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9000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非法持有破坏性装置,这在加州被视为一种公共滋扰。州总检察长或地方检察官可以采取法律行动来阻止这种持有行为。任何被发现的非法装置必须交给司法部、警长或警察局长,他们会销毁这些装置,使其无法再次使用或修复。但是,如果法官或地方检察官认为对司法公正有必要,这些装置可以被保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