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本章之目的,适用以下定义:
(a)CA 劳动法 Code § 1250(a) “儿童”指未满18周岁的自然人。
(b)CA 劳动法 Code § 1250(b) “童工”指儿童从事的任何违反州法或联邦法的工作。
(c)CA 劳动法 Code § 1250(c) “醒目清晰”指字体大于周围文本,或与同等大小的周围文本形成对比的字体、字形或颜色,或通过符号或其他标记与同等大小的周围文本区分开来,以引起对该语言的注意。
(d)CA 劳动法 Code § 1250(d) “社会合规审计”指对雇主运营或实践进行的自愿的、非政府的检查或评估,以评估其运营或实践是否符合州和联邦劳动法,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工时和健康安全法规,以及有关童工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