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从事船舶装卸业务,或获授权或签订合同装卸船舶,或在船舶装卸期间负责该船舶,且该船舶载重能力为50吨或以上者,均应在每艘正在装卸的船舶上雇用并配备一名18岁以上的人员担任信号员或舱口看守员,其唯一职责是观察该船舶上每个作业舱口的装卸作业,并警告所有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注意货物组成物品可能受到的任何损坏,或在船舶装卸期间船上或船周围人员可能面临的任何危险。
劳动安全船舶
Section § 7600
如果您在加州从事大型船舶(载重50吨或以上)的装卸工作,您必须在船上安排一名18岁以上的人员,其唯一职责是监督装卸过程。这名人员,被称为信号员或舱口看守员,必须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并提醒工人注意货物可能受损或附近人员可能面临的任何危险。
船舶装载 船舶卸载 信号员
Section § 7603
在建筑物楼层或平台上存放物品时,请确保它们的重量不超过楼层或平台的安全承重范围,除非这些结构是直接建在地上的。此外,物品必须摆放稳固,防止倾倒或坍塌等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使用货架、料箱和其他支撑物。
物料储存安全 安全承载能力 建筑物楼层
Section § 7604
这项法律规定,用于将货物装载到船舶上的码头、船坞或栈桥,必须安装防撞栏、纵梁栏或路缘石等安全设施,以防止在水边发生事故。但是,如果栈桥设有专门的下沉式轨道,用于在铁路货车和船舶之间转移货物,并且作业不在码头的狭窄边缘进行,则本法律不适用。
防撞栏 纵梁栏 路缘石
Section § 7605
这项法律要求雇主定期检查工具和设备是否有磨损,以确保安全。如果发现有不安全物品,员工必须告知其主管。该不安全物品必须停止使用,直到修复并再次安全可用。
工作场所安全 设备检查 工具维护
Section § 7606
这项法律要求,连接装载平台和车辆之间空隙的码头板,必须足够坚固以承受其上的负荷。它们需要牢固固定,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移动。此外,当固定后,码头板的边缘应牢固地接触平台和车辆,以避免摇晃或滑动。
每个码头板的建造和维护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支撑其上承载的负荷。
码头板在跨越码头或卸货平台与车辆之间的空间时,应固定到位。码头板及其固定装置,当用于不同长度的跨度时,其构造应能轻易地在这些跨度上获得牢固的固定。
码头板的建造和维护应确保,当它们固定到位时,板的末端边缘应与码头或装载平台以及车辆车厢充分接触,以防止摇晃或滑动。
码头板 装载平台 车辆承载
Section § 7607
如果您在建筑物内使用内燃机驱动的设备,您必须确保其不会释放有害浓度的气体或烟雾。排气系统应妥善安装,确保排放物安全排出,从而避免对操作人员造成任何风险。
内燃机驱动设备仅当其操作不会导致有害暴露于超过最大可接受浓度的危险气体或烟雾时,方可在建筑物内或封闭结构内运行。排气管的安装方式应确保废气产品排放后不会对操作人员造成危害。
内燃机 设备安全 危险气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