而不是为了帮助保险公司或合法投保的雇主。
UEBTF不承担职业病或累积性伤害的索赔责任,除非在疾病或伤害发生期间,没有雇主适当投保或自保。它也不支付由州卫生服务部门承担的医疗费用。
UEBTF不能参与赔偿索赔,除非相关雇主已根据特定的法律要求收到通知,包括一份特别诉讼通知,其中解释了如果他们不回应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的风险。被指控未投保的雇主一旦收到送达,必须向上诉委员会更新其联系信息。
如果他们不这样做,裁决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并且未能收到这些裁决不能作为重新审理或质疑案件的有效理由。如果案件审理需要,主任可以提供有关无保险雇主的信息。
Section § 3716.1
本法律条款规定,在涉及州政府或工业关系局局长的法律诉讼中,由司法部长或工业关系部的律师负责代理。他们处理工人赔偿索赔及相关事务的服务费用,将从特定的州政府基金中报销。但是,追回某些资金的尝试所产生的费用不得超过实际追回的金额。
工业关系局局长负责管理涉及无保险雇主的伤害案件相关服务。他们可以在部门内部进行这项工作,也可以与州赔偿保险基金签订合同来提供这些服务,除非存在利益冲突。这些服务的行政费用由工人赔偿基金支付,而其他费用则来自一个特定的信托基金,除非预算僵局需要采取不同的资金处理方式。
Section § 3716.2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雇主没有购买工人赔偿保险,而雇员应获得福利,那么无保险雇主基金将支付这些福利。但是,该基金不负责支付任何罚款或利息。如果主管通过法院强制执行付款,他们将追讨全部裁决金额,包括利息、罚款和律师费。如果主管追回的金额超过已支付给雇员的金额,多余的部分将支付给受伤雇员或其代表。
Section § 3716.3
本条允许主管通过非司法止赎的方式,对未投保的雇主执行判决。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在不通过法院的情况下,对雇主的财产进行止赎。程序始于主管向县记录员处记录判决书和止赎意向通知,其中需详细说明受托人的联系方式、财产描述以及向相关方送达的证明。20天后,受托人可以像处理任何抵押或信托契约出售一样出售该财产。主管可以指定任何合格的个人或实体(包括律师)作为受托人。但是,如果雇主在受伤时雇佣了10名或更少员工,并且该财产是其主要住所,如果他们能提供员工人数的预扣税证明,则可能免于此止赎程序。本法律适用于与特定工人赔偿条款相关的判决,但在某些条件下不适用于小型雇主。
Section § 3716.4
Section § 3716.5
这项法律规定了管理无保险雇主基金的职责,该基金在雇主缺乏保险时向雇员支付工伤赔偿金。主管必须确定哪些工作类型正在获得这些款项。此外,他们必须在1990年11月1日前以及此后每年收集并向州立法机关报告这些职位分类的数据。
Section § 3717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在工人赔偿案件中,涉及无保险雇主的法律裁决或裁定何时以及如何成为雇主必须支付的债务。一旦裁决生效,上诉委员会将核证所欠金额,允许无保险雇主基金的主管起诉雇主以追讨欠款。如果涉事公司是没有适当保险的企业法人,某些人,例如主要股东或所有者,也可能被追究支付裁决款项的责任。
“实质性股东”被定义为拥有公司15%或以上股份的人。然而,某些公司,特别是那些发行特定类型证券的公司,不在此要求范围内。此外,如果雇主缺乏保险,主管可以非正式地解决索赔,以便迅速向受伤雇员提供赔偿。
Section § 3717.1
Section § 3717.2
Section § 3718
Section § 3719
Section § 3720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加州雇主被发现没有购买工伤赔偿保险时会发生什么。如果情况属实,可以在雇主的财产上设定留置权。这种留置权的作用就像判决留置权一样,除非提前解除,否则会持续10年。如果雇主是公司,那么主要股东也可以被视为留置权程序中的雇主。如果有人因为姓名相似而错误地被设定了留置权,他们可以要求更正。如果60天内没有进行更正,他们可以提出上诉。这些留置权可以独立于任何其他索赔进行处理。
Section § 3720.1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在加利福尼亚州,如果一家公司被指控为未投保雇主会发生什么。负责人可以根据现有证据,决定某人是否可能是该公司的母公司或主要股东。如果被认定为是,这些人可能会面临某些法律行动。
如果有人不认同被认定为母公司或主要股东,他们可以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要求举行听证会。负责人必须在收到请求后20天内举行此听证会。听证官会听取证据,并必须在听证会后10天内发布其裁定。
如果当事人不满意听证结果,他们有20天时间向负责人办公室所在县的高等法院申请强制令进行上诉。如果当事人付费,听证会可以录音。
Section § 3721
Section § 3722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未购买工人赔偿保险的雇主将面临的罚款。如果雇主被发现未投保,当停工令发出时,他们将面临每名员工1,500美元的罚款。如果雇主在确定之日前的日历年内未投保时间超过一周,罚款将是其本应支付的工人赔偿保险费的两倍,或每名员工1,500美元,以较高者为准。如果工人赔偿上诉委员会裁定雇主未投保且有工伤索赔,根据案件结果,雇主还需支付额外罚款:不予赔偿的案件每名员工2,000美元,应予赔偿的案件每名员工10,000美元。
Section § 3725
Section § 3726
本节概述了向未支付工伤赔偿保险费的雇主收取罚款评估的流程。如果雇主不反对罚款,州政府可以向法院提交命令,以获得对雇主处以罚款金额的判决。如果举行听证会后罚款被维持或修改,州政府仍可根据最终命令寻求判决。这些判决将记录在州无保险雇主基金的专门簿册中,并像其他法院判决一样收取利息。法院书记官不收取这些服务费用。
Section § 3727
Section § 3727.1
这项法律允许局长取消停工令或罚款,如果调查发现雇主在命令发出时实际上确实有工人赔偿保险。局长还可以取消罚款,如果发现雇主在发生伤害时已投保,或者及时回应了关于其工人赔偿保险覆盖状况的请求。
Section § 3728
这项法律允许劳资关系局局长从无保险雇主福利信托基金中提取资金,用于支付那些雇主没有购买保险的受伤工人的索赔。该基金像一个周转账户一样管理,这意味着资金可以根据需要提取和补充。提取资金时无需预先提交详细文件,但之后需要一份支出摘要用于报销。审计长和财政部长参与处理这些交易,并且这些支出免受某些关于州政府资金的规定约束。
Section § 3730
Section § 3731
Section § 3732
本节解释了加州无保险雇主基金(UEF)在因雇员受伤或死亡支付赔偿金后,如何向造成伤害的第三方追讨费用。这些费用包括已支付或应支付的赔偿金(含利息或罚款)、调查和诉讼工人赔偿索赔的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
追讨这些费用的法律行动必须在主管支付或有义务支付赔偿金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在这些诉讼中,雇主的任何过失都不会归咎于主管或基金,主管可追偿的损害赔偿也不会因雇主或雇员的过错而减少。
如果雇员或其家人起诉第三方,主管对获得的任何和解或判决享有留置权。在主管拥有权益的情况下,任何判决或和解在未通知主管并给予其完善和实现留置权的机会之前,不得予以履行。主管有权获得执行令以强制执行此留置权。无论是否通过诉讼,雇员及其代表的任何和解的全部金额均受主管留置权索赔的约束。
Section § 3733
这项法律确保加州的所有人,无论其公民身份或移民身份如何,都有权从无保险雇主福利信托基金获得福利。
它明确指出,一个人的移民身份不应阻止他们获得这项赔偿。
立法机关希望明确,这项法律旨在废止一项可能与此相矛盾的特定法规。最后,它确认本节旨在澄清现有法律,而非修改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