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401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对公共事业和普通承运人等特定业务进行监管的委员会,通过向这些业务收取合理费用来获得资金支持,这一点非常重要。这些费用应覆盖委员会的开支,以确保有效监管。费用应刚好足以覆盖成本,并为未来需求建立少量储备。储备金旨在根据委员会对其过去和未来活动的预期,确保其顺利运作。

(a)CA 公用事业 Code § 401(a) 立法机关发现并宣布,一个获得适当资金和人员配备、能够彻底审查其面临的问题并能够及时并经过深思熟虑地采取行动的委员会,能最好地服务于公共利益。立法机关进一步发现并宣布,通过向每个普通承运人及其相关业务、委员会监管的每个公用事业公司以及根据第2.5分部(从第5800条开始)申请或持有州特许经营权的每个申请人或持有人征收合理费用来资助委员会,有助于实现这些目标,因此符合公共利益。
(b)CA 公用事业 Code § 401(b) 立法机关在颁布本章时旨在,根据本章征收和收取的费用应产生足够且仅足够的收入,以资助委员会 (1) 其每个财政年度用于监管普通承运人及其相关业务、公用事业公司以及视频服务提供商州特许经营权申请人和持有人的授权支出,减去应从特别账户(本条设立的除外)、报销款、联邦资金以及上一年度未支配余额中支付的金额;(2) 适当的储备金;以及 (3) 立法机关拨款的任何调整。
(c)CA 公用事业 Code § 401(c) 就本章而言,“适当的储备金”是指在委员会监管普通承运人及相关业务、公用事业公司以及视频服务提供商州特许经营权申请人和持有人的年度授权总预算之外的储备金,由委员会根据其过去和预计的运营经验确定。

Section § 40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公用事业委员会公用事业报销账户将继续运作。委员会根据另一条款(第431条)收取的费用,必须每三个月或更频繁地送交财政部长,存入该账户。

公用事业委员会公用事业报销账户特此继续存在。委员会根据第431条收取的全部费用,应至少每季度一次转交财政部长,存入该账户。

Section § 403

Explanation
本法律在普通基金内设立了一个名为“公用事业委员会交通报销账户”的特别账户。委员会根据另一条款收取的费用,必须至少每三个月一次送交司库,以便存入该账户。

Section § 404

Explanation
本节解释了受特定法规约束的公司或企业如何管理和收取某些费用。这些公司必须向客户收取费用,以支付委员会确定的运营开支,并且可以调整费率,以确保收取足够的金额来支付这些费用。委员会将制定规则,以确定为商业热气球、漂流或滑雪等活动提供附带运输服务的承运人的收费标准。公司可以在客户账单上单独列出这些费用,并且必须按照相关条款中规定的规则及时支付所收取的费用。

Section § 405

Explanation

如果受本章管辖的个人或公司逾期30天或更长时间未能提交所需报告或支付费用,委员会可以暂停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或命令其停止运营。委员会可以估算费用,并对不遵守规定加收最高25%的罚款。该个人或公司不得对估算金额提出异议。

要恢复其许可证,他们必须支付估算的费用和罚款。如果有正当理由并提出书面申请,可以延长30天的截止日期。

如果许可证被吊销或发出停止令,所有欠费将立即到期。

如果受本章管辖的任何个人或公司在准备和提交任何报告或支付本章要求的任何费用方面逾期30天或更长时间,委员会可以暂停或吊销该个人或公司的公共便利和必要性证书、许可证或其他经营许可,或命令该个人或公司停止进行所有受委员会管辖的业务,并且委员会可以根据所有可用信息估算适当的费用,并可以因未能、拒绝或疏忽准备和提交报告或支付费用,在该估算费用金额上加收不超过该金额25%的罚款,并且该个人或公司不得对委员会的估算金额提出异议。
在支付了如此估算的费用和罚款(如适用)后,根据本条暂停的该个人或公司的证书、许可证或其他经营许可应予恢复,或停止和终止令应予撤销。委员会可以根据书面申请和对延期必要性的证明,给予任何个人或公司30天期限的合理延期。
根据本条吊销任何证书、许可证或其他经营许可或发布停止和终止令后,所有逾期未付的费用应立即到期并支付。

Section § 406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以其自身名义或代表州人民提起诉讼,以追回逾期未支付的费用。他们还可以对逾期付款要求额外加收25%的罚款。此诉讼必须在适当的法院提起。

Section § 407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如果委员会不小心向某人收取了费用,他们必须以退款的形式将这笔钱退还给该人。

委员会应授权退还本章规定的、因错误收取的费用。

Section § 408

Explanation
本法律规定,从某些与交通运输相关的业务收取的全部费用和收费必须存入一个名为“公共事业委员会交通运输报销账户”的特定账户。这包括来自公共承运人以及州际和外国公路承运人的费用。

Section § 409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如何处理从公用事业公司收取的费用和罚款。除了罚款之外,从公用事业公司收取的费用应存入一个名为“公共事业委员会公用事业报销账户”的专门账户。然而,收取的任何罚款都将存入普通基金。

Section § 409.5

Explanation
本法律要求委员会详细记录从各类公用事业收取的全部费用和收费。这些记录必须详细说明根据特定条款收到的费用,以及它们如何根据特定条文支付。

Section § 410

Explanation
本法律允许委员会制定他们认为必要的任何规章制度,以实施本章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