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50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理解与童工和工作场所审计相关的法律的术语。“儿童”指未满18岁的人。“童工”是指儿童从事的任何违反州或联邦法律的工作。“醒目清晰”描述的是因字体更大、样式不同或颜色对比而引人注目的文本。“社会合规审计”是由非政府实体进行的自愿检查,旨在确保雇主的做法符合劳动法,特别是关于工资、工时、健康、安全和童工的规定。

为本章之目的,适用以下定义:
(a)CA 劳动法 Code § 1250(a) “儿童”指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
(b)CA 劳动法 Code § 1250(b) “童工”指儿童从事的任何违反州法或联邦法的工作。
(c)CA 劳动法 Code § 1250(c) “醒目清晰”指字体大于周围文本,或与同等大小的周围文本形成对比的字体、字形或颜色,或通过符号或其他标记与同等大小的周围文本区分开来,以引起对该语言的注意。
(d)CA 劳动法 Code § 1250(d) “社会合规审计”指对雇主运营或实践进行的自愿的、非政府的检查或评估,以评估其运营或实践是否符合州和联邦劳动法,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工时和健康安全法规,以及有关童工的规定。

Section § 1251

Explanation

如果雇主自愿进行社会责任审计以检查是否存在童工,他们必须在其网站上提供一个醒目的链接,指向一份关于审计结果的报告。这份报告需要包含审计的日期和时间、是否发现童工,以及雇主关于儿童雇佣的任何相关政策等详细信息。报告还应提及儿童是否接触了不安全条件,或者他们是否在上学时间或夜间工作。最后,报告必须声明审计公司不是政府机构,不能证明法律合规性。

(a)CA 劳动法 Code § 1251(a) 自愿接受社会责任审计的雇主,无论该审计是部分还是全部旨在确定雇主运营或实践中是否涉及童工,均应在其互联网网站上发布一个清晰醒目的链接,指向一份详细说明雇主遵守童工法律情况的报告。
(b)Copy CA 劳动法 Code § 1251(b)
(a)Copy CA 劳动法 Code § 1251(b)(a)款所述的报告应包含以下所有内容:
(1)CA 劳动法 Code § 1251(b)(1) 审计进行的年、月、日和时间,以及审计是在白班还是夜班进行。
(2)CA 劳动法 Code § 1251(b)(2) 雇主是否从事或支持使用童工。
(3)CA 劳动法 Code § 1251(b)(3) 雇主现有和曾有的关于儿童雇员的任何书面政策和程序的副本。
(4)CA 劳动法 Code § 1251(b)(4) 雇主是否使儿童接触任何对其身心健康和发展构成危险或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情况。
(5)CA 劳动法 Code § 1251(b)(5) 儿童是否在正常上学时间内或之外,或在夜间为该雇主工作。
(6)CA 劳动法 Code § 1251(b)(6) 一份声明,说明审计公司不是政府机构,无权核实是否遵守州和联邦劳动法律或其他健康和安全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