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应请求,可为任何缺乏制造商编号或其他识别标记的枪支指定一个识别号或识别标记。只要制造商编号或其他识别标记,或由该部门指定的识别号或标记已被销毁或抹去,司法部应请求,可根据第29182节为任何枪支指定一个识别号或识别标记。
伪装或误导性外观抹去识别标记
Section § 23900
这项法律规定,未经司法部书面许可,擅自更改或移除手枪、左轮手枪等枪支上的识别标记(如名称、型号或序列号)是违法的。如果有人这样做,他们将根据具体的量刑指南被监禁。
枪支识别 更改序列号 手枪识别标记
Section § 23910
如果你的枪支没有序列号,或者序列号已被移除或损坏,你可以请求加州司法部给它一个新的识别号或标记。这有助于确保武器能够根据第29182节被正确追踪和识别。
枪支识别 识别号 序列号移除
Section § 23915
这项法律允许任何人在枪支上添加编号或识别标记,只要不更改或抹去原始制造商的信息。如果原始标记丢失,所有者可以在获得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恢复它们。制造商也可以在正常业务运营中,在新枪支上放置其标记。
(a)CA 刑法 Code § 23915(a) 任何人均可在任何手枪、左轮手枪或其他枪支上放置或加盖任何编号或识别标记,但该编号或识别标记不得更改、修改、移除或抹去制造商的名称、编号、型号或其他识别标记。
(b)CA 刑法 Code § 23915(b) 本节不禁止所有者恢复制造商的名称或型号,或原始制造商的编号或其他识别标记,但该恢复须经部门授权。
(c)CA 刑法 Code § 23915(c) 本节不阻止任何制造商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在新枪支上放置制造商的名称、型号、制造商编号或其他识别标记。
枪支识别 手枪标记 枪支识别标记
Section § 23920
如果你明知枪支的识别标记或编号(如制造商名称、型号或序列号)已被更改或移除,并且你购买、出售或持有该枪支,那么你就犯了轻罪,除非有其他法律(第23925条)规定了例外情况。
从2024年1月1日起,持有任何没有有效州或联邦序列号或识别标记的枪支也属于轻罪,同样除非有例外情况适用。
(a)CA 刑法 Code § 23920(a) 除第23925条另有规定外,任何明知本条所述的任何更改、篡改、移除或涂抹,而购买、接收、处置、出售、要约出售或持有任何手枪、左轮手枪或其他枪支,其制造商名称或型号,或制造商编号或其他识别标记,包括司法部指定的任何识别编号或标记,已被更改、篡改、移除或涂抹的,犯有轻罪。
(b)CA 刑法 Code § 23920(b) 除第23925条另有规定外,任何人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明知持有任何没有有效州或联邦序列号或识别标记的枪支的,犯有轻罪。
枪支识别 序列号移除 枪支标记篡改
Section § 23925
本法律规定了第23920条下某些枪支限制的例外情况。它指出,军事人员、治安官和法医实验室雇员在履行职责期间可以获取或持有枪支。此外,将枪支运送给执法部门处置的个人必须遵守特定条件,例如未被法律禁止拥有枪支、提前通知机构并使用锁定容器。某些较旧或特殊类别的枪支,如1968年前制造的或被标记为古玩或遗物的枪支,也享有豁免。
此外,联邦许可的枪支制造商、进口商以及向司法部申请序列号的人员也享有例外,前提是他们遵守规定的时间表和程序。新居民有60天的时间为没有序列号的枪支申请序列号,并且真诚遵守此规则的努力将得到认可。非居民因体育目的携带枪支旅行也不被视为违法。
(a)CA 刑法 Code § 23925(a) 第23920条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1)CA 刑法 Code § 23925(a)(1) 本州或美国军事部队的任何成员在执行公务并履行职责范围内获取或持有第23920条所述的枪支。
(2)CA 刑法 Code § 23925(a)(2) 第2部分第3篇第4.5章(自第830条起)所述的任何治安官在执行公务并履行职责范围内获取或持有第23920条所述的枪支。
(3)CA 刑法 Code § 23925(a)(3) 任何法医实验室的雇员在执行公务并履行职责范围内获取或持有第23920条所述的枪支。
(4)CA 刑法 Code § 23925(a)(4)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的人持有和处置第23920条所述的枪支:
(A)CA 刑法 Code § 23925(a)(4)(A) 该人未被州或联邦法律禁止持有、接收、拥有或购买枪支。
(B)CA 刑法 Code § 23925(a)(4)(B) 该人持有枪支的时间不超过将其交付给执法机构依法处置所需的时间。
(C)CA 刑法 Code § 23925(a)(4)(C) 如果该人正在运输枪支,其目的是将其运输至执法机构,以便该机构依法处置。
(D)CA 刑法 Code § 23925(a)(4)(D) 如果该人正在将枪支运输至执法机构,该人已事先通知该机构,其正在将枪支运输至该机构以便该机构依法处置。
(E)CA 刑法 Code § 23925(a)(4)(E) 枪支按照第16850条的定义,在锁定的容器中运输。
(b)CA 刑法 Code § 23925(b) 第23920条的(b)款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1)CA 刑法 Code § 23925(b)(1) 持有在1968年12月16日之前制造或组装的且非手枪的枪支。
(2)CA 刑法 Code § 23925(b)(2) 持有在2018年7月1日之前已根据第11106条规定录入中央登记系统,并登记为特定个人或实体所有的枪支,如果该枪支因部门接受其录入中央登记系统而被分配了识别号或识别标记。
(3)CA 刑法 Code § 23925(b)(3) 持有属于古玩或遗物,或古董枪支的枪支,这些术语的定义见《联邦法规》第27篇第479.11条。
(4)CA 刑法 Code § 23925(b)(4) 联邦许可的枪支制造商或进口商,或任何其他获联邦许可对枪支进行序列化的人持有枪支。
(5)CA 刑法 Code § 23925(b)(5) 任何人在2024年1月1日之前,根据第29180条向司法部申请了唯一的序列号或识别标记,并完全遵守该条规定,包括在收到司法部提供的序列号或识别标记后10天内将其印刻到枪支上,则该人持有枪支。
(6)Copy CA 刑法 Code § 23925(b)(6)
(A)Copy CA 刑法 Code § 23925(b)(6)(A) 新居民在抵达本州后60天内,根据第29180条向司法部申请唯一的序列号或其他识别标记,以合法持有本州内任何没有有效州或联邦序列号或识别标记的枪支,并完全遵守该条规定,包括在收到司法部提供的序列号或识别标记后10天内将其印刻到枪支上,则该新居民持有枪支。
(B)CA 刑法 Code § 23925(b)(6)(A)(B) 新居民在本款规定的60天期限届满后,真诚努力申请唯一的序列号或其他识别标记,或任何其他人真诚努力为没有有效州或联邦序列号或其他识别标记的枪支申请唯一的序列号或识别标记,不应构成违反第23920条的合理理由。
(7)CA 刑法 Code § 23925(b)(7) 本州非居民根据《美国法典》第18篇第926A条的规定在本州携带枪支旅行,或专门为参加有组织的射击体育赛事或比赛而持有或进口枪支进入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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