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犯罪和逮捕罪犯生育权执法法案
Section § 13776
本节定义了与针对生殖健康服务相关人员的犯罪行为有关的关键术语。“反生殖权利犯罪”是指任何旨在恐吓或伤害生殖健康患者、提供者或协助者,从而影响他们参与此类服务的犯罪行为。这包括违反另一法律的某些款项的行为。“主题事项专家”是指专门处理此类犯罪的组织和机构,包括总检察长以及各种倡导和健康组织。此外,它还引用了与生殖健康服务和机构相关的其他法律定义。
Section § 13777
加利福尼亚州总检察长负责收集与反生殖权利相关的犯罪信息,例如威胁或实际发生的事件,并且必须与地方执法官员密切合作,收集逮捕和指控的详细信息。这些数据必须由执法部门每月报告给司法部。从2025年7月开始,总检察长将每年汇总这些调查结果并向立法机关报告。此外,还必须制定一项有效打击这些犯罪的计划,并采纳专家建议。
Section § 13777.2
本法律要求妇女和女童地位委员会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其成员由总检察长和其他指定组织任命。该委员会的任务是评估并报告某些法规和计划的实施情况,并分别在2025年12月31日和2029年12月31日前提交报告。他们将为相关委员会提出未来的立法和行动建议。这些报告必须提交给立法委员会,并在线向公众提供。此外,2002年制作的警务培训远程课程的更新版本必须与委员会共享,但必须保护因安全原因要求保密的个人身份。任何州机构均无需承担委员会成员的费用。
Section § 13778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警察官员标准和培训委员会为加州执法部门创建一个在线培训课程。该课程侧重于与反生殖权利相关的犯罪,并且必须每七年更新一次,或在必要时更频繁地更新。专家可以按照其他法规中规定的程序,申请课程认证,以培训警官处理这些领域的事务。委员会在开发这些课程时必须咨询总检察长和专家,除非存在利益冲突。此外,委员会还负责根据需要,在线向参与培训的执法机构分发额外的培训公告。
Section § 13778.1
加州法律要求所有执法机构制定并使用书面政策和标准,规定警员应如何应对有关反生殖权利事件的报警电话。这项规定要求在2023年1月1日前落实到位。
Section § 13778.2
这项加州法律禁止州或地方执法部门逮捕或协助逮捕任何在加州进行合法堕胎的人。它还阻止公共机构与州外或联邦执法部门分享有关合法堕胎的信息。简而言之,加州不会参与执行其他州惩罚在加州境内进行的合法堕胎的法律。此外,加州法院不会为涉及在加州进行的合法堕胎的其他州案件发出传票。然而,该法律允许调查与堕胎相关的其他犯罪活动,只要不为执行州外堕胎法而跨州共享医疗程序细节。
Section § 13778.3
本加利福尼亚州法律条款旨在保护“受法律保护的医疗保健活动”,其中包括性别肯定医疗保健和生殖医疗保健服务。它限制州和地方政府雇员、承包商或代理人与可能寻求对在加州合法的此类活动施加惩罚的州外实体分享信息或合作。
存在例外情况,如果涉及与惩罚这些医疗保健活动无关的法院命令或法律请求,则允许合作。任何州外法律请求必须确认其与惩罚此类受保护的医疗保健活动无关,除非案件符合特定标准,例如由患者发起。
此外,提供电子通信或计算服务的加利福尼亚州公司不得遵守州外获取用户数据的法律请求,除非这些请求包含一份宣誓书,确认其与惩罚受法律保护的医疗保健活动无关。实质上,本条款旨在保护加州境内从事这些医疗保健活动的个人和实体免受其他州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