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法违规
Section § 2100
Section § 2101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负责确保加州公共事业法律得到遵守。如果发生违规行为,委员会必须采取法律行动予以纠正,并确保罚款得到执行。委员会甚至可以代表加州人民提起诉讼来实现这一目标。此外,总检察长或地方地区检察官可以根据需要协助调查和起诉这些案件。
Section § 2102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加州的公用事业公司没有按照法律或委员会的决定行事,或者违反了任何法律或委员会的指示,委员会可以采取法律行动。委员会的律师将提起诉讼,以制止或预防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他们会使用强制令(一种要求采取行动的法院命令)或禁令(一种要求停止行动的法院命令)等法律手段。
Section § 2103
这项法律规定了法院处理针对公用事业公司的申请时必须遵循的程序。一旦提交申请,法院会设定一个公用事业公司回应的截止日期,该日期不得超过20天。在此期间,该公用事业公司可能会被暂时限制。如果公用事业公司未按时回应,法院将迅速调查案件详情,并可在必要时加入其他当事人,以确保做出公正的判决。法院的最终决定可以是驳回案件,也可以是强制执行诸如履行职责令(要求履行某项职责的命令)或禁令(要求停止某项行为的命令)等措施。对这些判决的上诉可以提交给最高法院,就像其他履行职责令或禁令案件一样。
Section § 2104
本法律规定了加州如何处理与公用事业或公共承运人相关的罚款。它明确指出,追缴罚款的诉讼由州检察官或代理人在问题发生地或相关公司主要办事处所在地的当地高级法院提起。罚款的追缴方式类似于债权人的行动,并且有可能阻止出售资产以弥补未支付的罚款。如果有人试图通过欺诈性转移资产来逃避罚款,他们可能会面临额外的法律指控。追回的罚款将存入州的普通基金。法院可以根据委员会的请求批准和解或中止诉讼。本法律于2014年1月1日生效。
Section § 2104.5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对加州管道安全和燃气运输相关的违规行为进行协商或调整处罚。在确定处罚金额时,会考虑违规者的业务规模、违规的严重程度以及收到通知后为遵守规定所做的努力。
最终确定或和解的处罚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讨,诉讼对象可以是个人住所或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这些案件适用民事诉讼规则,所有收取的罚款都将上缴州普通基金。
Section § 2104.7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与2015年洛杉矶阿利索峡谷天然气储存设施井口故障相关的罚款、罚金或和解金,都必须存入一个名为“阿利索峡谷恢复账户”的专项基金。如果加州立法机关批准其使用,这笔钱将用于帮助解决受该事件影响的当地空气质量、公共健康以及纳税人成本问题。该法律还明确,“洛杉矶盆地”指的是2016年一份技术报告中详细说明的特定区域。
Section § 2105
本条解释了违规罚款是累积的,这意味着它们会随着时间累加。提起诉讼追讨一项罚款,并不会阻止追讨针对公用事业公司或其员工的其他罚款或刑事指控。此外,这也不会阻止委员会行使其处罚藐视法庭行为的权力。
Section § 2106
Section § 2107
如果加州的公用事业公司违反了州宪法规定,或者未能遵守委员会的任何具体命令或规定,并且没有其他明确的处罚规定,它们可能会被罚款。每次违规的罚款金额从500美元到100,000美元不等。
Section § 2107.5
如果个人或公司帮助承运人违反某些规定,或者他们自己违反了规定,他们可能被处以每次违规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此外,如果他们未能按时支付罚款,将按照州宪法规定的利率加收利息。利息从罚款逾期未付的那一刻开始累计。
Section § 2108
Section § 2109
Section § 2110
本条规定,如果公用事业或其雇员违反某些规定或协助他人违反,他们将面临法律后果。具体来说,如果他们违反《加利福尼亚州宪法》的部分规定,或未能遵守相关委员会的命令,且没有其他特定处罚规定,他们可能被指控犯有轻罪。处罚可以是最高五千美元的罚款,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2111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个人或公司(不包括公用事业及其员工)明知故犯或未能遵守加州与公用事业相关的规定,或协助他人这样做,他们可能会被罚款。如果没有其他具体的处罚规定,每次违规的罚款金额从500美元到50,000美元不等。
Section § 2112
如果您是个人,或在一家公司(非公用事业公司)工作,并且您违反了委员会制定的任何规定、命令或要求,或帮助一家公用事业公司这样做,您可能会被指控犯有轻罪。这意味着您可能需要支付最高 $1,000 的罚款,在县监狱服刑长达一年,或两者兼施,除非已经规定了不同的处罚。
Section § 2112.5
Section § 2113
Section § 2114
Section § 2115
如果铁路公司违反了委员会设定的安全或状况规定,公司可能被处以每次违规最高2,000美元的罚款。或者,他们可能被罚款200美元,直到问题解决为止。此外,公司可能需要支付任何逾期罚款的利息。
Section § 2117
这项法律规定了当法院出庭通知被发送给客运班车(例如公交车)的所有人时会发生什么。如果所有人收到通知并希望认罪,该通知即可作为法庭上的诉状。
但是,如果所有人未出庭、未缴纳保释金或否认指控,则必须根据特定的法律程序提交一份正式诉状。从那时起,审判将遵循常规法律程序。然而,所有人可以通过书面同意,选择仅凭书面通知继续案件。
Section § 2119
本法律规定,如果客运班线公司(例如公交车或穿梭巴士服务)或其雇员在车辆上使用未经授权的识别标志,或未按要求移除这些标志,他们可能被指控犯有轻罪。这意味着他们可能面临最高1,000美元的罚款,最高一年的县监狱监禁,或两者并罚。
Section § 2120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不得使用来自法律诉讼、和解或索赔的任何款项,除非满足两个条件。首先,他们必须书面通知财政总监,说明收到款项的情况以及收到款项的原因。其次,财政总监必须在采取任何行动前至少60天,将收到款项的情况告知相关的立法委员会主席。然而,此规定不适用于用于监管目的的费用、法院命令的资金用途,或法律明确规定资金如何使用的情形,例如与能源或费率减免相关的某些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