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3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通过规范电梯和自动扶梯等运载工具,来保障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它通过为操作或维护这些机器的人员设定最低标准,以预防伤害。这些标准要求操作人员接受培训,并能够识别安全隐患。

该法律还允许采用新的、创新的安全措施,只要这些措施被证明与知名安全规范所设定的现有标准同样有效。实质上,它在确保安全的同时,也允许技术和方法的改进。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a)CA 劳动法 Code § 7300(a) 本章的宗旨是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并在可行范围内,确保本章所涵盖的运载工具的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b)CA 劳动法 Code § 7300(b) 使用不安全或有缺陷的运载工具,极有可能对雇员和公众造成严重且可预防的伤害。预防这些伤害以及保护雇员和公众免受不安全条件的影响,符合本州人民的最佳利益。因此,本章还为操作或维护本章所涵盖的运载工具的人员设立了最低标准。这些标准包括熟悉部件和设备的操作和安全功能,以及有记录的培训或经验,或两者兼有,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识别安全隐患并按照所有法律要求执行其被分配的程序。
(c)CA 劳动法 Code § 7300(c) 本章无意阻止该部门实施法规,也无意阻止使用在质量、强度、耐火性、规范有效性、耐用性和安全性方面与法律要求相当或更优的系统、方法或设备,前提是有技术文件证明该系统、方法或设备的等效性至少与ASME A17.1、ASME A17.3、ASME A18.1或ASCE 21中规定的效果相同。

Section § 7300.1

Explanation

本节定义了有关电梯、自动扶梯及类似设备的法规中使用的术语。它涵盖了ASCE 21和ASME A17.1等具体标准,这些标准详细规定了这些系统的安全规范。它还阐明了“自动人行道”、“运输设备”以及“经认证的运输设备公司和技工”的构成。

该法律区分了电梯的“休眠”或“暂时休眠”等运行状态,并明确了检查和许可证的管理方式。ASME规范定义了“重大改造”和“维修”。临时许可证允许在完成维修期间有限地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设备。长期不使用需要每年检查,且有五年期限。

本章中使用的术语:
(a)CA 劳动法 Code § 7300.1(a) “ASCE 21” 指美国土木工程师协会采纳的《自动人行道标准》。
(b)CA 劳动法 Code § 7300.1(b) “ASME A17.1” 指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采纳的《电梯和自动扶梯安全规范》,一项美国国家标准。
(c)CA 劳动法 Code § 7300.1(c) “ASME A17.3” 指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采纳的《现有电梯和自动扶梯安全规范》,一项美国国家标准。
(d)CA 劳动法 Code § 7300.1(d) “ASME A18.1” 指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采纳的《平台升降机和楼梯升降椅安全标准》,一项美国国家标准。
(e)CA 劳动法 Code § 7300.1(e) “自动人行道” 具有ASCE 21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f)CA 劳动法 Code § 7300.1(f) “委员会” 或 “标准委员会” 指职业安全与健康标准委员会。
(g)CA 劳动法 Code § 7300.1(g) “经认证的合格运输设备公司” 指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其 (1) 如果《商业和职业法典》第三编第九章(自第7000节起)要求,则持有有效的承包商执照,并且 (2) 按照本章规定,经该部门认证为合格运输设备公司。
(h)CA 劳动法 Code § 7300.1(h) “经认证的合格运输设备技工” 指经该部门认定具备合格熟练运输设备技工的资质和能力,并按照本章规定经该部门认证的任何人。
(i)CA 劳动法 Code § 7300.1(i) “运输设备” 指任何电梯、传菜梯、自动扶梯、移动平台升降机、楼梯升降椅、带自动传输装置的物料升降机或传菜梯、自动人行道,或受本章约束的其他设备。
(j)CA 劳动法 Code § 7300.1(j) “部门” 指职业安全与健康部门。
(k)CA 劳动法 Code § 7300.1(k) “休眠电梯、传菜梯或自动扶梯” 指按照ASME A17.1和ASME A18.1规定停止使用的设备。
(l)CA 劳动法 Code § 7300.1(l) “电梯” 指ASME A17.1中定义为“电梯”的设备。
(m)CA 劳动法 Code § 7300.1(m) “运输设备检查员” 指该部门的任何运输设备安全检查员,或经该部门认定根据本章规定合格的其他运输设备检查员。
(n)CA 劳动法 Code § 7300.1(n) “自动扶梯” 指ASME A17.1中定义为“自动扶梯”的设备。
(o)CA 劳动法 Code § 7300.1(o) “现有设备” 指ASME A17.1中定义为“现有设备”的设备。
(p)CA 劳动法 Code § 7300.1(p) “全面维护服务合同” 指经认证的合格运输设备公司与拥有或负责运输设备操作的保管、管理或控制的人员之间达成的协议,如果该协议规定经认证的合格运输设备公司负责进行设备安全运行所需的维修,并提供必要频率的服务,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q)CA 劳动法 Code § 7300.1(q) “重大改造” 指ASME A17.1或A18.1中定义的改造。
(r)CA 劳动法 Code § 7300.1(r) “自动人行道” 或 “自动步道” 指ASME A17.1中定义为“自动人行道”的设备。
(s)CA 劳动法 Code § 7300.1(s) “许可证” 指该部门签发的文件,表明运输设备已进行所需的安全检查和测试,并已按照本章规定支付费用。
(t)CA 劳动法 Code § 7300.1(t) “临时许可证” 指该部门签发的文件,允许公众在有限时间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运输设备,以完成小型维修或直至支付许可证费用。
(u)CA 劳动法 Code § 7300.1(u) “维修” 具有ASME A17.1或A18.1中定义的相同含义。“维修”不需要许可证。
(v)CA 劳动法 Code § 7300.1(v) “暂时休眠电梯、传菜梯或自动扶梯” 指一种运输设备,其电源已通过拆除熔断器并在主断路开关的“关闭”位置上加挂挂锁而断开。对于电梯或传菜梯,轿厢应停放,井道门应处于关闭和锁闭状态。该部门的运输设备检查员应在主断路开关上安装铅封。未经该部门运输设备检查员的许可,不得以任何目的拆除铅封和挂锁。暂时休眠的电梯、传菜梯或自动扶梯在恢复安全运行状态并可供使用之前,不得再次使用。在暂时休眠期间,运输设备检查员应继续进行年度检查。暂时休眠状态可每年续期,但不得超过五年。每次检查后,运输设备检查员应向该部门负责人提交报告,说明运输设备的当前状况。
(w)CA 劳动法 Code § 7300.1(w) 本节未另行定义的建筑运输术语的含义应按照ASME A17.1和ASME A18.1最新版本中的定义。

Section § 7300.2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各类机械运输系统的设计、建造、安装和维护标准及要求。它涵盖了在不同楼层或区域之间升降或运送人员的设备,例如电梯和平台升降机,以及用于运送物品的系统,如杂物梯。此外,它还涉及在专用通道上运行的自动交通工具,例如自动载人系统。

除第7300.3条另有规定外,本章涵盖以下运输设备及其相关部件和井道的:设计、架设、建造、安装、重大改动、检查、测试、维护、修理、服务和操作:
(a)CA 劳动法 Code § 7300.2(a) 配备轿厢或平台并在两个或更多层站之间移动的升降机械装置。此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劳动法 Code § 7300.2(a)(1) 电梯。
(2)CA 劳动法 Code § 7300.2(a)(2) 平台升降机和楼梯升降椅。
(b)CA 劳动法 Code § 7300.2(b) 用于在层站之间运送人员的动力驱动楼梯和人行道。此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劳动法 Code § 7300.2(b)(1) 自动扶梯。
(2)CA 劳动法 Code § 7300.2(b)(2) 自动人行道。
(c)CA 劳动法 Code § 7300.2(c) 配备轿厢、服务于两个或更多层站且因尺寸限制或轿厢出入受限而仅限于运载物料的升降机械装置。此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CA 劳动法 Code § 7300.2(c)(1) 杂物梯。
(2)CA 劳动法 Code § 7300.2(c)(2) 物料升降机和带自动传输装置的杂物梯。
(d)CA 劳动法 Code § 7300.2(d) 在具有专用通行权的导轨上运行的自动导向交通车辆。此类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自动载人系统。

Section § 7300.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某些特定类型的设备不受劳动法典某特定章节的管辖。它包含一份长长的专业设备清单,例如物料提升机、移动式脚手架、动力平台、起重机、工业卡车等。每项设备都根据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或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制定的各种标准进行识别。基本上,这些设备都有自己的规定,不属于本章的管辖范围。

本章不涵盖的设备包括以下各项:
(a)CA 劳动法 Code § 7300.3(a) 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采纳的A10.5标准范围内的物料提升机。
(b)CA 劳动法 Code § 7300.3(b) 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采纳的A92标准范围内的移动式脚手架、塔架和平台。
(c)CA 劳动法 Code § 7300.3(c) 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采纳的120.1标准范围内的用于外部和内部维护的动力平台和设备。
(d)CA 劳动法 Code § 7300.3(d) 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采纳的B30标准范围内的起重机、井架、提升机、吊钩、千斤顶和吊索。
(e)CA 劳动法 Code § 7300.3(e) 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采纳的B56标准范围内的工业卡车。
(f)CA 劳动法 Code § 7300.3(f) 便携式设备,但符合美国国家标准协会采纳的A17.1标准的便携式自动扶梯除外。
(g)CA 劳动法 Code § 7300.3(g) 用于在同一楼层内完全运行和存放物料的堆垛机或堆积机。
(h)CA 劳动法 Code § 7300.3(h) 用于送料或定位物料的设备,包括与机床或印刷机配套使用的设备。
(i)CA 劳动法 Code § 7300.3(i) 料斗式或炉式提升机。
(j)CA 劳动法 Code § 7300.3(j) 码头坡道。
(k)CA 劳动法 Code § 7300.3(k) 铁路车辆升降机或翻卸机。
(l)CA 劳动法 Code § 7300.3(l) 本州持证承包商用于安装输送设备的线缆千斤顶、假车、竖井提升机、移动平台和类似设备。

Section § 730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工作不受特定安全法规的约束。它主要涉及与运载设备(如电梯或自动扶梯)标准无关的工作,如果这些标准是由知名组织设定的,或者在2003年1月1日之前就已经生效。日常任务,例如清洁或更换照明设备,就是豁免于这些特定法规的工作类型示例。

本章不适用于与运载设备标准无关的工作,这些标准是 (a) 纳入美国国家标准协会或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颁布的规范中,或 (b) 包含在部门法规中,该法规在2003年1月1日之前立即生效,规定了运载设备安全指令。根据本节豁免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日常非机械维护,例如清洁面板和更换照明设备。

Section § 7301

Explanation

在加州,你不能在没有该部门颁发的有效许可证的情况下运营运输系统或设备。这个许可证必须是有效的,并且清楚地展示在设备上。如果你没有许可证就运营,或者没有展示它,该部门有权阻止你使用该设备。但是,如果你已经申请了许可证或续期,但还没有收到回复,那么规定会更灵活一些。

任何运输工具不得在本州运营,除非其运营许可证由该部门颁发或代表该部门颁发,并且该许可证保持有效并醒目地张贴在运输工具上。未经许可运营运输工具或未能醒目张贴许可证,应构成该部门禁止使用该运输工具的理由,除非能够证明已提出许可证的颁发或续期申请且该申请尚未得到该部门的处理。

Section § 7301.1

Explanation

自2003年6月30日起,在建造或大幅改动任何电梯或类似设备之前,必须先获得许可。私人住宅中的某些升降机不需要许可。许可必须在现场可见,并且申请程序已于2003年3月1日之前制定。

申请人必须持有电梯承包商执照,是一家合格的运载设备公司,并拥有包括责任险和工伤赔偿险在内的保险。如果保险状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通知该部门。

许可申请必须包括详细的图纸和规格说明书、公司和负责人信息、申请人的经验以及许可费。该部门根据管理成本设定许可费,且费用不予退还。

如果工作未在六个月内开始,或工作中断60天,则许可将失效,除非有充分理由获得延期。该部门可以在发出通知并给予申辩机会后撤销许可。

(a)CA 劳动法 Code § 7301.1(a) 自2003年6月30日起,任何运载设备,如经该部门法规定义,不得架设、建造、安装或进行实质性改动,除非在工程开始前已从该部门获得许可。许可副本应在施工期间始终保存在施工现场,并应根据要求提供检查。本节不适用于根据第7317条 (a) 款的 (2) 或 (3) 项规定安装在私人住宅中的平台升降机和楼梯升降椅。
(b)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 在2003年3月1日之前,该部门应制定本节项下许可的申请程序和所有要求,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
(1)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1) 至少,本节项下许可的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所有要求:
(A)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1)(A) 申请人应持有根据《商业和职业法典》第3部第9章(第7000条起)颁发的有效电梯承包商执照。
(B)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1)(B) 申请人应是一家经认证的合格运载设备公司。
(C)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1)(C) 申请人应以经认证的保单副本或保险凭证的形式,提交以下类型保险的证明:
(i)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1)(C)(i) 责任保险,提供每次事故中任何一人或多人受伤或死亡的综合责任保险,保额不低于一百万美元 ($1,000,000),以及每次事故财产损失的保额不低于五十万美元 ($500,000)。
(ii)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1)(C)(ii) 工伤赔偿保险。
(D)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1)(D) 如果本分项要求提供的任何保险发生实质性变更、不续保或取消,申请人或许可证持有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该部门提交书面通知。
(2)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2) 至少,本节项下每份许可申请应包括以下所有内容:
(A)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2)(A) 规格说明书副本以及精确按比例绘制并完整标注尺寸的图纸,显示安装位置与建筑物平面图和立面图的关系;机械室的位置以及将要安装、搬迁或改动的设备;及其所有结构支撑构件,包括地基。图纸和规格说明书应明确所有将使用的材料以及所有将支撑或运载的荷载。图纸和规格说明书应足够完整,以说明所有施工和设计细节。
(B)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2)(B) 申请人及每位合伙人的姓名、住址和营业地址,对于公司而言,主要负责人以及任何被授权接受法律文书送达或官方通知的人员;申请人从事建造、架设、安装或改动运载设备业务的年限;以及获准工作中将雇佣的大致人数。
(C)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2)(C) 许可费。
(3)CA 劳动法 Code § 7301.1(b)(3) 该部门应制定并可不时修订本节项下许可的费用,金额应足以弥补该部门管理许可程序(包括调查、撤销或其他相关费用)的实际成本。该部门收取的许可费不予退还。
(c)Copy CA 劳动法 Code § 7301.1(c)
(1)Copy CA 劳动法 Code § 7301.1(c)(1) 如果该许可授权的工作未在签发日期后六个月内开始,或在该部门签发许可时可能指定的更短期限内未开始,则该许可将失效。
(2)CA 劳动法 Code § 7301.1(c)(2) 工作开始后,如果许可证持有人暂停或放弃工作持续60天,或在该部门签发许可时可能指定的更短期限内暂停或放弃,则该许可将失效。
(3)CA 劳动法 Code § 7301.1(c)(3) 经申请并证明有充分理由,该部门可以延长根据本款规定本应失效的许可。
(d)CA 劳动法 Code § 7301.1(d) 该部门可随时撤销任何许可,经证明有充分理由,并在发出通知和给予听证机会后。

Section § 730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电梯及其他运载设备机械师的法规,特别是针对紧急和临时情况。它要求制定在紧急情况下操作运载设备的规则。在2003年1月1日之前,必须建立一个程序,用于认证紧急运载设备机械师,以便在州内紧急情况发生时,如果认证机械师不足,能够迅速响应。这种认证有效期为30天,并且仅限于特定区域和运载设备。

在2004年1月1日之前,还需要为临时机械师建立一个类似的程序,以应对没有其他认证机械师可用的情况。临时认证的有效期也是30天,但如果短缺情况持续,可以续签。这两种认证都要求申请人证明他们具备必要的经验和教育。

(a)CA 劳动法 Code § 7301.5(a) 标准委员会应当制定有关运载设备的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运载设备应急和信号装置,以及运载设备在火灾及其他紧急情况下的运行。
(b)CA 劳动法 Code § 7301.5(b) 在2003年1月1日之前,该部门应当建立根据本款作为紧急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的申请程序和所有认证要求。为确保公众安全,当州内发生灾害或其他紧急情况,且州内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的数量不足以应对紧急情况时,任何经认证的合格运载设备公司可以在开始需要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的工作后五个工作日内,代表所有从事该工作但未获得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资格的人员,向该部门申请紧急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资格。根据本款寻求紧急认证的任何人,应当由经认证的合格运载设备公司证明其具备可接受的、有文件证明的经验和教育组合,能够在没有直接和即时监督的情况下执行本章所涵盖的工作。经认证的合格运载设备公司应当提供该部门可能要求的资质证明。该部门在收到可接受的文件和支付所需费用后,应当颁发紧急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证书。根据本款颁发的每份证书应当注明自颁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并适用于该部门可能指定的特定运载设备和地理区域,否则,被认证人应当享有本章规定的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的权利和特权。该部门应当在紧急情况存在期间续签紧急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证书。
(c)CA 劳动法 Code § 7301.5(c) 在2004年1月1日之前,该部门应当建立根据本款作为临时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的申请程序和所有认证要求。如果没有可用的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来执行电梯工作,经认证的合格运载设备公司可以向该部门申请认证一名或多名临时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任何寻求作为临时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工作的人员,在开始工作之前,应当获得该部门的批准,证明其具备可接受的、有文件证明的经验和教育组合,能够在没有直接和即时监督的情况下执行本章所涵盖的工作。经认证的合格运载设备公司应当提供该部门可能要求的资质证明。该部门可以在收到可接受的文件和支付所需费用后颁发临时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证书。根据本款颁发的每份证书应当注明自颁发之日起30天内有效,并且在证书持有人受雇于证明该个人合格的经认证合格运载设备公司期间有效。只要认证合格运载设备机械师的短缺情况持续存在,该证书即可续签。

Section § 7302

Explanation

如果您在没有适当许可证的情况下操作任何类型的设备或车辆(统称为“运输工具”),您就犯了轻罪。这可能导致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或最高10天的监禁,或两者并罚。您每天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操作该设备,都算作一次单独的违规行为。但是,如果您已经申请或续期了许可证,并且只是在等待批准,那么您将不会根据本法律受到惩罚。

任何拥有、保管、管理或控制运输工具操作的人,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操作该运输工具,均属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一千美元 ($1,000) 的罚款,或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10天,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每辆运输工具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每操作一天,即构成一项单独的违法行为。任何已申请许可证签发或续期,且该申请尚未获得部门处理的人,不得因违反本节规定而被起诉。

Section § 730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在没有所需许可证的情况下授权或承包建造、安装或重大改动运载设备,他们就犯了轻罪。“运载设备”通常指电梯或自动扶梯等设备。违反此规定可能导致最高七万美元的罚款、一年县监狱监禁,或两者并罚。这适用于个人,也适用于在没有必要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此类工作的雇主或承包商。

(a)CA 劳动法 Code § 7302.1(a) 任何订立合同或授权建造、施工、安装或实质性改动运载设备而未获得许可,违反第7301.1条规定的人,犯有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七万美元 ($70,000) 的罚款,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b)CA 劳动法 Code § 7302.1(b) 任何订立合同或从事建造、施工、安装或实质性改动运载设备而未获得许可,违反第7301.1条规定的雇主或承包商,犯有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七万美元 ($70,000) 的罚款,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Section § 7302.2

Explanation
如果个人或企业在未获得所需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始建造或改动电梯或自动扶梯等设备,他们可能面临高达七万美元的罚款。

Section § 73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旨在制止不安全车辆或机器的运行。如果一台机器在没有适当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且存在危险,当地法院可以禁止其使用,直到问题得到修复。相关部门或受影响的人可以寻求此项行动,并且他们无需提供保证金即可获得临时禁令。如果有人明知故犯地无视法院命令,继续使用不安全的机器,他们将面临每天高达7,000美元的罚款。

(a)CA 劳动法 Code § 7303(a) 任何运载工具在未持有根据第7304条签发的当前有效许可证的情况下运行,且其使用状况危及任何人的生命或安全时,该部门或任何受影响的人可向运载工具所在县的高级法院申请颁布禁令,禁止该运载工具运行,直至状况得到纠正。部门出具的关于许可证未签发、已过期或已被吊销的证明,连同该部门任何安全检查员或其他专家关于运载工具的运行危及任何人的生命或安全的宣誓书,在法院酌情决定下,足以作为立即颁发临时限制令的理由。
(b)CA 劳动法 Code § 7303(b) 不得要求该部门提供保证金,作为该部门根据 (a) 款寻求或获得任何限制令的先决条件。
(c)CA 劳动法 Code § 7303(c) 任何故意违反根据 (a) 款颁布的禁止运载工具运行的禁令的人,应承担民事罚款,由该部门评估,每次违规行为不超过七千美元 ($7,000)。每台运载工具的每天运行均构成一次单独的违规行为。

Section § 730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所有输送设备,如电梯或自动扶梯,每年必须至少检查一次。如果它们通过检查并被认定安全,就可以获得最长一年的运行许可证。

但是,如果输送设备有全面的维护服务合同,经过检查和调查后,它可能会获得最长两年的运行许可证。

(a)CA 劳动法 Code § 7304(a) 除(b)款另有规定外,该部门应安排所有输送设备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如果经检查发现输送设备处于安全运行状态,该部门应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运行许可证。
(b)CA 劳动法 Code § 7304(b) 如果输送设备有全面的维护服务合同,该部门在调查和检查后,可以签发有效期不超过两年的运行许可证。

Section § 7305

Explanation
如果检查发现电梯或升降机等设备不安全,当局可以发出命令要求解决问题。他们还可以停止使用该设备,直到这些修理完成并再次安全。

Section § 73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初步命令未被遵守,负责运输方式的人可以请求举行听证会。在这次听证会上,他们有机会解释为什么他们不应该遵守该命令。

Section § 73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部门发现运载设备(例如电梯或自动扶梯)不安全,他们可以暂扣许可证,并命令进行必要的修理或改造。该决定可以由法院审查。

如果有人在未按命令修理的情况下运行运载设备,他们就犯了轻罪。这种罪行可能导致最高7,000美元的罚款、最高30天的监禁,或两者并罚。每天的非法运行都算作一项单独的罪行。

(a)CA 劳动法 Code § 7307(a) 如果此后部门认为运载设备不安全,且初步命令中包含的要求应予遵守,或应采取其他措施使运载设备安全,部门可以命令或确认暂扣许可证,并可以施加其认为适当的要求,以修理或改造运载设备或纠正不安全状况。该命令此后可由部门复审或由法院审查,按照本部门第1部分(自第6300条起)为安全命令规定的方式,而非其他方式。
(b)CA 劳动法 Code § 7307(b) 任何人拥有或保管、管理或控制运载设备的运行,在根据 (a) 款发出的修理命令尚未执行期间,构成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七千美元($7,000)的罚款,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30天,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每台运载设备无许可证运行的每一天均构成一项单独的罪行。

Section § 7308

Explanation
如果设备正在进行维修或改造,且没有即时危险,可以签发临时许可证,允许其在施工期间使用,最长不超过30天。

Section § 730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的部门安排检查,可以由其自己的安全检查员执行,也可以由受雇于保险公司的合格电梯检查员执行。

Section § 7309.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自2003年6月30日起生效,规定只有经过认证的检查员才能重新检查某些类型的机械或设备(输送设备)。这些检查员必须受相关部门雇佣,或已由该部门本身认证合格。

此外,在2003年3月1日之前,该部门被要求建立一个认证这些检查员的申请流程,包括必要的资格要求。要获得认证,检查员必须提供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的认证证明,或证明具有同等的教育和经验。

(a)CA 劳动法 Code § 7309.1(a) 自2003年6月30日起,任何受本章约束的输送设备,除非检查人员是受该部门雇佣的输送设备检查员或经该部门认证合格,否则不得由任何人重新检查。
(b)CA 劳动法 Code § 7309.1(b) 在2003年3月1日之前,该部门应制定输送设备检查员的认证申请程序和所有要求。每份认证申请应包括该部门可能要求的信息和适用的费用。申请人至少应提供由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颁发的合格输送设备检查员认证证明,或提供与获得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该认证所需同等的教育和经验证明。

Section § 7310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该部门根据市政检查证书签发许可证,或由其代为签发。前提是必须证明该市对运输设备的安全标准达到或超过委员会设定的州最低安全标准。

Section § 7311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检查电梯或类似设备,你需要从州政府那里获得一份特殊证书,证明你具备资格。州政府会通过考试或其他证明来决定你是否合格。如果他们有充分理由,可以收回你的证书,但如果你提出要求,他们会先给你一个解释的机会。

Section § 7311.1

Explanation

自2003年6月30日起,任何从事电梯或类似设备工作的公司都必须获得加州“合格运载设备公司”的认证。这适用于建造、安装、测试、维护和修理工作,但不包括在拆除建筑物时移除这些设备。认证过程要求在2003年3月1日前制定申请程序,并且需要具备五年行业经验或通过笔试。每家获得认证的公司都必须提供其业务详情并支付费用。

在开始任何工作之前,这些公司必须出示责任险和工人赔偿险的证明。保险必须至少涵盖每次事故1,000,000美元的人身伤害和500,000美元的财产损失。如果保险发生变更或被取消,公司必须在五天内通知相关部门。此外,公司在投标或签订服务合同时,需要以书面形式在文件上醒目地披露其认证状态。

(a)CA 劳动法 Code § 7311.1(a) 自2003年6月30日起,任何受本章管辖的运载设备,除非该个人、公司或法人团体经该部门认证为合格运载设备公司,否则不得由任何个人、公司或法人团体进行架设、建造、安装、实质性改造、测试、维护、修理或保养。在任何工作进行期间,证书副本应始终保存在运载设备现场,并应根据要求提供检查。但是,对于因安全建筑物或构筑物完全拆除而毁坏的运载设备,或当提升井或井道被拆除至基本支撑结构且不允许任何可能危及任何人安全的进入时,本节不要求进行拆除或拆卸运载设备的认证。本节不适用于根据第7317条(a)款(2)项或(3)项规定安装在私人住宅中的平台升降机和楼梯升降椅。
(b)CA 劳动法 Code § 7311.1(b) 在2003年3月1日之前,该部门应根据本节规定,制定本节项下作为合格运载设备公司的认证申请程序和所有要求。至少,代表公司申请资格的个人、代表独资企业的所有者,或代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CA 劳动法 Code § 7311.1(b)(1) 在运载设备行业中,具有熟练工级别的五年工作经验,涉及本章所涵盖运载设备的建造、安装、改造、测试、维护以及服务和修理。该经验应由当前和以前获得许可的电梯承包商或当前和以前获得认证的合格运载设备公司核实。
(2)CA 劳动法 Code § 7311.1(b)(2) 令人满意地通过由该部门管理的笔试,涉及最新的适用规范和标准。
(c)CA 劳动法 Code § 7311.1(c) 至少,每份合格运载设备公司认证申请应包括:
(1)CA 劳动法 Code § 7311.1(c)(1) 独资企业所有者或每位合伙人,或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代表公司申请资格的个人的姓名、住址和营业地址、电话号码以及其他联系方式;申请企业从事运载设备建造、维护以及服务和修理业务的年限;以及该部门可能要求的其他信息。
(2)CA 劳动法 Code § 7311.1(c)(2) 本章要求的费用。
(d)CA 劳动法 Code § 7311.1(d) 在竞标或从事本章所涵盖的任何工作之前,合格运载设备公司应通过经认证的保单副本或保险凭证,向该部门提交以下所有证明:
(1)CA 劳动法 Code § 7311.1(d)(1) 责任保险,提供每次事故中任何一人或多人受伤或死亡的综合责任险,保额不低于一百万美元 ($1,000,000);每次事故中任何一人或多人财产损失的保额不低于五十万美元 ($500,000)。
(2)CA 劳动法 Code § 7311.1(d)(2) 工人赔偿保险。
(3)CA 劳动法 Code § 7311.1(d)(3) 如果(1)项或(2)项中规定的任何保单发生实质性变更或取消,合格运载设备公司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该部门提供书面通知。
(e)CA 劳动法 Code § 7311.1(e) 受本章管辖的电梯公司应在项目投标前或服务合同签订前,披露其作为合格运载设备公司的身份。该披露应以书面形式,并以至少10号字体醒目地显示在投标文件或合同上。

Section § 7311.2

Explanation

自2003年6月30日起,任何未经监督而从事某些运载设备(如电梯)工作的人员,必须获得合格运载设备技工的认证。此规定不适用于安装在私人住宅中的平台升降机和楼梯升降椅。要获得认证,您需要至少三年在运载设备行业的工作经验,并由承包商或公司核实。此外,您必须通过一项关于规范的考试,完成一个认可的培训或学徒项目,或持有其他州的同等证书。申请必须包含所需信息和费用。所有认证规则应在2003年3月1日之前制定。

(a)CA 劳动法 Code § 7311.2(a) 自2003年6月30日起,除第7301.5条(b)和(c)款另有规定外,任何未经监督而竖立、建造、安装、改造、测试、维护、保养或修理、拆除或拆卸本章所涵盖的任何运载设备的人员,均须经主管部门认证为合格运载设备技工。本条不适用于第7317条(a)款(2)或(3)项规定的安装在私人住宅中的平台升降机和楼梯升降椅。
(b)CA 劳动法 Code § 7311.2(b) 在2003年3月1日之前,主管部门应根据以下所有规定,制定本条项下合格运载设备技工认证的申请程序和所有要求:
(1)CA 劳动法 Code § 7311.2(b)(1) 至少,合格运载设备技工申请人应符合以下两项要求:
(A)CA 劳动法 Code § 7311.2(b)(1)(A) 在运载设备行业中,从事本章所涵盖运载设备的建造、维护、保养和修理工作三年以上。此经验须经现任和前任持证电梯承包商或现任和前任经认证的合格运载设备公司核实,并符合主管部门的要求。
(B)CA 劳动法 Code § 7311.2(b)(1)(B) 以下之一:
(i)CA 劳动法 Code § 7311.2(b)(1)(B)(i) 令人满意地完成由主管部门组织的关于最新适用规范和标准的笔试。
(ii)CA 劳动法 Code § 7311.2(b)(1)(B)(ii) 获得全国认可的运载设备行业培训项目(例如国家电梯行业教育项目或其等效项目)的结业证书,并成功通过技工考试。
(iii)CA 劳动法 Code § 7311.2(b)(1)(B)(iii) 获得电梯技工学徒培训项目的结业证书,该项目的标准应与本章规定基本相同,且该项目须在美国劳工部学徒培训局或州学徒委员会注册。
(iv)CA 劳动法 Code § 7311.2(b)(1)(B)(iv) 获得其他州的证书或执照,其标准应与本章规定基本相同或更为全面。
(v)CA 劳动法 Code § 7311.2(b)(1)(B)(v) 申请人在2003年12月31日或之前提出申请,且在2003年1月1日之前的三年内,有至少三年在本章所涵盖运载设备的建造、维护、保养和修理方面的实际工作经验证明。此经验应为无需直接和即时监督的熟练技工工作经验,并须经现任和前任持证运载设备承包商或现任和前任经认证的合格运载设备公司核实,并符合主管部门的要求。
(2)CA 劳动法 Code § 7311.2(b)(2) 至少,每份合格运载设备技工认证申请应包括主管部门要求的信息和本章规定的费用。

Section § 7311.3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经认证的运输设备检查员、公司或技工的证书有效期为两年,必须每两年续期一次。要续期,证书持有人需要在续期前一年内完成至少八小时的继续教育。

这些课程可以由各种经批准的提供者提供,包括部门项目和培训项目。如果讲师在续期前一年内具备讲师资格,则无需满足续期教育要求。如果有人因暂时性残疾无法完成教育,可以凭医生证明申请豁免。

继续教育提供者必须保存出勤记录十年,部门可以检查这些记录。任何伪造记录的行为都可能导致提供者的批准被暂停或撤销。

(a)CA 劳动法 Code § 7311.3(a) 部门向经认证的合格运输设备检查员、经认证的合格运输设备公司或经认证的合格运输设备技工(如第7309.1、7311.1和7311.2节所述)颁发的证书,有效期为两年。两年期续期费用应由部门确定,金额应足以支付部门管理本章的费用。
(b)CA 劳动法 Code § 7311.3(b) 本章项下颁发的所有证书的续期,均应以提交一份结业证书为条件,该课程旨在确保证书持有人对委员会法规的新旧规定进行继续教育。此继续教育课程应包含不少于八小时的教学,且必须在任何证书续期前一年内参加并完成。
(c)CA 劳动法 Code § 7311.3(c) 课程应由讲师通过继续教育提供者教授,这些提供者可包括但不限于部门项目、协会研讨会以及劳资联合学徒和熟练工升级培训项目。部门应批准继续教育提供者和课程。所有讲师均应由部门批准,并应免除(b)款的要求,前提是申请人在续期预定日期前一年内的任何时间具备讲师资格。
(d)CA 劳动法 Code § 7311.3(d) 因暂时性残疾而无法在其证书到期前完成本节要求之继续教育课程的证书持有人,可向部门申请豁免。豁免申请应使用部门提供的表格提交给部门。豁免申请应签署并附有由合格医生签署的声明,证明申请人的暂时性残疾。在暂时性残疾终止后,证书持有人应向部门提交(如可行)同一医生的声明,证明暂时性残疾已终止,并且将向证书持有人颁发一张有效期为90天的豁免贴纸,并将其贴在其证书上。
(e)CA 劳动法 Code § 7311.3(e) 经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提供者应按照部门批准的格式,统一保存证书持有人的出勤记录,为期10年。这些记录应部门要求可供检查。经批准的继续教育提供者应妥善保管所有出勤记录和结业证书。伪造或明知而允许他人伪造根据本节提供的继续教育出勤记录或结业证书,应构成暂停或撤销本节要求之批准的理由。

Section § 7311.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必须为输送设备检查员、公司和技工的初次和续期认证申请设定费用。这些费用是根据运营认证和许可计划所需的成本确定的,包括测试开发、持续教育以及任何相关的调查。此外,根据本规定收取的任何费用均不予退还。

Section § 7311.5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了个人或公司在海运码头维护和修理起重机上特定类型电梯所需的认证资格。要获得认证公司资格,需要五年熟练工级别的经验;而机械师则需要三年经验,两者均需由相关起重机维护公司核实。这些认证仅允许对使用齿轮齿条系统的专用载人电梯进行工作。

该法律还限制这些认证实体执行新安装、修改或某些类型的测试和年度认证等任务。尽管需要经验,但这些认证不需要考试,因为标准考试不适用。此外,法律还明确了“专用载人电梯”和“海运码头”等术语的定义,并指出认证申请人仍需支付管理费。

(a)CA 劳动法 Code § 7311.5(a) 专门维护和修理海运码头中使用齿轮齿条系统的起重机上的专用载人电梯,作为起重机维护活动一部分的个人、商号或公司,如果以个人身份或代表该商号或公司获得资格的个人在起重机维护行业具有五年熟练工级别的从业经验,包括起重机电梯的维护和修理经验,则符合第7311.1条规定的认证合格运输公司资格。该经验应由在海运码头从事起重机维护和修理业务的个人、商号或公司核实。
(b)CA 劳动法 Code § 7311.5(b) 如果个人在起重机维护行业具有三年从业经验,包括起重机电梯的维护和修理经验,作为一名无需直接和即时监督的熟练机械师,则符合第7311.2条规定的认证合格运输机械师资格。该经验应由根据(a)款批准为认证合格运输公司的起重机维护公司核实。
(c)CA 劳动法 Code § 7311.5(c) 根据本条获得的认证仅可用于维护和修理海运码头中使用齿轮齿条系统的起重机上的专用载人电梯的有限目的。
(d)CA 劳动法 Code § 7311.5(d) 符合认证合格运输公司或认证合格运输机械师资格的个人、商号或公司无权执行以下任何程序:
(1)CA 劳动法 Code § 7311.5(d)(1) 除海运码头中使用齿轮齿条系统的起重机上的专用载人电梯之外的任何运输设备上的工作。
(2)CA 劳动法 Code § 7311.5(d)(2) 任何与新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
(3)CA 劳动法 Code § 7311.5(d)(3) 现有电梯系统的任何修改或改动。
(4)CA 劳动法 Code § 7311.5(d)(4) 紧急制动器、离心制动器、紧急安全装置或电气系统的测试或更换。
(5)CA 劳动法 Code § 7311.5(d)(5) 任何类型运输设备或电梯的年度认证。
(e)CA 劳动法 Code § 7311.5(e) 本条授权的认证需要经验但不需要考试,因为根据本章进行的通用考试不适用于本条所述的工作。本部门无需设立专业考试来根据本章认证人员。
(f)CA 劳动法 Code § 7311.5(f) 就本条而言,以下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CA 劳动法 Code § 7311.5(f)(1) “专用载人电梯”应具有《加州法规》第8篇第3085节中定义的相同含义。
(2)CA 劳动法 Code § 7311.5(f)(2) “海运码头”应具有《加州法规》第8篇第3460节中使用的相同含义。
(g)CA 劳动法 Code § 7311.5(g) 本条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免除根据本条申请认证合格运输公司或认证合格运输机械师资格的个人、商号或公司支付本章要求的管理费。

Section § 7311.25

Explanation

本节允许农业设施(如谷物升降机和磨坊)的所有者或经营者,指派一名合格员工来维护和保养人员升降机,即使他们不是经过认证的机械师。但是,这些人员升降机必须按照被称为“电梯安全指令”的特定安全规定进行维护和检查。

(a)CA 劳动法 Code § 7311.25(a) 为本节之目的,适用以下定义:
(1)CA 劳动法 Code § 7311.25(a)(1) “农业生产、加工和处理设施”包括谷物升降机、饲料厂、面粉厂、碾米厂、稻谷烘干机以及其他类似设施。
(2)CA 劳动法 Code § 7311.25(a)(2) “适用的电梯安全指令”指《加利福尼亚州法规》第八篇第一部第四章第六分章(自第3000条起)中提及的电梯安全指令,以及这些指令的任何后续版本。
(b)CA 劳动法 Code § 7311.25(b) 尽管有第7311.2条或本章的任何其他规定,农业生产、加工和处理设施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可以指定其雇佣的一名合格人员,对设施内安装和使用的人员升降机进行维护、修理、保养、润滑或测试,但前提是这些人员升降机必须按照适用的电梯安全指令进行维护和检查。被指定的合格人员无需是经认证的合格运输设备机械师。

Section § 7312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该部门在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撤销运营交通工具的许可证。在此之前,他们必须发出通知,并给予许可证持有人解释的机会。

Section § 7313

Explanation
如果您是运输设备检查员,您必须在进行检查后的21天内向该部门提交一份检查报告。如果您不这样做,您可能会失去您的证书。

Section § 731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负责的部门设定并收取检查电梯等设备的费用,以支付必要的成本。如果检查费在通知后 60 天内未支付,将处以高额罚款,费用翻倍,并且可能会禁止使用该设备。对于 2015-16 财政年度,这些费用作为一次性措施被免除。在随后的年份,如果电梯安全账户中的资金被认为充足,劳资关系部主任经财政部同意后,每年都有可能一次性暂停或减少这些费用。费用和变更通过紧急法规颁布,这些法规在备案后立即生效,从而绕过了一些正常的审查程序。

(a)CA 劳动法 Code § 7314(a) 部门应在符合 (f) 款规定的前提下,确定并收取其认为必要的运输设备检查费用,以支付部门管理本章中检查和许可计划的成本,包括为确定是否已遵守适用安全指令而进行的必要后续检查以及现场咨询的费用。在确定这些费用的金额时,部门可以包括直接成本以及合理比例的间接成本,这些间接成本是部门管理本章所产生的,包括根据第 7323 条要求进行的法规制定相关成本。
(b)CA 劳动法 Code § 7314(b)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 6103 条的规定,部门可以向州或任何县、市、区或其他政治分区收取 (a) 款授权的费用。
(c)CA 劳动法 Code § 7314(c) 凡拥有或保管、管理或操作运输设备的人,未能在通知日期后 60 天内支付本章规定的费用,除本章规定的费用外,还应支付等于该费用 100% 的罚款。未能在通知日期后 60 天内支付费用,构成部门禁止使用该运输设备的理由。
(d)Copy CA 劳动法 Code § 7314(d)
(1)Copy CA 劳动法 Code § 7314(d)(1) 根据本条要求收取的任何费用,除 (2) 款另有规定外,应在作为紧急法规通过的法规中规定。这些紧急法规不应受行政法办公室根据《行政程序法》(《政府法典》第二编第三部第一章第 3.5 节(自第 11340 条起))进行的审查和批准。这些法规应在向州务卿备案后立即生效。
(2)CA 劳动法 Code § 7314(d)(2) 根据 (f) 款暂停或减少费用,不需要通过法规规定。
(e)CA 劳动法 Code § 7314(e) 就本条而言,根据本条评估费用的发票日期应被视为通知日期。
(f)Copy CA 劳动法 Code § 7314(f)
(1)Copy CA 劳动法 Code § 7314(f)(1) 对于 2015-16 财政年度,第 7304 条要求的运输设备年度和两年期检查费用一次性暂停。
(2)CA 劳动法 Code § 7314(f)(2) 对于 2016-17 财政年度及此后的每个财政年度,劳资关系部主任经财政部同意后,可以为该财政年度一次性暂停或减少第 7304 条要求的运输设备年度和两年期检查费用,以减少电梯安全账户中的资金金额。

Section § 7315

Explanation

在您获得操作电梯或类似设备的许可证之前,您需要支付一笔费用。在等待您的付款处理期间,您可以获得一个临时许可证。如果保险公司或地方政府的授权检查员检查了设备并在21天内提交了报告,您就不必支付检查费。但是,您可能仍然需要支付办理和签发许可证的相关手续费。

任何运营运载设备的许可证签发前,应支付费用,但在收到费用支付前,可签发临时许可证。如果检查是由持有运载设备检查员证书的保险公司或市政当局的检查员进行的,并且检查报告在检查完成后21天内提交给该部门,则该部门不收取检查费。该部门可以收取处理和签发运营许可证的费用。

Section § 731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说,该部门为电梯安全收取的所有费用都将存入一个名为“电梯安全账户”的专项基金。这笔资金用于运行电梯及类似运载设备的安全计划。该部门必须制定收费规则,并每年报告收入和支出情况。该报告将提交给主要的政府委员会和部门,以确保透明度和问责制。

Section § 7317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某些运载设备,例如电梯和自动扶梯等运输系统,可免受特定法规的约束。豁免范围包括受美国政府控制的设备、位于不对公众开放的私人住宅内的设备,以及位于不对公众开放且最多服务两个居住单元的小型住宅建筑内的设备。但是,如果小型住宅建筑内的运载设备进行安装或重大改造,则必须在使用前进行安全和合规性检查。

(a)CA 劳动法 Code § 7317(a) 除(b)款另有规定外,以下运载设备免受本章约束:
(1)CA 劳动法 Code § 7317(a)(1) 受美国政府管辖的运载设备。
(2)CA 劳动法 Code § 7317(a)(2) 位于单户私人住宅内且不对公众开放的运载设备。
(3)CA 劳动法 Code § 7317(a)(3) 位于多单元住宅建筑内,服务不超过两个居住单元且不对公众开放的运载设备。
(b)CA 劳动法 Code § 7317(b) 根据(a)款(3)项规定获得豁免的运载设备,应在安装完成后、投入使用前或进行重大改造后,由该部门进行检查。该检查应旨在确保安全并符合适用于所安装运载设备类型的命令或法规。

Section § 7318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明确,该部门保留制定和执行一般及专门安全法规的全部权力。

Section § 73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载客电梯都必须为负责操作电梯的人员配备合适的座椅。如果不符合这项要求,责任方可能会被处以最高五十美元 ($50) 的罚款,并被视为一项轻罪。

所有用于载运乘客的电梯,均应为负责操作员配备合适的座椅。未遵守本条规定者,构成轻罪,每次违规可处以不超过五十美元 ($50) 的罚款。

Section § 7320

Explanation
如果您拥有或控制电梯或类似设备,但没有许可证就操作,或者没有在设备内清楚展示许可证,您可能会被罚款高达 $1,000。但是,如果您已经申请了许可证或续期,并且相关部门尚未回应,您将不会被罚款。

Section § 73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任何人拥有、管理或控制输送设备(如电梯或自动扶梯)的运营,但其运营方式危及人身安全或违反了禁止使用命令,则可处以最高七万美元的罚款。此外,如果有人在未获得所需许可的情况下建造、安装或大幅改动输送设备,并因此造成安全风险,也可处以最高七万美元的罚款,并且该部门必须发布禁止使用该设备的命令。

Section § 73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些安全法规(特别是与输送设备,如电梯或类似设备相关的法规)的执行方式是发出传票和民事罚款。如果负责此类设备运营的人员受到处罚,他们有权向职业安全与健康上诉委员会对传票提出上诉。

Section § 7322

Explanation

这部法律解释了当部门官员命令禁止使用某个不安全的机械或设备(此处称为“运载工具”)时会发生什么。如果有人负责该运载工具,他们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来质疑该命令,听证会必须在他们提出请求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举行。

如果设备上贴有警告通知,说明其不安全,而有人在使用它或未经许可移除通知,他们可能会被控犯有轻罪。惩罚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是严重情况,罚款可能高达7万美元,并可能被判入狱长达一年。对于不太严重的情况,罚款最高为7千美元,最高监禁期限为六个月。

(a)CA 劳动法 Code § 7322(a) 部门授权代表一旦发布了依照第7301、7305、7314条或第7321条(b)款的规定禁止使用运载工具的命令,拥有或保管、管理或操作该运载工具的人可以对该命令提出异议,并应在提出请求后获准举行听证会,以审查该命令的有效性。听证会应在收到听证请求后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举行。
(b)CA 劳动法 Code § 7322(b) 依照第7305条或第7321条(b)款的规定张贴通知后,任何人在运载工具未安全化之前进入或使用,或指示或导致他人进入或使用该运载工具,或未经部门授权污损、毁坏或移除该通知,均犯有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七万美元($70,000)的罚款,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一年,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c)CA 劳动法 Code § 7322(c) 因未遵守第7301条或第7314条的要求而张贴通知后,任何人在运载工具未安全化之前进入或使用,或指示或导致他人进入或使用该运载工具,或未经部门授权污损、毁坏或移除该通知,均犯有轻罪,可处以不超过七千美元($7,000)的罚款,在县监狱监禁不超过六个月,或并处该罚款和监禁。

Section § 7323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制定和更新某些设备法规的流程。该部门负责向标准委员会提出新的规则制定提案,这些提案必须符合特定的安全标准和规范。最初的法规应在2003年12月31日前提出,而这些规范的任何更新或修订必须在其修订后九个月内提出。一旦收到提案,标准委员会必须在三个月内举行公开听证会,并按照特定的政府程序采纳这些提案。

该部门应向标准委员会提出审查建议,且标准委员会应采纳本章所涵盖设备的法规。不迟于2003年12月31日,该部门应向标准委员会提出最终规则制定提案以供审查和采纳,其中应包含至少与2002年9月30日之前生效的ASME A17.1、ASME A17.3、ASME A18.1和ASCE 21一样有效的规定。在这些规范的任何修订或任何附录的任何实质性修订生效之日起九个月内,该部门应向标准委员会提出额外的最终规则制定提案以供审查和采纳,其效力至少应与修订后的规范或附录中的规定相同。标准委员会应在收到该部门的最终规则制定提案后三个月内,就其举行公开听证会,并应根据《政府法典》第11346.4条 (b) 款的规定,及时采纳拟议的法规。

Section § 7324

Explanation
经认证的个人、公司或企业必须确保所有电梯、自动扶梯和类似运载设备的工作都遵循《州消防和建筑规范》中的规定,以及普遍接受的行业标准。

Section § 7324.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您拥有或负责电梯或自动扶梯等设备,您仍然要对这些设备因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害负责。您的责任不会因为本章的存在而改变。

Section § 7324.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新法案所做的任何修改不具有追溯力,不会影响过去的情况。它要求所有相关设备必须符合在其安装时已生效的安全标准,或者符合委员会设定的更严格标准,以更严格者为准。

本章中由制定本条的法案新增或修订的规定不得追溯适用。受本章约束的设备必须遵守在其安装之日生效的适用标准,或在委员会确定的遵守ASME A17.3标准的期限内遵守,以更严格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