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携带未上膛的手枪豁免
Section § 26361
Section § 26363
Section § 26365
这项法律规定,禁止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的规定不适用于射击俱乐部成员在指定靶场(无论是公共还是私人)的情况。只要他们在靶场使用手枪,就可以公开携带。
Section § 26366.5
Section § 26367
本条法律规定,如果手枪是由获得许可的运输公司或其员工运输,并且遵守了联邦法律,那么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的禁令就不适用。
Section § 26368
Section § 26370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在学校区域内,关于禁止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的规定不适用,只要该行为未被其他与枪支相关的学校区域限制所禁止。
Section § 26373
这项法律规定,禁止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的规定不适用于手枪根据特定法律指南被出借、出售或转让的情况。如果此行为发生在私人财产上,并获得所有者或承租人的许可,则是允许的。
Section § 26374
Section § 26375
这项法律规定,参与电影、电视节目、视频或其他娱乐制作的参与者或工作人员,如果这是他们制作职责的一部分,可以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此例外适用于手枪在活动、排练或练习期间被合法使用的情况。
Section § 26376
这项法律规定,当您根据另一项具体法律携带未上膛手枪前往司法部以获取识别号或标记时,禁止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的规定不适用。
Section § 26377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你在经认可的射击场并正在那里实际使用枪支,那么关于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的规定就不适用。射击场是公共的还是私人的都无关紧要。
Section § 26378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名警察要求某人协助逮捕或维持秩序,那么该人在协助警察期间,被允许公开携带一支未上膛的手枪。
Section § 26379
本法律规定,当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与特定法律程序相关时,不受限制。这些例外情况包括遵守某些枪支转让、借用、保管和所有权规定。此外,它还包括遵守某些保护令要求以及涉及执法或法院命令的程序。然而,本规定仅在2026年1月1日之前有效,届时将被废止。
Section § 26379
本法律条款解释了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禁令的例外情况。它列出了允许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的具体情况,例如遵守与枪支交易、转让或持有相关的某些条款,遵循法院命令或程序,以及符合特定的刑法和家庭法要求。
这些例外情况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始生效。
Section § 26380
Section § 26381
这项法律规定,当某人正在接受手枪执照培训时,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的规定不适用。此例外仅在培训是获得执照所必需且是经批准的学习课程的一部分时有效。
Section § 26382
Section § 26383
Section § 26384
这项法律规定,在某些非营利活动中,例如拍卖会或抽奖活动,在特定条件下允许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首先,活动必须由非营利组织举办,并且涉及出售枪支以支持非营利活动。其次,手枪必须是销售的一部分。最后,处理手枪的人员必须是持牌经销商,并遵守特定法规。
Section § 26388
Section § 26390
本节解释了在何种情况下,个人可以公开携带未上膛的手枪,尽管通常存在限制。法律允许在特定条件下并持有适当许可证的情况下公开携带未上膛的手枪。本节列出了允许携带的不同情景和许可证类型:必须遵守根据第18710、30500、32610和33300条规定颁发的许可证。每份许可证都有必须遵守的条款和条件,以便合法地公开携带武器。
Section § 26391
Section § 26392
这项法律规定了公开携带未上膛手枪的一般规则的例外情况。如果你发现了一把未上膛的手枪并将其送往警方,你可以公开携带它,前提是你事先通知警方。此外,如果你从对你实施犯罪的人手中夺取了枪支并将其送往警方,你也必须提前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