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330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司法部在有充分理由且不危及公共安全的情况下,签发制造、持有、进口、运输或销售短管步枪和霰弹枪的许可证。这些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每年可续期。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签发这些许可证的充分理由包括将这些枪支用作电影、电视节目、视频或活动中的道具,或者许可证是为经销商或制造商向某些授权实体销售或出借这些枪支而申请的。这些活动必须符合联邦法律。

(a)CA 刑法 Code § 33300(a) 经证明申请人存在签发许可证的充分理由,且司法部认定签发该许可证不会危及公共安全,该部门可签发短管步枪或短管霰弹枪的制造、持有、进口、运输或销售许可证。该许可证首次有效期为一年,此后每年可续期。不得向未满18岁的人员签发许可证。
(b)CA 刑法 Code § 33300(b) 就本节而言,充分理由仅限于以下情况:
(1)CA 刑法 Code § 33300(b)(1) 申请许可证是为了制造、持有、进口或使用空包弹的短管步枪或短管霰弹枪,仅作为电影、电视或视频制作或娱乐活动的道具。
(2)CA 刑法 Code § 33300(b)(2) 申请许可证是为了制造、展示销售、储存销售、销售、进口或出借短管步枪或短管霰弹枪给第33220节所列实体,由根据经修订的《美国法典》第26篇第53章(第5801节起)的规定以及据此发布的法规获得经销商或制造商许可的人员进行。

Section § 33305

Explanation

如果您想获得与短管步枪或霰弹枪相关的许可证,您需要书面申请,并提供您的姓名、业务以及您将如何使用这些枪支等详细信息。申请必须使用司法部提供的表格,并且您还需要支付一笔涵盖处理费用的费用。一旦您获得许可证,每年都可以通过再次提交申请和支付续期费来续期,续期费也涵盖处理费用。这些费用可能会根据生活成本调整每年上涨。

(a)CA 刑法 Code § 33305(a) 根据本条规定申请许可证应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CA 刑法 Code § 33305(a)(1) 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CA 刑法 Code § 33305(a)(2) 如果申请人为个人,应由申请人签署;如果申请人为公司或法人团体,应由有资格签署的成员或高级职员签署。
(3)CA 刑法 Code § 33305(a)(3) 应当注明申请人的姓名。
(4)CA 刑法 Code § 33305(a)(4) 应当注明申请人所从事的业务。
(5)CA 刑法 Code § 33305(a)(5) 应当注明申请人的营业地址。
(6)CA 刑法 Code § 33305(a)(6) 应当完整描述短管步枪或短管霰弹枪的用途。
(b)CA 刑法 Code § 33305(b) 申请书和许可证应在全州范围内统一使用司法部规定的表格。
(c)CA 刑法 Code § 33305(c) 每位许可证申请人应在提交申请时支付由司法部确定的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司法部的申请处理成本。
(d)CA 刑法 Code § 33305(d) 根据本条授予的许可证可在签发之日起一年后续期,此后每年续期,但需提交续期申请并支付许可证续期费,该费用不得超过司法部的申请处理成本。
(e)CA 刑法 Code § 33305(e) 在部门确定足以补偿其处理成本的费用后,所收取的费用增长率不得超过立法机构批准的部门预算年度生活成本调整率。

Section § 33310

Explanation

如果您持有短管步枪或霰弹枪的许可证,您需要随身携带,或者存放在枪支存放的地方。执法人员或指定人员可以随时检查该许可证。

此外,每支此类枪支都必须有一个唯一的识别号码。如果没有号码,司法部会指定一个,并必须将其标记在武器上。

(a)CA 刑法 Code § 33310(a) 根据本条规定获得许可证的每个人、公司或企业,必须随身携带该许可证,或将其存放在存放短管步枪或短管霰弹枪的地点。任何执法人员或签发许可证的机构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均可查阅该许可证。
(b)CA 刑法 Code § 33310(b) 根据本条规定持有的每支短管步枪或短管霰弹枪,必须带有唯一的识别号码。如果武器没有唯一的识别号码,司法部应指定一个号码,并将其放置或印刻在该武器上。

Section § 333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签发短管步枪或霰弹枪许可证的机构发现许可证已不再需要、武器被不当使用,或者许可证持有人未妥善保管这些武器,他们可以撤销该许可证。

依照本条规定签发的许可证,签发机构可随时撤销,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对短管步枪或短管霰弹枪的需求已不复存在;或许可证持有人已将短管步枪或短管霰弹枪用于许可证允许范围以外的目的;或许可证持有人在保管根据许可证持有的任何武器时未尽到高度谨慎。

Section § 3332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司法部每年检查所有获得短管步枪和霰弹枪许可证的个人或公司的场所,以确保安全储存和准确的库存记录。如果个人、商号或公司拥有少于五件此类物品,则每五年进行一次检查,除非司法部另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