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债券公投
Section § 22731
本法律规定,当举行债券选举时,董事们必须在选举前至少 (20) 天在该区内的三个公共场所张贴选举通知。此外,该通知还需要在每个受影响的县公布,并遵循《政府法典》第 (6063) 条的公布指南。
Section § 22732
法律的这一节规定了债券选举通知中必须包含哪些信息。它明确指出通知必须包括:选举的时间和地点、选举官员的姓名、投票站开放的时间、选举的目的,以及债券的详细信息,例如金额、面额、利率和期限(期限不得超过40年)。
Section § 22734
Section § 22735
如果负责选举的指定人员没有出现或未被选定,那么到场的选民可以自行选择其他人来处理选举。
Section § 22738
如果你住在该区域,有资格在县级选举中投票,并且在选举前至少30天在你所在选区登记了,那么你就可以参加该选举投票。
Section § 22739
Section § 22740
本节阐述了加利福尼亚州机场区债券选举中选票的格式要求。选票上必须明确标明其为该区董事会提供的官方选票,并说明是用于该区的债券选举。此外,选票还应提供“债券—同意”和“债券—不同意”的选项供选民选择,并包含所有法律规定的其他信息。
Section § 22743
这项法律解释了选民应如何在选票上就批准或拒绝发行债券做出选择。如果选民支持发行债券,应在“债券—同意”旁边画叉;如果不支持,则在“债券—反对”旁边画叉。
Section § 22744
这项法律规定了选民在投票站填写完选票后必须遵循的程序。它要求选民将选票交给监票员,监票员随后在选民的注视下将选票投入投票箱。此外,法官或书记员负责将选民姓名登记在一份名单上,以记录已投票的人。
Section § 22745
如果有人想在选举中投票,该区的任何注册选民都可以质疑他们。如果被质疑,选举官员会要求该人宣誓。誓词确认他们是美国公民,至少21岁,在加州居住了一年,在该县居住90天,并在选举前在该机场区居住30天。他们还必须在那里注册投票,并且当天还没有投过票。如果该人同意宣誓,他们就可以投票;否则,他们的投票将不被计算。
Section § 22747
本法律规定了机场区债券选举的投票名单应如何设置。选民必须在名单上填写三列:写下他们在县登记册上的姓名,提供他们的地址,并通过填写“是”或“否”来表明他们是否是该机场区的合格选民。只有填写“是”的人才被允许投票,尽管他们的资格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受到质疑。
Section § 22748
本节规定了机场区债券选举中使用的官方计票清单的格式。该清单必须包含一个清晰的标题,指明选举的区域和日期。其编排旨在显示待表决的提案,并设有列来统计债券的赞成票和反对票。在底部,留有空间供选举官员签名,以证明报告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