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1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一个区域可以发行和出售债券来为其项目提供资金,但前提是该区域三分之二的选民批准该债券提案。

Section § 121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一个区的管理委员会可以选择提议就是否为特定目的发行和出售债券进行投票。如果该区至少百分之八的注册选民为此提出请愿,则委员会必须将此问题付诸表决。

Section § 121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如何将发行债券的问题提交给选民。这个问题可以在特别债券选举或普通区选举中列入投票。如果区选民通过请愿书提出要求,选举必须在请愿书提交给董事会秘书后的90天内举行。选举通知必须说明提议发行债券的原因、债券总额以及利率(不得超过百分之六)。

该问题可在为此目的召集的特别债券选举中或在普通区选举中提交。如果根据该区选举人的请愿而召集,该问题应在为此目的的请愿书提交给董事会秘书后不迟于第九十天提交。召集选举的通知应载入董事会会议记录,并且除了本章关于普通区选举的其他要求外,还应包含拟议债券发行的目的声明、拟发行的债券金额以及将支付的利率(不超过百分之六)。

Section § 121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说,如果举行特别选举来决定是否为该区发行债券,该选举必须遵循与常规区选举相同的规则和程序。这包括选举如何宣布、组织和管理。

Section § 1214

Explanation

如果举行投票,并且三分之二的投票人同意为某个区发行债券,董事会必须将此决定记录在会议记录中。然后,他们必须将债券提案的所有相关细节,包括其目的、金额、利率和选举结果,告知监事会。

如果在该选举中,投票总数的三分之二赞成发行该区债券,董事会应将该事实载入其会议记录,并立即向监事会证明董事会与拟议债券发行相关的所有程序,包括其目的、金额、应支付的利率以及选举结果。

Section § 121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一个区的选民投票批准发行债券后,监事会必须正式安排这些债券的发行和销售。销售这些债券所得的资金将存入县金库中的一个专项基金,这个基金叫做“纪念区债券基金”。这笔资金专门用于在特别选举中确定的目的,并且资金的支出需要通过县审计员的拨款请求。

随后,监事会应通过其会议记录中载明的一项命令,规定发行和出售该区的债券,金额应为该区选民在选举中批准的金额,并应规定将债券销售所得款项存入县金库,存入一个名为“纪念区债券基金”的专项基金账户,该基金应用于召集特别选举的董事会命令中指定的用途,并应根据县审计员的拨款令支出。

Section § 1216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监事会像管理县债券一样,处理区债券的发行和出售。他们必须遵循关于债券形式、面额、利率和到期日的法律规定。

Section § 121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一位官员在区域债券或其附息票上签名或核实后离职,但在这些债券交付给买方之前,他们的签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此外,如果息票是由债券发行之日的县审计员签署的,即使在债券交付时由另一位审计员批准,该签名也仍然有效。

Section § 121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监事会每年对区内的应税财产征收一项税款,以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区债券的利息和本金。该税款必须足以支付这些款项,特别是在债券期限的前半段。之后,它应每年支付利息和按比例的本金。征收的税款将存入一个专用基金,专门用于支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一旦该区的债券债务全部偿清,县司库负责从该基金中支付款项。如果基金资金不足,可以从该区的其他基金中支付。最后,县审计员在支付款项后负责注销债券和息票。

监事会在为县级目的征收税款时,应在当年对区内的应税财产征收一项税款,用于支付区债券的利息和赎回。该税款应不少于足以支付当年债券利息以及当年到期或将到期的本金部分,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应足以在债券期限的前半段每年筹集支付其利息所需的金额;在剩余期限内,应足以支付年度利息并每年支付与未偿债券总额除以债券剩余年数所得金额相等的债券本金比例。所有如此征收的款项应存入县金库,记入区债券偿还基金账户,并专门用于支付债券的本金和利息,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直至该区所有债券债务全部偿清。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应由县司库根据县审计员的付款凭证,从区债券偿还基金中支付;如果该基金资金不足,则从该区的任何其他基金中支付。县审计员在向债券持有人开具司库付款凭证时,应注销并保留此类债券和息票。

Section § 121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某个地区的债券经过了合格的州官员审查和批准,并且被允许用于储蓄银行的投资,那么这些债券就可以在加州合法购买,或者作为贷款的抵押品。可以使用这些债券的机构和个人包括:储蓄银行、建房互助协会、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监护人、财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以及管理可投资资金的某些公职人员。

凡是某区债券经本州任何获授权进行此类调查和认证的官员调查和认证,并经该认证授权声明为本州储蓄银行合法投资的,则此类债券可由储蓄银行、建房互助协会、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监护人、财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特别遗产管理人,或由本州内任何依法可投资或出借资金的公职人员合法购买或接受作为贷款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