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600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加州从事大型船舶(载重50吨或以上)的装卸工作,您必须在船上安排一名18岁以上的人员,其唯一职责是监督装卸过程。这名人员,被称为信号员或舱口看守员,必须确保作业过程安全,并提醒工人注意货物可能受损或附近人员可能面临的任何危险。

凡从事船舶装卸业务,或获授权或签订合同装卸船舶,或在船舶装卸期间负责该船舶,且该船舶载重能力为50吨或以上者,均应在每艘正在装卸的船舶上雇用并配备一名18岁以上的人员担任信号员或舱口看守员,其唯一职责是观察该船舶上每个作业舱口的装卸作业,并警告所有从事装卸作业的人员,注意货物组成物品可能受到的任何损坏,或在船舶装卸期间船上或船周围人员可能面临的任何危险。

Section § 76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雇主确保手推车处于安全的工作状态。具体来说,这些手推车的把手不得有危险的缺陷,例如毛刺、碎屑、裂缝或裂口。

Section § 76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雇主保持手工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其安全存放。不安全的工具根本不应使用。

Section § 7603

Explanation
在建筑物楼层或平台上存放物品时,请确保它们的重量不超过楼层或平台的安全承重范围,除非这些结构是直接建在地上的。此外,物品必须摆放稳固,防止倾倒或坍塌等事故发生,必要时可使用货架、料箱和其他支撑物。

Section § 76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用于将货物装载到船舶上的码头、船坞或栈桥,必须安装防撞栏、纵梁栏或路缘石等安全设施,以防止在水边发生事故。但是,如果栈桥设有专门的下沉式轨道,用于在铁路货车和船舶之间转移货物,并且作业不在码头的狭窄边缘进行,则本法律不适用。

Section § 760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雇主定期检查工具和设备是否有磨损,以确保安全。如果发现有不安全物品,员工必须告知其主管。该不安全物品必须停止使用,直到修复并再次安全可用。

Section § 76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连接装载平台和车辆之间空隙的码头板,必须足够坚固以承受其上的负荷。它们需要牢固固定,以防止在使用过程中移动。此外,当固定后,码头板的边缘应牢固地接触平台和车辆,以避免摇晃或滑动。

每个码头板的建造和维护应具有足够的强度,以支撑其上承载的负荷。
码头板在跨越码头或卸货平台与车辆之间的空间时,应固定到位。码头板及其固定装置,当用于不同长度的跨度时,其构造应能轻易地在这些跨度上获得牢固的固定。
码头板的建造和维护应确保,当它们固定到位时,板的末端边缘应与码头或装载平台以及车辆车厢充分接触,以防止摇晃或滑动。

Section § 7607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建筑物内使用内燃机驱动的设备,您必须确保其不会释放有害浓度的气体或烟雾。排气系统应妥善安装,确保排放物安全排出,从而避免对操作人员造成任何风险。

内燃机驱动设备仅当其操作不会导致有害暴露于超过最大可接受浓度的危险气体或烟雾时,方可在建筑物内或封闭结构内运行。排气管的安装方式应确保废气产品排放后不会对操作人员造成危害。

Section § 7608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违反了本法律章节的任何规定,他们就犯了轻罪,这是一种较轻的刑事犯罪。

Section § 76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第7601条至第7607条中列出的规定也适用于码头装卸和理货作业中进行的工作。这意味着,适用于某些活动的相同法规,也对这些类型的海事劳务工作有效。

第7601条至第7607条(含)的规定应适用于码头装卸作业和理货作业。

Section § 7611

Explanation
本节阐明,负责安全法规的部门仍然有权发布和执行一般和特殊安全指令。之前章节中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限制这项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