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6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法院或治安法官可以命令被告在交纳保释金后从羁押中释放,这实际上是允许他们在审判前离开监狱。

准予保释是指有管辖权的法院或治安法官命令被告凭保释从实际羁押中释放。

Section § 126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刑事案件中保释的处理方式。法院或法官接受个人(或团体)的保释金,这些人承诺被告会出庭。如果被告不出庭,保释金将支付给州政府。法院书记员会记录这份保释协议的详细信息。如果原始保释文件丢失,这些记录可以证明保释金是合法设立的。 如果保释金在被解除或免除后超过三年不再需要,法院应将其销毁。这项规定适用于市法院或高等法院的案件,以及高等法院的人身保护令听证会。

Section § 1269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被告在因犯罪被捕后,除非有法官或治安法官的书面命令,否则不能保释出狱。该命令需要设定保释金数额,并且在被告获释前必须签署并送交负责的警官。如果警官不遵守这些规定就释放被告,他们就犯了轻罪。

Section § 1269

Explanation

本法律概述了为被捕人员设定和批准保释金的程序。它允许某些警官和法院书记员根据逮捕令、保释金表或法院命令批准保释金。当被告出庭时,法官设定保释金金额;但如果他们尚未出庭,保释金则根据预先确定的保释金表确定。县法官必须制定并每年更新一份保释金表,其中要考虑罪行的严重性以及任何加重情节,对于更严重的指控或特定情况(如大量毒品)会设定更高的保释金。

保释金表必须分发给相关的执法和司法官员。对于与加州合法堕胎相关的指控,无需保释金。一旦缴纳保释金,被捕人员将被释放。

(a)CA 刑法 Code § 1269(a) 负责羁押被捕人员的监狱的负责人、负责监狱或在固定警察局或治安官部门工作并根据与羁押被捕人员的监狱机构达成的协议行事的市治安官部门或警察部门的警官、由部门指派收取保释金的市治安官部门或警察部门的雇员、被指控犯罪发生地的县高等法院书记员,以及被告案件正在审理中的高等法院书记员,可以批准并接受逮捕令、保释金表或准予保释令中确定的保释金金额,以现金或由经《保险法》规定认证、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出具的担保债券形式,签发并签署释放被捕人员的命令,并确定被捕人员在适当法院出庭的时间和地点,并发出通知。
(b)CA 刑法 Code § 1269(b) 如果被告已就起诉书、大陪审团起诉书或控告书中包含的指控在法官面前出庭,保释金应为法官在出庭时确定的金额。如果尚未出庭,保释金应为逮捕令中确定的金额;如果未签发逮捕令,保释金金额应根据被告须出庭的县的全县统一保释金表确定,该保释金表已按照 (c) 和 (d) 款的规定预先确定和批准。
(c)CA 刑法 Code § 1269(c) 各县高等法院法官有责任准备、通过并每年修订一份全县统一保释金表,适用于所有可保释的重罪、所有轻罪和违规罪,但《车辆法典》违规罪除外。《车辆法典》违规行为的罚款表应由司法委员会根据《车辆法典》第 40310 条的规定制定。
(d)CA 刑法 Code § 1269(d) 法院可以通过地方法规规定法官准备、通过和每年修订全县统一保释金表的程序。如果法院未通过地方法规,全县统一保释金表应由多数法官准备、通过和每年修订。
(e)CA 刑法 Code § 1269(e) 在通过所有可保释重罪的全县统一保释金表时,法官应考虑所指控罪行的严重性。在考虑所指控罪行的严重性时,法官应为起诉书中可指控的每个加重或增强因素指定额外的保释金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对于指控事实将使某人符合以下任何条款的指控,增加保释金:本法典第 667.5、667.51、667.6、667.8、667.85、667.9、667.10、12022、12022.1、12022.2、12022.3、12022.4、12022.5、12022.53、12022.6、12022.7、12022.8 或 12022.9 条,或《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1356.5、11370.2 或 11370.4 条。
在考虑指控违反《健康与安全法典》第 10 部分第 6 章(自第 11350 条起)的罪行时,法官应为涉及大量受控物质的罪行指定额外的保释金金额。
(f)Copy CA 刑法 Code § 1269(f)
(1)Copy CA 刑法 Code § 1269(f)(1) 全县保释金表应包含法官认为适当的各项罪行及其适用的保释金金额清单。如果保释金表未具体列出所有罪行,则应包含一个通用条款,规定县法官认为适用于保释金表中未具体列出的所有罪行的指定保释金金额。全县保释金表的副本应送交县监狱负责人、县内各市监狱负责人、县内各高等法院法官和专员,以及司法委员会。
(2)CA 刑法 Code § 1269(f)(2) 全县保释金表应规定,对于因另一州关于在本州实施、支持或协助实施堕胎的个人,或在本州获得堕胎的个人而逮捕的,如果该堕胎在本州法律下是合法的,则保释金为零美元 ($0)。
(g)CA 刑法 Code § 1269(g) 缴纳保释金后,被告或被捕人员应就其缴纳保释金的罪行被解除羁押。

Section § 1269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因可保释的重罪或轻罪家庭暴力犯罪被捕,且警方认为标准保释金不足以确保其出庭或保护受害者,他们可以向法官申请提高保释金。这必须通过一份解释原因的宣誓声明来完成。如果该罪行不属于另一特定条款中定义的严重罪行,被告或其代表可以申请降低保释金,或在不缴纳保释金的情况下自行获释。法官决定确保出庭和受害者保护所需的保释金数额,或者他们可以允许不缴纳保释金而获释。如果在八小时内没有做出决定,被告可以通过支付标准保释金数额而获释。

如果被告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因可保释的重罪或违反家庭暴力限制令的轻罪被捕,且警官有合理理由相信,针对该罪行在保释金附表中规定的保释金数额不足以确保被告出庭,或不足以确保家庭暴力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庭成员的安全,该警官应准备一份伪证罪处罚下的声明,阐明支持其信念的事实和情况,并将其提交给第 (808) 条所定义的治安法官或其专员,提交至据称犯罪发生地所在县的治安法官或对其拥有属人管辖权的治安法官,请求发布提高保释金的命令。除非被告被指控犯有第 (1270.1) 条 (a) 款所列的罪行,被告本人或通过其律师、朋友或家庭成员,也可以向治安法官申请以低于保释金附表规定的保释金获释,或具结释放。受理申请的治安法官或专员有权设定其认为足以确保被告出庭或确保家庭暴力受害者或受害者家庭成员安全的保释金数额,并可根据其自由裁量权设定其认为适当的保释金条款和条件,或者他或她可以授权被告具结释放。如果提出申请后,在羁押八小时内未发出更改保释金数额的命令,被告有权在缴纳适用保释金附表规定的保释金后获释。

Section § 127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因非死罪(如谋杀)被捕的人自行具结获释,这意味着他们无需支付保释金即可出狱。即使逮捕是由于其他县的逮捕令,此规定也适用。如果罪行是轻罪,被告有权自行具结获释,除非法院解释说这可能对公众不安全,或者该人可能不会出庭。法院必须优先考虑公共安全。如果出现担忧,法院将设定保释金并决定任何释放条件。此外,第9条中概述的其他具体规则将适用于释放程序。

Section § 1270.1

Explanation

本节概述了如果一个人因特定的严重或暴力犯罪被捕,在法官面前举行保释听证会的程序。当保释金数额与标准保释金清单不同,或者需要以自愿保证获释时,听证会是必需的。犯罪类型包括重罪、某些家庭暴力犯罪以及发出威胁等。

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必须收到通知,如果被捕人没有律师,法院会临时指定一名律师。法院会考虑过去的庭审出庭情况、对他人可能造成的危险以及与社区的联系等因素来决定是否释放。如果保释金与标准清单不同,法官必须说明理由,并讨论对受害人或证人发出的任何威胁,将其记录在案。但是,如果有执法人员提供充分的理由,保释金可以在不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提高。

(a)CA 刑法 Code § 1270.1(a) 除(e)款另有规定外,在因以下任何罪行被捕的人员可以保释获释(其保释金数额多于或少于该罪行保释金清单所载数额),或可以自愿保证获释之前,必须在治安法官或法官面前公开开庭举行听证会:
(1)CA 刑法 Code § 1270.1(a)(1) 1192.7条(c)款所定义的重罪,或667.5条(c)款所定义的暴力重罪,但不包括违反460条(a)款(入室盗窃)的行为。
(2)CA 刑法 Code § 1270.1(a)(2) 违反136.1条,且根据136.1条(c)款施加处罚的,273.5条或422条(如果该罪行作为重罪处罚),或646.9条,或原262条。
(3)CA 刑法 Code § 1270.1(a)(3) 违反243条(e)款(1)项的行为。
(4)CA 刑法 Code § 1270.1(a)(4) 违反273.6条,如果被拘留人曾威胁杀害或伤害、曾对受保护方施加暴力,或曾前往受保护方的住所或工作场所。
(b)CA 刑法 Code § 1270.1(b) 检察官和辩护律师应获得两个法院工作日的书面通知,并有机会就此事发表意见。如果被拘留人没有律师,法院应仅为本条目的指定律师。本条所要求的听证会应在825条规定的时限内举行。
(c)CA 刑法 Code § 1270.1(c) 在听证会上,法院应考虑被拘留人过去的出庭记录证据、可能施加的最高刑罚,以及如果被拘留人获释可能对其他人造成的危险。在决定是否以自愿保证释放被拘留人时,法院应考虑对其他人的潜在危险,包括被拘留人曾发出的威胁以及任何过去的暴力行为。法院还应考虑被拘留人就其与社区的联系以及缴纳保释金的能力所提供的任何证据。
(d)CA 刑法 Code § 1270.1(d) 如果法官或治安法官设定的保释金数额多于或少于该罪行保释金清单所载数额,法官或治安法官应说明该决定的理由,并应在记录中说明对受害人或证人所作威胁的问题(如果存在此类威胁)。该说明应包含在记录中。
(e)CA 刑法 Code § 1270.1(e) 尽管有(a)款规定,法官或治安法官根据1269c条,对于可保释的重罪或违反家庭暴力禁令的轻罪,可以在不举行听证会的情况下,将保释金提高到超出保释金清单所列的数额,但前提是,宣誓的执法人员以伪证罪处罚的声明形式,提交了证明提高保释金事实的口头或书面声明。

Section § 1270.2

Explanation
如果有人在被定罪前因为付不起保释金而被关在监狱里,他们会自动获得对其保释金金额的复核。这次复核会在首次保释决定后的五天内进行。该人如果愿意,可以选择放弃这次复核。

Section § 1270.5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被指控犯有可判处死刑的罪行,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有罪,或者有罪推定非常强烈,那么他们不能获得保释。但是,仅仅有起诉书并不会使证据或推定变得更强。

被控犯有可判处死刑的罪行的被告,当其有罪证据确凿或有罪推定重大时,不得准予保释。起诉书的提出不会增加证据的强度或从中得出的推定的强度。

Section § 127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意味着,如果某人被指控的罪行不属于法律中已明确规定的其他罪行,那么在被定罪之前,他们有权获得保释。

Section § 1272

Explanation

如果某人被判犯有不处以死刑或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的罪行,他们可能可以获得保释,前提是他们正在申请缓刑或对判决提出上诉。对于轻罪,如果只涉及罚款或监禁,在判决前会自动获得保释。在其他情况下,是否准予保释由法院酌情决定,但被告必须在听证会前至少五个法院工作日通知检察官其保释请求。

在被判犯有不处以死刑或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的罪行后,已申请缓刑或已上诉的被告可以获准保释:
(a)CA 刑法 Code § 1272(a) 作为一项权利,在轻罪案件中,判决宣判前,在缓刑申请待决期间;或当上诉是针对仅处以罚款的判决时。
(b)CA 刑法 Code § 1272(b) 作为一项权利,在轻罪案件中,判决宣判前,在缓刑申请待决期间;或当上诉是针对轻罪案件中处以监禁的判决时。
(c)CA 刑法 Code § 1272(c) 在所有其他案件中,作为一项酌情权,但受本款约束的被定罪人,在量刑听证会后提出保释动议的,应当在听证会前至少五个法院工作日向检察官提供保释动议听证会的通知。

Section § 1272.1

Explanation
如果被告希望在上诉期间获得保释,他们必须向法院证明三件事。首先,他们需要根据其与社区的联系和过往行为,证明他们不太可能潜逃。其次,他们必须证明他们不会对他人构成危险,特别是如果他们的罪行是暴力犯罪。最后,他们必须证明他们的上诉提出了一个可能导致判决撤销的重大法律问题,而不仅仅是为了拖延程序。 法院将对其决定给出简短的解释,以便明确为何批准或拒绝保释。

Section § 127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如果罪行允许保释,被告在定罪前和定罪后何时可以被保释。在定罪前,保释可以用于与初步审查相关的出庭、在审查后被要求答辩,或在起诉程序之后。在定罪后,如果被告上诉,如果只判处了罚款,则可以设定保释金,被告承诺如果判决被维持,他们将支付罚款。如果判处了监禁,被告必须同意在上诉失败时投案自首,或者如果判决被撤销,则出庭接受新审判。

如果罪行可保释,被告可在定罪前获准保释:
第一——为在被要求答辩前,就指控的审查,出庭接受治安法官的审讯。
第二——在审查后被告被要求答辩时,出庭至治安法官须将证词和陈述提交的法院。
第三——在被起诉后,无论是在签发逮捕令之前,还是根据法院将其羁押、增加保释金金额的任何命令,或者在其保释人将其交出以在发现起诉书的法院或可能移送审判的法院答辩起诉书时。
并且在定罪后,以及在上诉时:
第一——如果上诉仅针对处以罚款的判决,则根据保释承诺,如果判决被维持或修改,或上诉被驳回,他将支付该罚款,或上诉法院可能指示的其中一部分。
第二——如果已作出监禁判决,则承诺在判决被维持或修改,或上诉被驳回时,他将自行投案执行判决;或者,如果判决被撤销,并且案件被发回重审,他将出庭至该案件可能被发回的法院,并服从该法院的命令和程序。

Section § 1274

Explanation
当法官或官员有权决定是否允许某人保释时,他们必须给予合理通知,告知该县的地区检察官。

Section § 1275

Explanation

在加州,法官在设定、减少或拒绝保释时,必须优先考虑公共安全。他们会考虑罪行的严重性、被告的犯罪记录,以及被告出庭的可能性。法官还会权衡其他因素,例如对受害者的潜在伤害以及被告是否使用了武器或毒品。

对于毒品相关犯罪,法官需要查看所涉毒品的数量,以及该被告是否已因类似指控获得保释。

如果法官希望将重罪或暴力重罪的保释金设定低于常规金额,他们必须证明存在特殊情况,而仅仅是过去按时出庭或没有新的指控,不属于特殊情况。

(a)Copy CA 刑法 Code § 1275(a)
(1)Copy CA 刑法 Code § 1275(a)(1) 在设定、减少或拒绝保释时,法官或治安法官应考虑保护公众、被指控罪行的严重性、被告的过往犯罪记录,以及其出庭受审或案件听证会的可能性。公众安全应为首要考虑。在设定保释金时,法官或治安法官可以考虑例如根据第1318.1条规定准备的报告中包含的信息等因素。
(2)CA 刑法 Code § 1275(a)(2) 在考虑被指控罪行的严重性时,法官或治安法官应包括考虑对受害者的指称伤害、对受害者或被指控罪行证人的指称威胁、在实施被指控罪行中指称使用枪支或其他致命武器,以及被告指称使用或持有受管制物质。
(b)CA 刑法 Code § 1275(b) 在考虑被指控违反《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部第6章(自第11350条起)的罪行时,法官或治安法官应考虑以下事项:(1) 实施该罪行中涉及的指称受管制物质数量,以及 (2) 被告目前是否因指称违反《健康与安全法典》第10部第6章(自第11350条起)而被保释。
(c)CA 刑法 Code § 1275(c) 在法院根据第1269b条的 (b) 和 (c) 款,将针对被指控犯有重罪(如第1192.7条的 (c) 款所定义)或暴力重罪(如第667.5条的 (c) 款所定义)的人的保释金降至低于该县批准的保释金表所确定的金额之前,法院应认定存在特殊情况,并应将这些事实记录在案。就本款而言,“特殊情况”不包括被告已完成所有先前出庭或未犯任何新罪行的事实。

Section § 1275.1

Explanation

在接受保释金之前,法官或治安法官必须确认用于保释的资金并非通过重罪活动获得。如果有理由怀疑资金来源可疑,可以暂停释放被告。这通常是在执法人员或检察官提交声明,或法官自行判断存在合理理由后发生的。

如果暂停令下达,被告必须证明所用资金的合法性;如果成功,他们可以获得保释。法律允许就所涉资金来源举行不公开听证会,以保护隐私。如果法官在24小时内未对声明采取行动,保释程序可以继续。任何关于保释金来源的不诚实行为都可能导致保释金数额增加。

被告仍可通过各种途径申请保释,包括通过朋友或保释代理人,并且可以使用合法来源的资金获得贷款。任何关于保释金的故意虚假陈述都可能导致处罚。

(a)CA 刑法 Code § 1275.1(a) 根据本章规定,保释金不得被接受,除非法官或治安法官认定为执行保释而支付、提供、作出或承诺的对价、质押、担保、保证金或赔偿金的任何部分并非通过重罪手段获得。
(b)CA 刑法 Code § 1275.1(b) 暂停释放被告的命令只能由治安法官或法官在发生以下任何情况时下达:
(1)CA 刑法 Code § 1275.1(b)(1) 第830条所定义的和平官员提交一份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的声明,阐明有合理理由相信为执行保释而支付、提供、作出或承诺的任何对价、质押、担保、保证金或赔偿金的来源是通过重罪手段获得的。
(2)CA 刑法 Code § 1275.1(b)(2) 检察官提交一份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的声明,阐明有合理理由相信为执行保释而支付、提供、作出或承诺的任何对价、质押、担保、保证金或赔偿金的来源是通过重罪手段获得的。检察官根据本款签署声明应享有绝对民事豁免权。
(3)CA 刑法 Code § 1275.1(b)(3) 治安法官或法官有合理理由相信为执行保释而支付、提供、作出或承诺的任何对价、质押、担保、保证金或赔偿金的来源是通过重罪手段获得的。
(c)CA 刑法 Code § 1275.1(c) 一旦治安法官或法官根据(b)款的规定认定存在合理理由,被告负有通过证据优势证明以下事实的责任:为执行保释而支付、提供、作出或承诺的任何对价、质押、担保、保证金或赔偿金的任何部分并非通过重罪手段获得。一旦被告履行了该责任,治安法官或法官应解除先前下达的暂停令,被告应在授权的保释金数额下被释放。
(d)CA 刑法 Code § 1275.1(d) 被告及其律师应不迟于第825条规定的日期获得根据(b)款提交的合理理由声明的副本。
(e)CA 刑法 Code § 1275.1(e) 本条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禁止被告获得贷款,只要该贷款将由并非通过重罪手段获得的资金提供和偿还。
(f)CA 刑法 Code § 1275.1(f) 应为执行保释而支付、提供、作出或承诺的任何对价、质押、担保、保证金或赔偿金的任何部分提供者的请求,治安法官或法官在确定资金来源的证据听证会上,可以不对公众开放,以保护该个人在其财务事务中的隐私权。
(g)CA 刑法 Code § 1275.1(g) 如果已向治安法官或法官提交的声明在24小时内未被处理,被告应在缴纳设定的保释金数额后被释放。
(h)CA 刑法 Code § 1275.1(h) 本法典中的任何规定均不得剥夺被告,无论是亲自还是通过其律师、由保险部许可的保释代理人、由保险部许可的获准担保保险公司、朋友或家庭成员,向治安法官或法官申请保释被告的权利。
(i)CA 刑法 Code § 1275.1(i) 任何被发现故意就保释金来源误导法庭的被告的保释金可能因该故意虚假陈述而增加。该虚假陈述可能成为任何后续保释听证会中考虑的一个因素。
(j)CA 刑法 Code § 1275.1(j) 如果被告已履行(c)款规定的责任,且被告将因任何经保险专员批准的获准担保保险公司或任何保释代理人根据第1269条或第1269b条的授权签发的保释保证金而被释放,治安法官或法官应解除根据(b)款施加的暂停令,条件是保释保证金的对价获得法庭批准。
(k)CA 刑法 Code § 1275.1(k) 在本条中,“通过重罪手段获得”指为执行保释而支付、提供、作出或承诺的任何对价、质押、担保、保证金或赔偿金,其持有、接收或获得是通过构成重罪的非法行为、交易或事件。

Section § 1276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在加州,当由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的持牌保释代理人处理时,保释金是如何运作的。如果保释金由持牌保释代理人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并由经授权的人签发,法院应自动接受。该授权必须通过一份在县书记官办公室备案的授权书进行证明。此外,一名符合资格的人可以同时签署和签发保释金。

(a)CA 刑法 Code § 1276(a) 获准的担保保险公司的保释金或保释担保,如果由该保险公司的持牌保释代理人在伪证罪处罚下签署,并由经授权的人凭借一份已备案且未撤销的授权书以保险公司名义签发,则应由法院或治安法官接受或批准,无需进一步确认。该授权书应备案于法院或治安法官所在县的书记官办公室。
(b)CA 刑法 Code § 1276(b) 如果符合本节规定,一个人可以同时签署和签发保释金或保释担保。

Section § 1276.1

Explanation
自2022年1月1日起,加州的保释保险公司和代理人不得要求保释合同支付超过一笔保费,也不得收取续期费用。协议的有效期将持续到保释正式解除。同样,自2022年7月1日起,这项规定也适用于移民保证金,这意味着在保证金解除之前,不得收取额外的保费或续期费用。 如果违反这些规定,责任方必须向受影响的人支付所有损失,外加3,000美元的法定赔偿金。此外,如果受害方胜诉,他们可以报销诉讼费和律师费。

Section § 1276.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了保释金许可证持有人在以不动产留置权担保保释金时的要求。首先,财产所有人必须收到一份清晰的书面披露,解释相关风险,例如如果未能满足保释条件,可能会导致财产损失。这份披露必须以14磅粗体字呈现,并且可以是单独的文件,也可以醒目地显示在申请书上。

在设立留置权之前,财产所有人还必须获得相关文件的完整副本。如果这些规定未被遵守,留置权可能会被宣告无效。在支付完保释金义务或保释金被免除后的30天内,许可证持有人必须向财产所有人提供一份留置权解除文件。如果许可证持有人未能这样做,财产所有人可以请求法院介入。

违反这项法律的,违规者需承担损害赔偿和300美元的法定罚款,此外,受影响的财产所有人还可能获得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a)CA 刑法 Code § 1276.5(a) 在首次向保释金许可证持有人申请以不动产留置权作担保的保释金时,保释金许可证持有人应向财产所有人提供以下格式的书面披露声明:
“不动产留置权披露 在您阅读并理解本文件之前,请勿签署!
本保释金将以您拥有或拥有权益的不动产作担保。未能按时支付保释金保费或被告未能遵守保释条件,可能导致您的财产损失!”
(b)Copy CA 刑法 Code § 1276.5(b)
(a)Copy CA 刑法 Code § 1276.5(b)(a)款所要求的披露应以14磅粗体字通过以下任一方式作出:
(1)CA 刑法 Code § 1276.5(b)(1) 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或随附的独立特定文件。
(2)CA 刑法 Code § 1276.5(b)(2) 在申请书正面清晰醒目的声明。
(c)CA 刑法 Code § 1276.5(c) 在签署任何设立不动产留置权的文书之前,财产所有人应获得一份完整的披露声明副本以及本票和信托契约或其他设立不动产留置权的文书副本。未能完全遵守(a)款或(b)款,或本款,将使信托契约或其他设立不动产留置权的文书可撤销。
(d)CA 刑法 Code § 1276.5(d) 在任何个人、机构或实体向担保人或保释金许可证持有人发出关于免除保释金命令上诉期限届满的通知后30天内,或在全额支付以不动产留置权作担保的保释金义务所欠的所有款项后30天内,以时间较晚者为准,保释金许可证持有人应向财产所有人交付一份完全签署并经公证的产权回转契约、一份解除证明书,或一份完全解除任何为担保保释金条件履行而设立的不动产留置权的文件。如果及时向法院提交了免除保释金命令的上诉通知,则该30天期限应从上诉法院确认免除保释金命令的裁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在产权回转后,许可证持有人应向财产所有人交付原始本票和信托契约、担保协议或其他担保保释金义务的文书。如果许可证持有人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财产所有人可以向高等法院申请发布命令,指示高等法院书记官执行一份完全的产权回转契约、一份解除证明书,或一份完全解除为担保保释金条件履行而设立的任何不动产留置权的文件。该申请应经核实,并应陈述事实,表明许可证持有人未能遵守本款规定。
(e)CA 刑法 Code § 1276.5(e) 违反本条规定者,应对受该违反行为影响的人承担因该违反行为可能遭受的所有损害赔偿,外加法定损害赔偿金三百美元 ($300)。如果财产所有人胜诉,有权在为执行本条而提起的任何诉讼中,根据法院的裁定,收回诉讼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