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5085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规定,罗伯特·普雷斯利惩教研究与培训学院将更名为罗伯特·普雷斯利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它也将被移交给加利福尼亚大学,具体设在其河滨分校。

Section § 508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鼓励一所大学为其研究项目从各种来源寻求资金支持。该研究旨在实现三个主要目标。首先,它通过研究犯罪原因以及预防暴力和犯罪行为的方法来提高公共安全。其次,它侧重于找出有效的方法来运作执法部门以及青少年和成人惩教机构。最后,它旨在降低监狱、看守所和青少年拘留中心的暴力和累犯率。

立法机关旨在,大学应向联邦、州和私人来源寻求资金,用于该中心在大学指导下开展的研究项目。该中心应有以下研究目标:
(a)CA 刑法 Code § 5086(a) 通过确定暴力、犯罪和犯罪偏差的原因及预防方法,更好地保护公众免受犯罪侵害。
(b)CA 刑法 Code § 5086(b) 确定对执法部门以及地方和州青少年及成人惩教机构最有利运作所需的方法和实践。
(c)CA 刑法 Code § 5086(c) 降低监狱、看守所和青少年管教机构的暴力和累犯率。

Section § 5087

Explanation

里弗赛德校区的校长可以成立一个咨询委员会,帮助确定研究目标。大学必须与惩教部门及其他机构合作,以决定该中心应重点开展哪些研究。

研究应与中心既定目标保持一致,可能包括改善监狱安全和降低成本、解决过度拥挤、寻找降低再犯率的方法以及更好地管理惩教设施等项目。它还包括改造囚犯、了解帮派活动以及加强执法方法的工作。

里弗赛德校区校长可任命一个咨询委员会,以协助确立研究重点。大学应就中心的活动,咨询惩教与康复部、少年司法司、地方执法机构、缓刑机构、假释机构和惩教机构,以及在惩教领域或相关领域具有经验或教育背景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人员。这些项目应与第5086节中规定的中心目标相关,并且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的应用和理论研究:
(a)CA 刑法 Code § 5087(a) 确保加州惩教机构安全、经济高效、安全且无帮派的监禁方法,包括缓解这些机构过度拥挤的方法。
(b)CA 刑法 Code § 5087(b) 减少囚犯和被监护人再犯以及由此导致的加州公民受害的新方法。
(c)CA 刑法 Code § 5087(c) 惩教设施的管理、规划、设计和建设。
(d)CA 刑法 Code § 5087(d) 在监禁期间和之后改造囚犯和被监护人,以及在监禁后将罪犯重新融入社会的新方法。
(e)CA 刑法 Code § 5087(e) 囚犯和被监护人诊断、分类和治疗的新方法。
(f)CA 刑法 Code § 5087(f) 有潜力的青少年和街头帮派活动。
(g)CA 刑法 Code § 5087(g) 执法。

Section § 5088

Explanation
大学负责协商并批准与本章相关的合同和研究项目的细节、服务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