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A 刑法 Code § 3550(a)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但根据 (b) 款的规定除外,如果囚犯所在机构的首席医生按照本条规定确定该囚犯因医疗状况而永久性丧失医疗能力,导致其永久性无法进行基本日常活动,且需要24小时护理,并且该丧失能力在判刑时不存在,则如果假释听证委员会确定其将被释放的条件不会合理地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该囚犯应被准予医疗假释。
(b)CA 刑法 Code § 3550(b) 本条不改变或削弱根据2008年受害者权利法案(马西法)所赋予的权利。(a) 款不适用于以下任何情况:
(1)CA 刑法 Code § 3550(b)(1) 被判处死刑或无假释可能性的终身监禁的囚犯。
(2)CA 刑法 Code § 3550(b)(2) 正在服刑,且根据 (a) 款的假释被任何倡议性法规所禁止的囚犯。
(3)CA 刑法 Code § 3550(b)(3) 被判犯有一级谋杀罪的囚犯,如果受害者是第 830.1、830.2、830.3、830.31、830.32、830.33、830.34、830.35、830.36、830.37、830.4、830.5、830.6、830.10、830.11 或 830.12 条所定义的执法人员,在执行其职责时被杀害,且该个人知道或理应知道受害者是正在执行其职责的执法人员,或者受害者是上述任何条款所指的执法人员或前执法人员,并因其履行公务而被蓄意杀害。
(c)CA 刑法 Code § 3550(c) 当惩教与康复部雇佣的、作为囚犯初级护理提供者的医生识别出其认为符合 (a) 款规定的医疗假释医疗标准的囚犯时,该初级护理医生应向该囚犯所在机构的首席医生推荐,将该囚犯转介至假释听证委员会,以考虑医疗假释。在收到该推荐后30天内,如果机构的首席医生同意初级护理医生的推荐,他或她应使用该部门开发的标准化表格和格式将此事转介至假释听证委员会;如果机构的首席医生不同意该推荐,他或她应向初级护理医生提供书面解释,说明拒绝转介的理由。
(d)CA 刑法 Code § 3550(d) 尽管本条有任何其他规定,囚犯或其家庭成员或指定人员可以通过联系监狱或部门的首席医生,独立请求考虑医疗假释。在收到请求后30天内,机构的首席医生应与囚犯的初级护理医生协商,确定囚犯是否符合 (a) 款规定的医疗假释标准,如果机构的首席医生确定囚犯符合 (a) 款规定的标准,他或她应使用该部门开发的标准化表格和格式将此事转介至假释听证委员会。如果机构的首席医生不同意该推荐,他或她应向囚犯或其家庭成员或指定人员提供书面解释,说明拒绝申请的理由。
(e)CA 刑法 Code § 3550(e) 惩教与康复部应为被转介至假释听证委员会考虑医疗假释的囚犯完成假释计划。假释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囚犯的居住和医疗护理计划。
(f)CA 刑法 Code § 3550(f) 尽管有任何其他法律规定,医疗假释听证会应由至少一名委员组成的两人小组进行。如果投票出现平局,此事应提交全体委员会作出决定。医疗假释听证会可以缺席审理。
(g)CA 刑法 Code § 3550(g) 在收到囚犯所在机构首席医生关于根据 (c) 或 (d) 款准予囚犯医疗假释的推荐后,委员会,如 (f) 款所规定,应作出独立判断,确定囚犯将被释放的条件是否对公共安全构成合理威胁,并就此作出书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