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32355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合并机构的行政权力由执行主任掌握,但执行主任必须遵守机构董事会设定的指示和政策。董事会也可以决定执行主任的任期。执行主任可以雇佣员工来帮助运营该机构。

合并机构的行政管理权应归属于执行主任办公室,并服从于经董事会批准的合并机构的指导和政策。执行主任由董事会任免,并可根据需要任命雇员以履行合并机构的职能。

Section § 132355.1

Explanation
本法律确保,因公司合并到更大的机构,这些公司的雇员不会失业,也不会在薪资、福利或职业发展方面面临任何降级。

Section § 132355.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当不同机构合并成一个新的整合机构时,员工会发生什么。原机构的员工在新机构中将保留其职位、薪资和福利。他们还将保留其病假、资历和年假,这些都将根据其原雇主的记录。

在新机构接管之日,正式员工将自动获得其职位的资格,无需重新认证。试用期员工将保留其试用期身份,无需重新开始试用期。

如果圣地亚哥大都会交通发展委员会(MTDB)单独拥有的公共福利公司被转让,则某些法律条款中提及MTDB的地方将视为指向新的整合机构。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2(a) 根据第132351.3条,并在依照第4条(自第132353条开始)的规定下,整合机构继任后,所有受影响的整合实体员工应成为整合机构的员工,享有其现有或基本同等的职级、薪资和福利。所有成为整合机构员工的整合实体员工,应依照原雇佣他们的整合实体的记录,获得病假、资历和年假积分。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2(b) 在整合机构继任生效之日: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2(b)(1) 整合实体的正式员工应被视为合格,整合机构不得要求其具备其他任职或留用资格。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2(b)(2) 整合实体的试用期员工应保留其试用期身份和权利,不应被视为已调动,从而要求重新服务新的试用期。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2(c) 依照第132353.3条,在任何由MTDB单独拥有的公共福利公司转让后,第11编第5章的第1条(自第120500条开始)、第2条(自第120520条开始)和第3条(自第120540条开始)中任何提及董事会或圣地亚哥大都会交通发展委员会的表述,应被视为指整合机构。

Section § 13235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确保,因在合并机构工作而参与任何养老金或退休金制度的人,在合并后仍将享有类似的权利和福利。雇员、退休人员及其受益人即使在机构合并后,也保证能获得可比的养老金和退休福利。

新的合并机构必须确保这些福利与合并前通过公共雇员退休系统 (PERS) 提供的福利相似,并且承担维持这些福利的所有费用。退休人员及其符合条件的受抚养人将继续获得类似的福利,例如医疗保险,除了通常的共同支付外,无需额外费用。

人们在合并前获得的退休津贴或福利金额将保持不变,并且任何相关人员的缴费率也不应改变。此外,在独立机构工作的时间仍将计入其退休福利,从而避免其退休金计算出现任何损失。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3(a) 由合并实体设立的任何养老金或退休金制度或其他福利的成员和受益人,应继续享有与已设立制度相关的可比权利、特权、福利、义务和地位。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3(b) 合并机构和公共雇员退休系统 (PERS) 应签订协议,向在合并时曾是合并实体养老金和退休计划的雇员、退休人员或受益人的人员提供可比福利。合并机构与PERS之间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费用,包括退休人员保障,应由合并机构承担。本协议应自合并机构承继之日起生效。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3(c) 合并实体的那些退休雇员,包括其符合条件的受抚养人,如果 (1) 在承继生效日期已退休;或 (2) 在承继生效日期是退休雇员的符合条件的受益人,且 (3) 曾通过PERS获得由合并实体提供和支付的福利,应继续有资格获得可比福利,包括医疗保险,根据合并实体与PERS之间在承继前一日生效的合同条款。这些福利应免费提供给退休雇员或符合条件的受益人,但合同条款另有规定的正常共同支付除外,该合同为合并实体与PERS之间在承继前一日生效的合同。
(d)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3(d) 截至合并日期从合并实体退休人员及其受益人的津贴,以及截至承继日期正在领取津贴的已故成员或退休人员的受益人的津贴,应至少按合并实体与PERS之间在承继前一日生效的合同所规定的金额继续支付。承继不应影响任何雇员、退休人员或受益人的缴费率,或在承继前一日正在支付的基于对合并实体服务的任何退休津贴或其他福利。
(e)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3(e) 尽管有《政府法典》第20511条的规定,合并实体雇员的服务时间应被计为为合并机构提供的服务,用于计算退休福利。合并实体雇员的服务时间应为合并机构产生前期服务负债。在承继日期成为合并机构雇员的合并实体雇员所提供的服务,应与该雇员作为合并机构雇员所提供的服务合并,用于计算退休福利。合并机构与PERS的合同应包含一项使本节生效的条款。

Section § 132355.4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当员工希望由工会代表时,特定机构中员工代表权和雇主关系的规则。如果一个单位中的多数员工希望由工会代表,并且确认该工会确实代表了他们中的大多数,那么《迈耶斯-米利亚斯-布朗法案》将适用。该法案为这些关系设定了指导方针。此外,就工资规定而言,该机构被归类为“特别区”。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4(a) 只要合并机构所雇用的多数员工在适合集体谈判的单位中表明希望由某个劳工组织代表,并且在确定该劳工组织至少代表了该适当单位中的多数员工后,有关员工代表权问题的确定以及合并机构的员工-雇主关系的处理,应受《迈耶斯-米利亚斯-布朗法案》(《政府法典》第1篇第4部第10章(自第3500条起))管辖。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32355.4(b) 就工业福利委员会的工资令而言,该合并机构应被视为一个特别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