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4300

Explanation

这项加利福尼亚州法律强调了执行环境法律对于保护公共健康、环境和经济的关键作用。公平执法有益于企业和个人,并且需要更好地与刑事司法系统整合。地方和州机构以及社区团体在支持这些努力方面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于面临污染的弱势社区。

对于执行环境法律的人员来说,专业培训是必要的,这些法律包括关于污染、水、空气质量等方面的法规。该法律定义了“环境法律”和“检察官”等关键术语,以明确执法职责。这项被称为2002年环境执法和培训法的法规规定,其实施资金必须来自公共/私人捐款和没收财产等特定来源,而非普通基金。

(a)CA 刑法 Code § 14300(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以下所有事项:
(1)CA 刑法 Code § 14300(a)(1) 加利福尼亚州环境法律的执行对于保护人类健康、环境和州经济至关重要。
(2)CA 刑法 Code § 14300(a)(2) 公平统一地执行环境法律法规,有益于守法的企业、公司和个人。
(3)CA 刑法 Code § 14300(a)(3) 需要更好地将环境法律的执行整合到加利福尼亚州已建立的刑事司法系统中。
(4)CA 刑法 Code § 14300(a)(4) 地方和州执法机构可以通过更多地参与环境法律的执行,在保护人类健康、环境和州经济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5)CA 刑法 Code § 14300(a)(5) 社区组织在确保受污染不成比例影响的弱势社区、低收入居民和其他人群受益于州环境法律的执行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因此需要获得培训和资源。
(6)CA 刑法 Code § 14300(a)(6) 执行环境法律通常需要专门培训,以发现违规行为、理解复杂的法律,并准备和提交复杂的执法案件。
(7)CA 刑法 Code § 14300(a)(7) 需要支持通过培训治安官、调查员、消防员、检察官、市县法律顾问以及州和地方环境监管人员,协助地方和州执法官员执行环境法律的项目。
(8)CA 刑法 Code § 14300(a)(8) 公平统一地执行环境法律是一项多学科工作,涉及执法部门、消防部门、州和地方环境监管机构、地方和州检察官办公室、社区和非营利组织以及法学院。
(b)CA 刑法 Code § 14300(b) 就本篇而言,以下定义适用:
(1)CA 刑法 Code § 14300(b)(1) “账户”指根据第14303节设立的环境执法和培训账户。
(2)CA 刑法 Code § 14300(b)(2) “委员会”指治安官标准和培训委员会。
(3)CA 刑法 Code § 14300(b)(3) “社区组织”指直接并定期与特定社区或街区居民互动,或代表受污染不成比例影响的弱势社区、低收入居民和其他人群执行环境法律的组织。
(4)CA 刑法 Code § 14300(b)(4) “机构”指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局。
(5)CA 刑法 Code § 14300(b)(5) “秘书”指加利福尼亚州环境保护局的机构秘书或其指定人员。
(6)CA 刑法 Code § 14300(b)(6) “环境法律”指影响公共健康和环境的地方、州和联邦环境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那些规范有毒和致癌物质、水质、空气质量、气候变化、废物管理、农药、噪音、振动、气味和野生动物资源的法律法规。
(7)CA 刑法 Code § 14300(b)(7) “检察官”指地方检察官、市检察官、市公诉人、县法律顾问以及总检察长及其副手。
(8)CA 刑法 Code § 14300(b)(8) “环境监管人员”指任何州或地方机构的雇员,其管辖范围包括环境法律的实施、执行或两者兼有。
(9)CA 刑法 Code § 14300(b)(9) “环境执法”指环境法律的执行。
(c)CA 刑法 Code § 14300(c) 本篇应被称为2002年环境执法和培训法,并可引用此名称。
(d)CA 刑法 Code § 14300(d) 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用于实施本篇的资金(如第14314节所规定)应来自公共和私人捐款,来自根据《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1489节规定查封和没收财产的收益,以及来自任何捐赠的州或联邦法院判决的收益;除环境执法和培训账户的资金,或拨付给机构或授权机构支出的其他资金外,不得从普通基金中支出任何资金来实施本篇。立法机关的意图是,用于实施本篇的资金应仅从该账户中支出。立法机关的意图是,从该账户提供的资金应补充而非取代现有资金。

Section § 1430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财政援助计划,旨在通过多种方式改进环境法律的执行。它为治安官、调查员和检察官提供教育和培训计划,并侧重于加强地方环境执法工作,特别是在弱势社区。资金由秘书管理,秘书将发布关于如何申请和使用这些拨款的规定。公共机构和私人非营利组织可以申请资金,以支持环境执法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计划。此外,该法律还促进了环境巡回检察官拨款计划,以加强对环境法律违规行为的调查和起诉。秘书负责在线公布奖项信息和受助者报告。

(a)CA 刑法 Code § 14301(a) 机构特此设立一项财政援助计划,旨在完成以下所有事项:
(1)CA 刑法 Code § 14301(a)(1) 为治安官、调查员、州和地方环境监管人员、检察官以及社区组织提供全州范围内的环境法律执行教育和培训计划。
(2)CA 刑法 Code § 14301(a)(2) 建立强化的地方法律环境执法工作。
(3)CA 刑法 Code § 14301(a)(3) 确保弱势社区、低收入居民以及其他受污染不成比例影响的人群能够受益于地方、州和联邦环境法律的执行。
(4)CA 刑法 Code § 14301(a)(4) 为本篇目的提供给机构的所有资金应由秘书管理和分配。
(b)CA 刑法 Code § 14301(b) 不迟于本篇可实施之日(如第14314节所规定)起12个月内,秘书应制定并发布法规,该法规应至少说明根据本篇如何分配或授予拨款,申请这些拨款的程序,用于确定哪些申请将获得资助的标准,以及管理这些拨款的接收和支出的行政和财政要求。
(c)CA 刑法 Code § 14301(c) 秘书应定期(至少每年一次),在环境执法和培训账户有足够余额的情况下,发布征求建议书,用于向公共机构或私人非营利组织(加州地方检察官协会除外)分配和授予资金,旨在支持社区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治安官、调查员、州和地方环境监管人员以及检察官的环境执法教育和培训计划,这些计划应符合根据第2章(自第14304节起)和第3章(自第14306节起)设定的标准,以及社区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为确保这些计划与现有治安官培训协调一致,在向治安官教育和培训计划分配资金之前,应咨询委员会。环境执法教育和培训计划将免费提供给符合条件的社区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
(d)CA 刑法 Code § 14301(d) 秘书应根据第4章(自第14309节起)分配和授予资金,以支持环境巡回检察官拨款计划,旨在通过加强对环境法律违规行为的调查和起诉来改善环境法律的执行。
(e)CA 刑法 Code § 14301(e) 秘书应在指定的公共互联网网页上公布已颁发的奖项通知和收到的受助者报告。

Section § 1430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设立了一个名为“环境执法和培训账户”的基金,该基金允许机构每年在立法机关批准后,最多使用200万美元用于环境执法和培训。机构可以接受来自公共或私人来源的资金,包括法院判决的款项,以支持这些活动,但私人捐助者不能控制其捐款的使用方式。

任何来自“危险材料执法和培训账户”中,明确指定用于环境目的的资金,都将转入这个新账户。如果已分配的资金未被其预定的委员会使用,秘书将重新分配这些资金,从2011-12财政年度开始及以后使用。

(a)CA 刑法 Code § 14303(a) 特此在普通基金中设立环境执法和培训账户,经立法机关拨款后,机构每年可从该账户支出最高二百万美元($2,000,000),用于本篇的目的。
(b)CA 刑法 Code § 14303(b) 机构可接受并收取来自公共或私人组织或个人的任何资金捐助,包括州或联邦法院判决的收益,但前提是资金捐助或判决明确规定收益用于执行本篇目的。私人捐助者无权进一步影响或指导其捐助资金的使用。
(c)CA 刑法 Code § 14303(c) 机构应立即将根据 (b) 款捐助的任何资金存入该账户。
(d)CA 刑法 Code § 14303(d) 截至2003年1月1日,根据1992年第743号法规设立的危险材料执法和培训账户中,源自法院判决且判决明确规定资金仅可用于本篇目的的所有未分配资金,应转入环境执法和培训账户。
(e)Copy CA 刑法 Code § 14303(e)
(1)Copy CA 刑法 Code § 14303(e)(1) 任何根据 (a) 款由立法机关拨款、根据第14314条分配并被委员会拒绝的资金,应由秘书按照第14314条的规定重新分配。
(2)CA 刑法 Code § 14303(e)(2) 本款适用于为2011-12财政年度及此后每个财政年度拨款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