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7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执法机构保存所有与家庭暴力相关的保护令的详细记录,包括尚未送达的命令、限制令和送达证明。这些信息有助于警员在响应家庭暴力报警时了解现有的保护令。社区大学或学区的警察部门如果送达了保护令,必须通知当地警方或警长。

保护令无论涉事方采取任何行动都仍然有效,并且只有法院才能更改它们。此外,应要求,警方必须在家庭暴力事件现场或在个人被拘留期间,向被限制的人送达限制令。

(a)Copy CA 刑法 Code § 13710(a)
(1)Copy CA 刑法 Code § 13710(a)(1) 执法机构应当维护关于家庭暴力事件的所有保护令的完整且系统的记录,包括尚未送达的、根据第136.2条发布的命令、限制令以及生效的送达证明。这应当用于告知响应家庭暴力报警的执法人员生效保护令的存在、条款和生效日期。
(2)CA 刑法 Code § 13710(a)(2) 第830.32条(a)款或(b)款所述的社区大学或学区的警察部门,应当将其根据本条送达的任何保护令通知该部门所在管辖区的市警长或警察局长。
(b)CA 刑法 Code § 13710(b) 保护令的条款和条件仍然可执行,尽管当事人有任何行为,并且只能通过法院命令更改。
(c)CA 刑法 Code § 13710(c) 应请求,执法机构应当在家庭暴力事件现场或在当事人被拘留的任何时候,向被限制方送达命令。

Section § 13711

Explanation

当法院签发与家庭暴力相关的保护令时,法院书记员必须向受保护人提供一份小册子。这份小册子包含重要信息:受害者有责任请求获得罪犯释放的通知;保护令无论当事方行为如何都可执行,除非法院更改;以及该命令在美国任何司法管辖区(包括领土和保留地)均有效。它还提供了其他地区执法机构的联系方式。

凡是申请或签发涉及家庭暴力事件的保护令时,包括根据第136.2条签发的命令和限制令,均应由高等法院书记员负责向受该命令保护的人分发一份小册子,其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CA 刑法 Code § 13711(a) 第13701条(i)款中规定的信息。
(b)CA 刑法 Code § 13711(b) 告知受害者有责任请求获得囚犯释放的通知。
(c)CA 刑法 Code § 13711(c) 告知保护令的条款和条件仍然可执行,无论当事方有任何行为,且只能通过法院命令进行更改。
(d)CA 刑法 Code § 13711(d) 告知该保护令在任何州、在受美国管辖的任何联邦、领土或岛屿属地,或在印第安保留地均可执行,以及关于其他司法管辖区内可联系的机构的一般信息,以协助执行本州法院签发的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