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325

Explanation
本法规定了本章所指的“建筑物”包括哪些类型的结构。它包括任何三层或更高,并用于商业、办公、公寓、酒店或制造目的的建筑物。它不包括居住家庭数量不超过三户的住宅,也不包括所有窗户可以从内部或安全地从窗台清洗的建筑物。

Section § 732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建筑物窗户外部必须牢固安装环、螺栓等安全装置。这些装置供清洁窗户的人员使用,以确保他们的安全。在安装前,这些装置的设计和安全性必须获得负责部门的批准。该部门还会制定这些安全装置的安装和使用规则,但某些情况除外,这些情况由其他健康法典条款规定。

Section § 7327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在窗户清洁安全措施方面具有灵活性。这意味着,相关部门可以批准使用替代装置,而不仅仅是另一条款中列出的特定安全装置,只要这些替代装置能够有效保护窗户清洁工。

代替第7326条中列举的安全装置,该部门可以批准安装或使用任何其他能够有效保障从事窗户清洁工作的人员安全的装置或方法。

Section § 7328

Explanation
如果你雇用或允许他人在没有必要安全装置的窗户上工作,你就犯了轻罪。

Section § 7329

Explanation

如果您通过租约或类似协议拥有或有权使用一栋建筑物,且该协议期限超过一年,或者即使是续签的短期协议,您都必须在法律生效后的六个月内,按照本章要求安装安全装置。此后,您有责任确保这些安全装置保持良好运行状态。不遵守本法律并未能妥善维护安全装置将被视为轻罪,这是一种较轻的刑事犯罪。

任何拥有或根据任何期限超过一年的租约、转租协议或协议,或根据任何期限不足一年的续租租约、转租协议或协议而有权占有此前已建成的任何建筑物的人,均应在本章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安装并提供本章规定的安全装置,并此后保持该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任何未能按照本章规定安装或提供并维护上述安全装置的人,将构成轻罪。

Section § 7330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如果某人未在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上安装或维护安全装置,则构成轻罪。换句话说,在新建筑物上不提供和维护安全设备是违法的。

凡未能按照本章规定,在任何此后建造的建筑物上提供安全装置,且此后未能将此类装置保持良好状态的任何人,均构成轻罪。

Section § 733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允许一个政府部门制定并执行安全规则,以实现本章的目标。如果建筑物不符合这些规则,该部门必须通知其所有人或负责人。如果他们在15天内未能解决问题,该部门可以根据本章的规定对他们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Section § 7332

Explanation
本节法律规定,该部门负责确保本章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得到遵守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