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2354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整合机构为履行其职责所拥有的广泛权力。它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取得和管理财产,并设立租赁权益。

该机构还有权使用征用权获取财产,并处理与土地相关的活动,例如合并地块和调整边界。此外,该机构可以建造和管理各种设施,雇用员工,签订合同,设定服务费用,并通过批准预算和确定薪酬来管理财务。它可以执行规章制度,与其他实体合作,提供保险,并发行债券。基本上,它拥有所需的所有工具,以有效运营并实现其目标。

整合机构应拥有并可 H行使为实现本章宗旨和意图所必需的所有明示或默示的权利和权力,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以下各项权力: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a) 起诉和被起诉。
(b)Copy 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b)
(1)Copy 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b)(1) 以任何方式取得任何财产,并持有、管理、占用、开发、联合开发、处置、转让或抵押财产。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b)(2) 为整合机构的利益设立财产租赁权益。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c) 通过征用权取得为行使其任何权力或职能所必需的任何财产。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d) 作为土地取得的一部分或为履行其职能所需,合并或分割地块、调整边界线或采取类似行动。
(e)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e) 建造、取得、开发、联合开发、维护、运营、租赁和处置工程、财产、通行权和设施。
(f)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f) 任命必要的雇员,包括法律顾问,并规定其资格和职责。
(g)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g) 签订并履行所有必要的合同。
(h)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h) 确定并收取为其提供的任何服务的费用。
(i)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i) 采用印章,并可根据整合机构的意愿更改。
(j)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j) 批准年度预算,并确定其高级职员、董事会成员和雇员的薪酬。
(k)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k) 制定并执行用于设施和服务的管理、运营和维护的规章制度。
(l)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l) 与其他实体签订联合权力协议。
(m)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m) 提供保险。
(n)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n) 发行债券。
(o)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o) 采取任何其他必要行动以实现本章宗旨。

Section § 132354.1

Explanation

本法规概述了监督综合机构的董事会的审计和绩效评估职责。每年,董事会必须确保由注册会计师进行年度审计,并任命一名独立的绩效审计师,该审计师有权对整个机构进行审计。该审计师可以调查任何财务欺诈或浪费的指控,并有权查阅必要的信息和记录。

董事会还负责制定指南,以发现财务错误和预防欺诈。此外,应有定期员工绩效评估的流程,以确保他们的能力与其职责相符。最后,董事会必须每年公开报告机构的活动,提供项目、工程和支出计划潜在变更的最新情况。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1(a) 董事会应安排由注册会计师至少每年对综合机构的财务交易和记录进行一次事后审计。
(b)Copy 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1(b)
(1)Copy 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1(b)(1) 审计委员会应任命一名独立的绩效审计师,须经董事会批准,该审计师只能因故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的投票通过方可被免职。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1(b)(2) 独立的绩效审计师应有权对综合机构的所有部门、办公室、委员会、活动、机构和项目进行或促使进行绩效审计。审计师应每年制定一份审计计划并据此进行审计,并履行条例可能要求的或《加利福尼亚州宪法》和州一般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审计师应遵循政府审计标准。综合机构的所有高级职员和员工应向审计师提供不受限制的访问权限,以获取其保管的员工、信息和记录,包括电子数据,涉及进行审计或履行其他审计职责所需的权力、职责、活动、组织、财产、财务交易、合同和业务方法。综合机构的任何高级职员、员工或代理人也有义务与审计师充分合作,并全面披露所有相关信息。
(3)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1(b)(3) 审计师应有权任命、雇用和免职其认为对办公室事务的有效管理是必要的助理、员工和人员,并规定其职责、权限范围和资格。
(4)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1(b)(4) 审计师可以调查综合机构内任何重大的财务欺诈、浪费或不当行为指控,并为此目的可以传唤综合机构的任何高级职员、代理人或员工、任何索赔人或其他人员,并就此对该人员进行宣誓或确认询问。综合机构与顾问、供应商或机构签订的所有合同都应包含充分的审计条款,以允许审计师查阅实体记录,以核实是否符合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所有审计结果和报告应根据《加利福尼亚州公共记录法》(《政府法典》第1篇第10部(第7920.000节起))的要求向公众公开。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1(c) 董事会应根据主计长根据《政府法典》第12422.5节制定的内部控制指南以及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采纳的标准,制定并采纳内部控制指南,以预防和发现财务错误和欺诈。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1(d) 董事会应制定并采纳一项行政政策,该政策应包括定期进行员工绩效评估的流程,以确定员工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是否足以履行其各自的职能,并应定期监督评估过程。
(e)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1(e) 董事会成员应根据《政府法典》第5篇第2部第1部分第9章(第54950节起)在公开会议上向其成员机构提交年度报告,该报告应包括综合机构的活动摘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展、项目更新、经选民批准的支出计划变更以及潜在的投票措施。

Section § 132354.2

Explanation

本法律章节旨在促进公共健康、安全和福祉。它应被广泛解释,以实现本章中概述的目标和意图,并遵循州政府宣布的政策。

本章对于公共健康、安全和福祉是必要的,并且应被广义解释,以实现本章的目标和宗旨以及本章所阐明的州政策。

Section § 132354.3

Explanation
本节表达了立法机关的意图,即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应共同合作支持一个合并机构。目标是这种支持,特别是财政支持,将来自通常用于该地区交通和规划活动以及涉及该机构整合职能的资金来源。

Section § 132354.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整合机构不必遵守《政府法典》第53091条所概述的、通常适用于“地方机构”的规定。

整合机构应被排除在《政府法典》第53091条中规定的“地方机构”的要求之外。

Section § 132354.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整合机构不能运营公共交通系统。

本章任何规定均不授权整合机构运营公共交通系统。

Section § 132354.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合并机构无权就公共和私人开发项目的地方土地使用(例如分区规划或许可)做出决策。除非其他法律另有规定,否则地方当局保留这项权力。

Section § 132354.7

Explanation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整合机构签订的任何超过100万美元的建设合同,都必须确保使用熟练且受过培训的劳动力。此类合同必须有实体提供的可强制执行的承诺,保证其自身及其分包商将遵守与建筑和施工行业相关的学徒标准。

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则此要求不适用:(1) 整合机构已签订一项涵盖所有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项目劳工协议;(2) 该项目是根据整合机构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项目劳工协议的延期或续签进行的;或者 (3) 该实体已签订一项约束其自身及其分包商的项目劳工协议。“项目劳工协议”是指专门针对公共合同的集体谈判协议。

整合机构不得与任何实体签订超过一百万美元 ($1,000,000) 的建设合同,除非该实体向整合机构提供一项可强制执行的承诺,即该实体及其各层级分包商将使用熟练且受过培训的劳动力来执行项目上的所有工作,或执行属于《公共合同法》第二部分第一篇第2.9章(自第2600条起)规定的建筑和施工行业学徒职业范围内的合同。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7(a) 如果满足以下任何要求,本款不适用: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7(a)(1) 整合机构已签订一项项目劳工协议,该协议将约束所有在项目上执行工作的承包商和分包商,或者整合机构已签约使用熟练且受过培训的劳动力,并且该实体已同意受该项目劳工协议的约束。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7(a)(2) 该项目或合同正在根据整合机构在2017年1月1日之前签订的项目劳工协议的延期或续签进行。
(3)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7(a)(3) 该实体已签订一项项目劳工协议,该协议将约束该实体及其各层级所有执行项目的分包商,或者该实体已签约使用熟练且受过培训的劳动力。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7(b) 就 (a) 款而言,“项目劳工协议”的含义与《公共合同法》第2500条 (b) 款 (1) 项中定义的含义相同。

Section § 132354.8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赋予区域整合机构实施区域交通规划的权力。这包括规划、设计和为交通项目寻找资金。该机构还可以开展与可持续社区战略相关的项目,例如生境保护、水质改善和其他环境改善项目。他们可以使用债券为这些规划的任何部分或新的更新提供资金。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8(a) 整合机构可以实施《政府法典》第65080条(d)款(2)项(B)分项所述的区域交通规划的每个组成部分,以及区域交通规划的后续更新。此实施权限应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工程设计、设计和为适用项目寻求资金来源的权限。
(b)Copy 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8(b)
(a)Copy 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8(b)(a)款所述的实施权限应包括但不限于寻求资源和资助《政府法典》第65080条(b)款(2)项所述的可持续社区战略中确定的项目,包括生境保护项目、水质改善项目和其他环境缓解项目。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4.8(c) 整合机构可以根据第8条(自第132370条起)行使其债券发行权限,以实施第65080条(d)款(2)项(B)分项所述的区域交通规划的任何组成部分,以及区域交通规划的后续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