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刑法 Code § 18205(a) 任何明知自己因根据第2章(自第18125条起)发布的临时紧急枪支暴力限制令、根据第3章(自第18150条起)发布的单方枪支暴力限制令、根据第4章(自第18170条起)在通知和听证后发布的枪支暴力限制令,或由州外司法管辖区发布的与本分部所述枪支暴力限制令相似或等同的有效命令而被禁止拥有或持有枪支或弹药的人,均犯有轻罪,且在现有枪支暴力限制令到期后,将被禁止持有、控制、拥有、购买、占有或接收,或试图购买或接收枪支或弹药,为期五年。
(b)CA 刑法 Code § 18205(b) 就本条而言,由州外司法管辖区发布的与本条所述枪支暴力限制令相似或等同的有效命令,必须在有明确且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该人因拥有或持有枪支或弹药而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构成重大危险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