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30日或之前,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和合并机构应根据本条规定,就圣迭戈县区域航空战略计划和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的采纳和更新的职责协调签订一份协议。该协议应包括协调计划编制和维护的时间安排的条款。该协议还应规定协调从外部来源获取资金的努力,以及公平分配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的资金责任。
圣迭戈交通整合制定和修订区域航空战略规划和机场多式联运可达性规划
Section § 132357
截至2008年6月30日,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和一个合并机构必须达成一项协议,共同更新和维护区域航空战略计划和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该协议应涵盖他们如何协调工作、安排规划流程,并确保他们为这些计划平等地寻求和分摊外部资金。
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 合并机构 区域航空战略计划
Section § 132358
本节要求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制定一份区域航空战略计划,以改善县内的航空系统。该计划预测未来的航空旅行需求,明确当前机场的容量,并概述管理增长需求的策略。其中包括财务策略,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和投资时间表。该计划还整合了现有的机场总体规划,并考虑了周边地区的意见。管理局在规划期间必须咨询地方政府、机场运营方以及州和联邦机构,并吸纳公众反馈。最终计划通过前,草案会由利益相关者审查,首份计划最初要求在2011年6月30日前完成。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a) 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应制定一份区域航空战略计划,旨在确定可行的战略,以提高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系统的绩效。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b) 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应就区域航空战略计划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对该计划的任何更新,向综合机构征求审查和意见。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c) 区域航空战略计划的要素应包括以下内容: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c)(1) 圣迭戈县的航空客运和航空货运需求预测。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c)(2) 确定县内机场用于商业航空和通用航空的现有容量。
(3)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c)(3) 确定满足额外需求所需的战略和设施,包括与航空运输系统和地面交通系统相关的方面。
(4)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c)(4) 一项财务战略,估算在计划的整个生命周期内可预期的资金额和资金的可能来源。该财务战略应包括一项由预期收入支持的投资计划及其预计实施时间表。
(5)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c)(5) 促进区域航空战略计划发展的其他要素。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d) 区域航空战略计划应纳入圣迭戈县机场的总体规划和机场土地利用兼容性规划。
(e)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e) 在制定区域航空战略计划期间,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应考虑与圣迭戈县接壤区域的区域间航空计划。
(f)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f) 在制定区域航空战略计划期间,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应与以下所有方面进行协商: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f)(1) 圣迭戈县的民用和军用机场运营方。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f)(2) 适当的州和联邦机构。
(3)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f)(3) 与圣迭戈县相邻区域的机场运营方。
(4)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f)(4) 圣迭戈县的城市。
(5)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f)(5) 圣迭戈县。
(6)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f)(6) 综合机构。
(7)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f)(7) 根据 (g) 款的公众。
(g)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g) 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应与综合机构协商,开展并完成一项公众参与过程,以协助制定区域航空战略计划。该公众参与过程应采用一种程序,其中包括处理和回应公众所提建议的方法。
(h)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h) 区域航空战略计划及其建议的草案应传阅给综合机构、县内的民用和军用机场运营方、圣迭戈县内设有机场的城市以及圣迭戈县,以征求审查和意见。
(i)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i) 首份区域航空战略计划应于2011年6月30日之前通过。
(j)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8(j) 区域航空战略计划通过后,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应将该计划提交给综合机构。
区域航空战略计划 圣迭戈县机场 航空客运需求预测
Section § 132359
这项法律要求制定一项交通计划,以改善圣迭戈县机场的交通可达性。它涉及与各种地方当局和公众合作,确定交通基础设施方面的必要投资。该计划必须考虑资金来源、项目时间表,并与现有交通和机场计划协调。公众意见至关重要,并且必须纳入反馈。该计划应定期审查和更新,以确保与其他地方和区域计划的兼容性。重要的是,该计划必须符合现有当局的指令,并且不会凌驾于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的权力之上。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a) 整合机构应在2013年12月31日前,为圣迭戈县的机场制定并采纳一份多式联运地面交通无障碍计划(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应视需要进行更新,以使整合机构遵守第132360.2节的规定。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b) 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应与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圣迭戈县、圣迭戈县内的城市、圣迭戈县内的公共交通运营方、交通部、圣迭戈县内的民用和军用机场运营方以及圣迭戈县邻近区域的机场运营方协商制定。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c) 整合机构应与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协商,开展并完成一项公众参与程序,以协助制定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公众参与程序应采用一种包含处理和回应公众所提建议方法的程序。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d) 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的要素应包括以下内容: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d)(1) 确定将改善圣迭戈县机场以及(如适用)其他县机场地面交通可达性的多式联运投资。这些投资可包括通过新建设施或改造现有设施来增加容量的改进,以及旨在提高现有设施承载能力的运营改进投资。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d)(2) 一项投资计划以及构成该计划的项目开发的预期时间表。
(3)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d)(3) 一项财务要素,估算计划期内可预期的资金额、资金可能来源的收入渠道以及由预期收入支持的投资计划。该财务要素还应包含资金分配建议。该财务要素可建议开发特定的新收入来源,并与政策要素和行动保持一致。
(4)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d)(4) 其他促进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制定的要素。
(e)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e) 在制定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时,整合机构应考虑以下事项: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e)(1) 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制定的区域航空战略计划。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e)(2) 县内民用和军用机场运营方的机场总体规划。
(3)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e)(3) 圣迭戈县内城市和圣迭戈县的总体规划及其交通要素。
(4)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e)(4) 圣迭戈县内公共交通运营方的公共交通计划。
(5)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e)(5) 交通部的公路系统改进计划和项目。
(6)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e)(6) 加州高速铁路管理局的城际客运铁路计划。
(7)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e)(7) 圣迭戈县接壤区域的区域间航空和铁路计划。
(8)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e)(8) 其他相关计划。
(f)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f) 在通过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之前不少于六个月,整合机构应将计划草案及其拟议建议分发给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圣迭戈县内其余民用和军用机场的运营方、圣迭戈县内设有机场的城市、圣迭戈县、交通部、机场租户代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以供审查和提出意见。
(g)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g) 在首次通过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之后,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应在通过修订后的机场土地使用兼容性计划之前,将更新的机场土地使用兼容性计划提交给整合机构进行审查。整合机构董事会应审查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提交的拟议机场土地使用兼容性计划及其更新,并确定其与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的兼容性。如果整合机构发现这些计划与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不兼容,整合机构应将计划连同其调查结果退回给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圣迭戈县区域机场管理局应进行任何必要的修改以实现兼容性,并将计划重新提交给整合机构进行另一次兼容性审查。
(h)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h) 区域航空战略计划应至少每五年审查一次,并应根据需要进行更新,以符合第132360.2条的规定。
(i)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9(i) 机场多式联运无障碍计划不得限制第170048条(a)款授予圣地亚哥县区域机场管理局的权力。
多式联运 圣迭戈机场 无障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