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性武器和.50 BMG步枪攻击性武器和.50 BMG步枪的登记及相关规定
Section § 30900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的枪支所有者向司法部登记某些攻击性武器。在特定日期前持有攻击性武器的人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截止日期前进行登记。登记需要提供关于武器和所有者的详细信息,包括识别标记和个人详细资料。办理这些登记需要支付费用,但不得超过司法部的处理成本。具体法规规定了登记的提交方式,包括电子提交和所需文件。法规还规定了费用的确定方式和用于支付处理成本的用途。
Section § 30905
如果您拥有一支在2005年1月1日之前获得且未被归类为攻击性武器的.50 BMG步枪,您必须在2006年4月30日之前向有关部门登记。这需要提供关于步枪和您本人的详细信息,包括识别标记、您的全名、地址、出生日期和指纹。
登记费为25美元,用于支付处理和公共教育费用。这笔费用将存入一个用于枪支销售记录的专户,但更新这些步枪数据系统的费用将不由此账户支付。
Section § 30910
Section § 30915
Section § 30920
如果您拥有的枪支因法律变更而被归类为攻击性武器,您有90天时间采取以下一项行动:使其永久失效、将其出售给有执照的枪支经销商、从司法部获得特殊许可证,或将其移出加利福尼亚州。
在某些与旧法律定义相关的案件中,您也可以选择在枪支被宣布为攻击性武器后的90天内注册该枪支。
Section § 30925
如果您携带攻击性武器迁入加州,您必须在将其带入本州之前从司法部获得许可,或者将其交付给加州的持牌枪支经销商。经销商将根据联邦和州法律保管该武器,直到您获得必要的许可。如果经销商无法合法地将武器归还给您,他们将根据州法律进行处理,这可能意味着持有或处置该武器。
Section § 30930
Section § 30935
Section § 30940
如果您要搬到加州并且合法拥有一支.50 BMG步枪,您有两种选择:首先,在将步枪带入本州之前,您必须从司法部获得许可。其次,您可以根据联邦法规,将步枪交给加州的持牌枪支经销商。如果您有必要的许可,经销商可以将步枪归还给您。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他们无法将其归还给您,他们将依法处置。
Section § 30945
Section § 30955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居住在同一家庭的家庭成员可以联合登记攻击性武器或.50 BMG步枪。然而,当根据第30900条(c)款中的特定规定登记攻击性武器时,不允许联合登记。
Section § 30960
这项法律规定了一个从1992年1月1日开始的90天期限,在此期间,在1989年6月1日之前拥有攻击性武器的个人可以合法登记这些武器,而不会因之前未登记的持有而面临指控。如果有人在此期间登记了他们的攻击性武器,或者在1991年1月1日之后尝试登记,那么如果执法部门仅因登记而发现,他们将不会因未登记持有而被指控。然而,如果当局在登记前已经知道该违法行为,这项法律对在1992年1月1日之前已被指控的人不适用。
Section § 30965
如果您在2000年1月1日之前将枪支登记为攻击性武器,并且该武器现在仍被视为攻击性武器,那么您无需再次登记。这适用于该枪支符合法律中当前或过去的定义的情况。
此外,如果您在2005年1月1日之前将枪支登记为攻击性武器,并且该武器现在被定义为.50口径BMG步枪,您也无需再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