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30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文解释了参与犯罪的人员被分为两类:主犯和从犯。主犯是实施犯罪的人,而从犯是在犯罪之前或之后以某种方式提供帮助的人。

犯罪的当事人分为:
1. 主犯;以及,
2. 从犯。

Section § 3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参与犯罪的人都被视为主要责任人(主犯),无论是他们直接实施犯罪,帮助他人实施犯罪,还是鼓励犯罪。这包括唆使或鼓励儿童或精神失常者犯罪,或者使某人醉酒以使其犯罪,或者使用威胁或武力强迫某人犯罪。

Section § 3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有人在明知某人已犯下或已被指控犯有重罪的情况下,通过藏匿或帮助其逃避逮捕、审判或惩罚来协助该重罪犯,那么此人将被视为该重罪的从犯。

Section § 33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帮助他人犯罪,这个人被称为从犯。除非法律另有具体规定,从犯可能被处以最高五千美元的罚款,或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在某些情况下,监禁也可能根据第 1170 条 (h) 款的其他量刑指南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