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261

Explanation
董事会有权发行和出售债券,但不能以低于其原始价值的价格出售。

Section § 13262

Explanation

债券发行后,所筹资金必须存入区库,且只能用于选民批准债券时最初设定的特定项目或目标。

债券收益应存入区库,记入相应基金账户,并应专门用于债券获批所针对的目的或用途。

Section § 1326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董事会不必立即征收税款来支付用于建设或购置等项目的债券利息。相反,他们可以在估算项目总资金时,将项目启动期间(最长五年)的利息费用也一并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