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定类型枪支或枪支设备的特别规定防弹衣
Section § 31310
这项法律规定,专员不得购买防弹衣,除非该防弹衣已首先获得司法部的认证。此项认证必须符合法典另一条款 (31315) 中详述的一项具体规定。
Section § 31315
Section § 31325
如果您根据加州第31320条申请防弹衣的批准,您的申请必须包含关于防弹衣可接受性及其设计的任何调查的详细书面报告。您还需要记录制造过程,包括所使用的方法、设施和控制。此外,司法部可能会要求您提供防弹衣及其组件的样品,以及将用于该防弹衣的说明书和广告样本。
Section § 31335
这项法律允许司法部在申请人未能满足某些条件时,拒绝为防弹衣颁发认证。如果防弹衣不符合既定的性能标准,如果申请中存在重大虚假陈述,如果申请不完整,或者如果申请人未向州政府支付所需费用,该部门可以拒绝认证。
Section § 31340
这项法律解释了加州司法部何时可以撤销防弹衣的认证。首先,如果防弹衣根据经验或额外测试不符合该部门的标准,其认证可能会被撤销。其次,如果申请中存在重大虚假或不准确之处,认证也可能被取消。最后,如果防弹衣需要根据新标准重新测试,其认证可能会被撤销,直到它符合这些新要求。
Section § 31345
Section § 31360
根据本法律,如果某人曾被判犯有暴力重罪或被禁止持有枪支,未经特别许可,他们不得购买、拥有或穿着防弹衣。这样做是犯罪行为,暴力重罪犯将犯重罪,其他人则犯轻罪。如果因工作或安全需要,人们可以向当地执法部门申请使用防弹衣的许可。当局可根据安全和必要性做出决定,并且在告知人们枪支禁令时,必须同时告知他们防弹衣禁令。如果获得许可,该人必须随身携带一份经认证的许可副本。在这些情况下,如果未出示适当的许可,警官在执行任务时免于因非法逮捕而被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