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opy CA 劳动法 Code § 281(a)
(1)Copy CA 劳动法 Code § 281(a)(1)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纳税人、雇主、承包商或分包商可自愿向在合格可再生清洁能源设施上从事工作的工人作出选择性或追溯性工资支付,以符合《通胀削减法案》(公法 117-169)。
(2)CA 劳动法 Code § 281(a)(2) 根据第 (1) 款作出的选择性追溯性工资支付,本身不构成对第 200 条至第 244 条(含)、第 500 条至第 558.1 条(含)、第 1171 条至第 1207 条(含)或第 2698 条至第 2699.8 条(含)的违反。
(b)CA 劳动法 Code § 281(b) 就本条而言,“选择性追溯性工资支付”指根据 2022 年《通胀削减法案》(公法 117-169)的规定,向在合格可再生清洁能源设施上从事工作的工人支付的款项,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CA 劳动法 Code § 281(b)(1) 该可再生清洁能源设施根据 2022 年《通胀削减法案》(公法 117-169)符合税收优惠条件。
(2)CA 劳动法 Code § 281(b)(2) 该选择性追溯性工资支付是自愿支付给工人的,用于他们在符合 2022 年《通胀削减法案》(公法 117-169)或美国国税局和美国财政部发布的法规规定的联邦税收优惠条件的设施上,从事安装、改造、维修或更换太阳能电池板、逆变器、电池储能系统、变压器以及任何相关组件的工作。
(3)CA 劳动法 Code § 281(b)(3) 该设施不是第 1720 条所定义的公共工程项目,且如果设施所有者、雇主、承包商或分包商不申请根据 2022 年《通胀削减法案》(公法 117-169)或根据美国国税局和美国财政部发布的法规可获得的联邦税收优惠,则不会受到《戴维斯-培根法案》要求的约束。
(4)CA 劳动法 Code § 281(b)(4) 该选择性追溯性工资支付由纳税人、承包商、分包商或雇主根据 2022 年《通胀削减法案》(公法 117-169)或美国财政部和美国国税局发布的关于与可再生电力生产税收优惠相关的工资要求的法规自愿作出。
(5)CA 劳动法 Code § 281(b)(5) 纳税人、雇主、承包商或分包商向任何工人作出的选择性追溯性工资支付,用于在可再生能源设施上从事的工作,仅用于纳税人、雇主、承包商或分包商根据 2022 年《通胀削减法案》(公法 117-169)申请联邦税收优惠的目的,并且是根据适用法律支付的工资之外的额外支付。
(6)CA 劳动法 Code § 281(b)(6) 纳税人、雇主、承包商或分包商遵守 2022 年《通胀削减法案》(公法 117-169)的适用规定,以及美国国税局或美国财政部关于与可再生电力生产税收优惠相关的适用指南和法规。
(c)CA 劳动法 Code § 281(c) 本节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1)CA 劳动法 Code § 281(c)(1) 报复、歧视或骚扰的索赔。
(2)CA 劳动法 Code § 281(c)(2) 故意将雇员分类或错误分类为独立承包商的索赔。
(3)CA 劳动法 Code § 281(c)(3) 与根据 2022 年《通胀削减法案》(公法 117-169)申请联邦税收优惠相关的追溯性普遍工资支付无关的任何其他法律规定的违反。
(4)CA 劳动法 Code § 281(c)(4) 未能根据适用法律全额支付应付工资,且未能纠正任何此类违规行为的纳税人、雇主、承包商或分包商。
(d)CA 劳动法 Code § 281(d) 本节仅适用于在 2023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且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完成的可再生能源设施建设或维修。
(e)CA 劳动法 Code § 281(e) 本节不限制劳工专员调查或执行本节或本法典的任何其他违规行为的权力。
(f)CA 劳动法 Code § 281(f) 本条仅在 2029 年 1 月 1 日之前有效,并自该日起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