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600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强调为惩教机构的警官设定严格的选拔标准和培训规范的重要性,旨在确保公共安全和高效运作。这些警官根据特定法规被认定为警官,并由惩教与康复部管理。

该法律还设立了一个惩教警官标准与培训委员会(CPOST),其委员会由六名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分别来自惩教部和加州惩教警官协会,双方各占一半。委员会成员任期四年,并选出候补成员在正式成员缺席时进行投票。

委员会的决定需要多数票通过,不允许代理投票。初步决定可以通过电话作出,但必须记录在案。委员会有权制定高效运作的规则,咨询全国专家,并组建必要的委员会。

本节自2015年7月1日起生效。

(a)Copy CA 刑法 Code § 13600(a)
(1)Copy CA 刑法 Code § 13600(a)(1)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州惩教系统(包括青年和成人惩教机构)的警官履行职责,这些职责要求在他们上任前制定并应用健全的申请人选拔标准和培训标准。就本节而言,惩教警官是第830.5节所定义的和平官员,由惩教与康复部雇用或指定。
(2)CA 刑法 Code § 13600(a)(2) 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健全的申请人选拔和培训对公共安全以及惩教与康复部在羁押和照管州囚犯人口方面履行其使命至关重要。健全的筛选标准和重要的培训课程将带来更高程度的专业性,这将极大地帮助该部门维持顺畅、高效、安全的操作和有效的项目。
(b)CA 刑法 Code § 13600(b) 惩教与康复部内设有一个惩教警官标准与培训委员会,在本标题中,以下简称CPOST。
(c)Copy CA 刑法 Code § 13600(c)
(1)Copy CA 刑法 Code § 13600(c)(1) CPOST的执行委员会应由六名有投票权的成员组成。
(A)CA 刑法 Code § 13600(c)(1)(A) 三名成员来自惩教与康复部,由其管理层任命并代表其管理层,其中一名成员应代表少年司法司直至2023年6月30日,并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代表成人假释行动司,或代表康复项目司。
(B)CA 刑法 Code § 13600(c)(1)(B) 三名成员来自加州惩教警官协会,由州长根据该协会的推荐任命,并代表其成员。两名成员应是来自州谈判单位6的普通员工,一名成员应是主管人员。
(C)CA 刑法 Code § 13600(c)(1)(C) 任期应为四年。
(D)CA 刑法 Code § 13600(c)(1)(D) CPOST成员的晋升应使该成员的任命失效,并且如果该成员在CPOST任期内从普通员工或主管人员中任命并晋升出其各自的普通员工或主管职位,则应要求推荐和任命新成员。
(2)CA 刑法 Code § 13600(c)(2) 每个任命机构应为根据第 (1) 款任命的每位正式成员任命一名候补成员。每位候补成员应具备与正式成员相同的资格,并在正式成员缺席时,替代由同一任命机构任命的正式成员进行投票。
(d)CA 刑法 Code § 13600(d) CPOST执行委员会的投票规则如下:
(1)CA 刑法 Code § 13600(d)(1) 决定应由多数票作出。
(2)CA 刑法 Code § 13600(d)(2) 不允许代理投票。
(3)CA 刑法 Code § 13600(d)(3) CPOST决定的初步批准可以通过电话投票进行。CPOST成员的决定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提交给CPOST在下一次预定的CPOST会议上确认,以成为永久记录的一部分。
(e)CA 刑法 Code § 13600(e) CPOST执行委员会应制定其认为必要的规则以实现高效运作,包括但不限于任命咨询成员以组建其认为开展业务所需的任何委员会。这些规则应符合州人事委员会的规章制度、人力资源部的规章制度以及州谈判单位6谅解备忘录的规定。
(f)CA 刑法 Code § 13600(f) 执行委员会应向全国专家寻求建议,包括大学院校和惩教协会,针对与其使命相关的成人惩教、少年司法以及惩教与康复部工作人员培训等问题。为此,执行委员会应向对该主题拥有最具体知识的专家寻求信息。
(g)CA 刑法 Code § 13600(g) 本节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Section § 13601

Explanation

CPOST(加州惩教和平官员标准和培训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加州惩教官员的招聘和培训标准。他们确保申请人心理健康,适合该工作,并强调心理健康、康复和惩教历史方面的教育。

CPOST还为惩教环境下的枪支使用培训制定指南,并经州批准确定试用期。他们为惩教与康复部内晋升的官员开发高级培训,并专注于所有官员的压力管理培训。

CPOST与各种机构合作,监督培训合规性,并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其标准的培训。他们定期审计和审查其程序,并可以处理关于其流程的投诉或建议。

(a)Copy CA 刑法 Code § 13601(a)
(1)Copy CA 刑法 Code § 13601(a)(1) 加州惩教和平官员标准和培训委员会(CPOST)应制定、批准和监督州惩教和平官员学徒的选拔和培训标准。
(2)CA 刑法 Code § 13601(a)(2) 根据本款设立的任何选拔标准均须经人力资源部批准。人力资源部或惩教与康复部应使用经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心理和筛选标准,确保在培训前,每位在所有体能和其他测试要求方面均已合格的惩教与康复部和平官员申请人,被确定没有可能对其作为和平官员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产生不利影响的情绪或精神状况,此项确定应符合CPOST制定的标准。
(3)CA 刑法 Code § 13601(a)(3) 在制定、批准和监督州惩教和平官员学徒的培训标准时,CPOST应考虑纳入心理健康和康复领域的额外培训,以及关于惩教理论和历史的课程。
(b)CA 刑法 Code § 13601(b) CPOST可以批准惩教和平官员枪支携带和使用课程的标准,该标准可不同于根据第832条规定的标准。这些标准应考虑到机构内部环境所呈现的不同情况,与惩教环境之外的其他执法机构所面临的情况有所区别。
(c)CA 刑法 Code § 13601(c) 尽管有《劳动法》第3078条的规定,惩教和平官员学徒的试用期长度应由CPOST确定,并须经州人事委员会根据《政府法典》第19170条批准。
(d)CA 刑法 Code § 13601(d) CPOST应为惩教与康复部制定、批准和监督高级普通警员和主管级州惩教和平官员的培训标准和培训项目。当惩教和平官员在部门内晋升时,他或她应获得并被要求完成这些二级培训经验。
(e)CA 刑法 Code § 13601(e) CPOST应制定、批准和监督部门内州惩教和平官员处理与其职责相关的压力的培训标准。
(f)CA 刑法 Code § 13601(f) 为实现本节的目标,CPOST可以与其他州和地方机构、委员会或理事会协商,并可以利用其协助和建议。
(g)CA 刑法 Code § 13601(g) 尽管有CPOST的权力,该部门应设计和提供培训项目,进行验证研究,并应提供项目支持。CPOST应监督该部门的项目合规性。
(h)CA 刑法 Code § 13601(h) 如果CPOST确定该部门根据CPOST制定的标准创建的任何培训课程不符合规定标准,CPOST可以不批准这些课程。在问题解决之前,培训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课程。
(i)CA 刑法 Code § 13601(i) CPOST应每年提交进行必要调查和审计的成本估算,以确定该部门及其各机构和假释区域是否遵守CPOST制定的标准,并应根据年度预算案进行这些调查和审计。
(j)CA 刑法 Code § 13601(j) CPOST应建立并实施程序,用于审查和发布关于利益相关方就CPOST的规则、规章、标准或决定提出的投诉或建议的决定。

Section § 1360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惩教与康复部在所有培训地点遵守CPOST制定的特定培训标准。主要的培训学院名为理查德·A·麦吉学院,位于盖尔特。它优先考虑高效利用资金来培训惩教官。

新学员必须在开始工作前完成CPOST批准的培训课程。自2021年7月1日起,学院毕业后,学员需要完成至少160小时的额外培训才能被分配为惩教官。主管也必须在开始履行职责前完成培训课程。

新任一线主管必须接受至少两周的培训,最好是在他们开始主管职责之前。如果任命后六个月内未完成培训,主管在完成必要培训之前不得履行其职责。

(a)CA 刑法 Code § 13602(a) 惩教与康复部应在所有提供培训的地点遵守CPOST制定的培训标准。惩教与康复部位于盖尔特(Galt)的培训学院应被称为理查德·A·麦吉学院(Richard A. McGee Academy)。培训部门在使用这些资金时,应努力将行政成本降至最低,以便最大限度地将资金用于为部门培训的惩教警官提供培训和支持。
(b)CA 刑法 Code § 13602(b) 每位参加学院的新学员在被分配到惩教警官的岗位或职位之前,应完成根据CPOST批准的标准制定的培训课程。自2021年7月1日起,学院毕业后,每位新任惩教官在被分配到惩教官的岗位之前,应完成由CPOST协商并批准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在职观察培训,总计至少160小时。惩教与康复部内每位新任命的一线或二线主管,应完成根据CPOST为该职位批准的标准制定的培训课程。
(c)CA 刑法 Code § 13602(c) 惩教与康复部应为每位新任命的一线主管提供至少两周的培训,并尽一切努力在主管职责开始前提供培训。如果此培训在任命到该职位后的六个月内未完成,任何一线或二线主管在完成培训之前不得履行主管职责。

Section § 13602.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加州惩教与康复部在南加州专门为惩教和平警员设立一个培训学院。

Section § 136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加州惩教和平警员学员的培训要求。最初,在2021年7月1日之前,每位学员必须接受520小时的培训。该日期之后,所需培训时间将减少到至少480小时,并且学员必须在开始履行职责前完成培训。

惩教和平警员标准与培训委员会(CPOST)负责确定在职培训要求。现有的培训标准将继续有效,直到CPOST根据另一特定条款设定新的标准。

(a)CA 刑法 Code § 13603(a) 加州惩教与康复部应在2021年7月1日之前,为每位惩教和平警员学员提供520小时的培训。该部门应为在2021年7月1日或之后开始培训的每位惩教和平警员学员提供至少480小时的培训。学员必须在被指派担任惩教和平警员的岗位或职位之前完成此项培训。
(b)CA 刑法 Code § 13603(b) CPOST应确定惩教和平警员的在职培训要求。
(c)CA 刑法 Code § 13603(c) 根据本节先前设立的培训标准应保持有效,直到CPOST根据第13602节设立培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