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法公用事业委员会:组织
Section § 303
本法律条款规定了防止公用事业委员会委员利益冲突并确保其公正性的规则。首先,委员不得与受委员会监管的公司有任何官方联系或财务利益。如果他们意外获得此类利益,必须迅速剥离,否则其职位将被免除。此外,公用事业公司的前高管在离职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最后,委员会必须根据法律规定,维护并更新有关利益冲突和不相容活动的规则和声明。
Section § 304
本法律规定,每位委员的年薪由《政府法典》的特定条款确定。它还明确指出,委员被视为文职行政官员,其薪金支付方式与其他州官员相同。
Section § 305
Section § 306
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PUC)的主要办公室设在旧金山,除法定节假日和非司法日外,始终开放。委员会必须每月举行会议,也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他时间和地点开会。
委员会的会议必须公开举行,并遵守特定的政府规定。会议议程需提前确定,除非出现真正的紧急情况(费率上涨不属于紧急情况),否则不得更改。会议内容还包括依法必须公开的调查和程序。
公共事业委员会还拥有官方印章,并获授权为其运作购置必要的用品和设备。
Section § 307
本法律条款阐述了委员会所任命律师的职责。该律师的任期由委员会决定,并在涉及委员会行为的法律事务中,代表委员会和加州人民。该律师负责处理法律程序,并就委员会的职责提供咨询。如果获得主席或委员会的授权,该律师应迅速采取法律行动,并根据需要履行其他法律服务。
Section § 307.2
在委员会的法律部门内,设有一名道德官员,由总法律顾问任命。这位官员的职责包括为所有委员和委员会员工提供高级道德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委员会的利益冲突规定、禁止从事的活动,以及与决策者进行有限直接沟通的规则。
此外,道德官员还提供保密咨询,帮助委员和员工遵守这些道德规则。寻求咨询者的身份将保密,除非他们选择向委员会公开。
Section § 307.5
本法律规定,委员会必须任命一名首席行政法法官(ALJ),其任期由委员会酌情决定。首席行政法法官的任务是管理行政法法官部门,确保其运作符合委员会的政策和优先事项。
Section § 307.6
这项法律要求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任命一名首席内部审计师。这名审计师的职责是监督委员会的财务、管理、运营和信息技术职能的审计工作,以提高问责制和透明度。
该审计师直接向委员会的审计小组委员会报告其发现和建议。此外,该审计师还必须遵守法律其他部分规定的特定政府法规。
Section § 308
本法律条款概述了委员会执行主任的职责和权限。执行主任由委员会任命,负责处理行政和管理事务,监督和组织委员会的运作。他们还负责保存委员会的程序记录,并签发通知、令状等必要文件。此外,在所有当事方同意的情况下,执行主任可以根据委员会的规定驳回投诉或申请。委员会还可以任命助理执行主任,负责在本州各地送达令状及其他法律文件。
Section § 308.5
本条规定,委员会的某些调查员及其主管人员在调查或执行委员会监管的法律时,拥有执法人员的权力。这些调查员可以对与他们调查相关的案件提起刑事诉讼。他们在执行这些行动时,被视为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事。
Section § 309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的执行主任雇用必要的员工,例如行政法法官或工程师,以协助委员会的工作。员工的薪酬由委员会决定。
执行主任还可以允许员工与相关机构(例如能源委员会或州空气资源委员会)进行培训和发展。
Section § 309.1
Section § 309.5
本节在公共事业委员会内设立了一个独立的公共倡导办公室,旨在代表公用事业客户的利益。它的目标是在保持安全可靠服务的同时,争取最低的费率,尤其关注住宅和小型商业客户。
该办公室由州长任命的主任领导,主任每年必须向立法委员会报告工作。办公室拥有自己的预算、人员和资源,包括律师和专家,以便在各项程序中有效维护客户利益。
员工须遵守相关程序,确保其角色不产生利益冲突。它可以向受监管实体索取信息,信息请求的争议由委员会解决。普通基金中的一个专门账户为其预算提供支持,并由办公室独家使用。办公室需要每年提交关于其人员配置和支出的详细报告。
在发布关于受监管实体涉嫌不当行为的报告之前,办公室必须尝试与这些实体进行非正式协商以解决问题。
Section § 309.6
这项法律要求制定一个程序,以取消加州委员和行政法法官的资格(或让他们回避),如果他们表现出偏见或偏颇,这类似于其他政府机构的现有规定。在特定的监管和法律听证会中,他们可能因在程序进行期间采取的带有偏见的行动,或在公开记录之外做出的承诺而被取消资格。然而,仅凭过去的职业经历不足以证明偏见。这些程序不能允许被质疑的法官或委员自行决定是否回避,并且必须为公众提供审查和反馈这些程序的机会。
Section § 309.7
这项法律指定委员会的一个特定部门负责加利福尼亚州铁路安全的所有方面。他们检查、监测和调查铁路及公共交通系统,确保其遵守安全法律。
该部门可以进入土地和查阅记录进行调查,并且必须有认证检查员定期检查铁路运营情况。他们与铁路公司、员工团体和联邦机构合作,以维护安全标准。
该部门的工作人员将包括必要的法律和执法人员,以维护安全法律并追究违规行为的责任。他们的工作资金来源于铁路公司支付的费用以及用于平交道口安全措施的拨款。
Section § 310
本节解释说,即使委员会出现空缺,其余委员仍可履行所有职责并作出决定。开展任何事务或行使任何权力都需要多数委员。如果委员会需要进行调查、质询或听证,它可以指派一名或多名委员或一名行政法法官来处理该过程。一旦这些程序的结果和决定获得整个委员会的批准并备案,它们就成为委员会的官方立场。
Section § 311
加州公用事业委员会(PUC)及其官员有权在全州范围内进行质询和听证,包括签发传票和认证公务行为。委员和行政法法官都可以处理此类听证会,确保根据PUC的规则收集和审查证据。听证会结束后,他们会准备一份意见书作为拟议决定,该决定将成为公共记录。这份拟议决定必须与所有当事方共享,并有至少30天的审查期,之后PUC才会发布最终决定,必要时可以修改拟议。
如果拟议决定被大幅修改,必须送达所有当事方,并在表决前接受公众审查和评论。紧急情况可以缩短这些时限。某些客户投诉如果被认为不符合公共利益,可以免于提交意见书。
PUC规则的修改需要行政法办公室的批准,特别是为了公共福祉所需的紧急修订。如果审查时间因紧急情况而缩短,PUC必须通知立法机构。
Section § 311.1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在选择和授予合同时,不能考虑设施的地理位置。换句话说,委员会的决定不应受到这些设施是否位于本州某个特定区域或靠近本州任何特定区域的影响。
Section § 311.4
Section § 311.5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公用事业委员会(PUC)必须在委员们投票的会议之前,公开提供会议议程和相关文件。议程和相关材料应易于获取,包括在线发布。
PUC还必须在互联网上公布各种文件,包括拟议的决定、决议、已通过的决定、一般命令、规则、裁决,以及每个程序的详细案件卡。
法律还进一步规定,必须在线提供信息,说明公众如何参与费率制定过程,以及如何与公共顾问办公室互动,该办公室帮助将公众与相关案件和决策者联系起来。
Section § 312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及其成员可以像法院一样,签发传唤令、传票和逮捕令等各种法律文件。这些文件可用于处理藐视法庭的行为,并且在整个州都有效。这些文件可以由被授权送达法院文件的人员,或者由委员会指定的人员送达。送达这些文件的人员将根据1915年设定的收费标准获得报酬,其支付方式与支付证人费用类似。
Section § 313
Section § 314
这项法律允许委员会及其官员随时检查任何公用事业的财务和业务记录。他们还可以就公用事业的运营情况,对公用事业员工进行宣誓质询,并将这些陈述记录在案。
这项权力也延伸到检查相关企业,例如电力、燃气、供水(拥有2,000个以上连接)或电话公司等公用事业的子公司或持有控股权的公司。这是为了确保没有任何交易会损害公用事业客户的利益。
Section § 314.5
委员会必须采用基于风险的方法,审计或审查公用事业公司(例如提供电力、燃气、电话、供水和污水处理服务的公司)的财务记录。电力公司和燃气公司必须至少每五年接受一次审计。在电话、供水或污水处理领域被认定为高风险的公司,必须至少每十年接受一次审计。根据第274条或第792.5条进行的任何审计都计入这些要求。此外,委员会必须在其网站上公布这些审计报告和其他相关信息。
Section § 314.6
本节允许委员会对其创建或影响的实体或项目进行财务和绩效审查或审计。它要求这些审计必须及时完成并符合标准。委员会还可以根据审计结果进行后续工作。此外,自2020年1月15日起,他们必须每年在其网站上发布其审计手册和任何更新。
Section § 315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必须调查加州境内涉及公用事业的事故,特别是那些导致死亡或受伤且需要调查的事故。委员会可以发布其认为公正合理的命令或建议。值得注意的是,委员会的任何命令或事故报告都不能在损害赔偿诉讼中用作证据。此外,公用事业机构必须按照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向委员会报告这些事故。
Section § 316
本节要求电力公司与委员会充分合作,调查涉及架空电力设施的重大事故或可报告事件。他们需要确保现场安全,恢复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证人信息的查阅权限。
这包括保存所有文件和证据至少五年,除非委员会允许更短的期限。公司必须提供有关证人以及从事件现场移走的任何证据的详细信息。所有文件必须妥善保存,以供委员会调查员评估,除非受法律特权保护。
Section § 317
Section § 320
这项加州法律规定了一项政策,即在可行且不与环境规划冲突的情况下,将电力和通信线路埋入地下,尤其是在风景公路附近。公共事业委员会(PUC)的任务是,在1972年底前制定一项计划来执行这项政策。该计划应与地方政府合作制定,一旦准备就绪,就必须遵守。铁路不受此要求的限制。
Section § 321
本节规定委员会必须任命一名公众顾问,并设立一个办公室来协助希望参与委员会听证会或程序的公众和纳费人。这包括在洛杉矶设有一个单独的办公室。公众顾问帮助公众理解并参与这些程序,并就如何更有效地让公众参与向委员会提供建议。
公众顾问和执行主任还必须宣传委员会鼓励公众参与其程序的计划。此外,公众顾问负责处理公众对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投诉和意见,并对投诉人的身份保密,除非他们表示希望公开身份。
Section § 321.1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评估其决定的影响,特别是要考虑经济影响以及客户、公众和员工的安全。评估应融入其常规决策过程,而不是设立新的办公室或部门。实质上,他们需要利用现有资源和结构来确保其选择是安全的,并且不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Section § 321.6
Section § 322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至少每年一次收集并公布其关于如何进行听证会及其他程序的规则和决定。该汇编必须涵盖各种程序方面,例如诉状、公告、出席、待解决的议题、听证前规程、证据收集、所需文件、简报提交和会议。基本上,它确保了委员会运作方式的透明度和清晰度。
Section § 322.5
Section § 323
Section § 323.5
这项法律要求委员会更新并维护“加州能源升级”网站,提供小型企业可以利用的节能计划信息。这些计划包括能源效率和清洁能源发电等内容。
此外,委员会还需与小型企业倡导办公室协调,确保小型企业获得必要的营销和教育材料。这旨在确保小型企业能够充分利用提供财政激励、回扣和其他援助的计划。
Section § 324.5
这项法律要求公共事业委员会每年两次向公众和政府机构提供其少数族裔和女性企业数据库中的非机密数据。这包括公司详细信息,如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这些信息以纸质版和通过在线公告板服务以电子形式发布。
委员会可以收取费用来弥补提供这些数据的成本。
Section § 325
这项法律赋予加州公共事业委员会(PUC)在重大灾害后迅速采取行动,帮助恢复公用事业服务的权力。如果某个地区被宣布为国家灾区并需要联邦援助,PUC可以制定特殊程序来处理紧急情况。
这些程序确保公用事业公司能够迅速恢复服务,而不会被现有规章制度拖慢。这些规定还允许公用事业公司收回在恢复服务期间产生的合理费用。
法律概述了PUC应考虑的几个因素,例如紧急措施的速度和范围,以及哪些规定可能需要豁免。法律还保证,即使在快速程序下,利害关系方也有公平的机会陈述其情况。
最终,这项法律赋予PUC在紧急情况下有效应对的权力,并在快速行动和监管公平之间取得平衡。
Section § 326
这项法律要求在2020年1月1日前,在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的委员会内设立一个野火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公用事业活动。该部门的任务包括:强制电力公司遵守野火安全措施;制定野火风险降低的绩效指标;进行审计;与紧急服务部门合作处理公共安全断电事件;支持野火天气数据分析;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然而,截至2021年7月1日,该部门的所有职责已根据《政府法典》的规定移交给能源基础设施安全办公室。
Section § 326.1
设立加州野火安全咨询委员会,旨在向能源基础设施安全办公室提供建议。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分别由州长、州议会议长和参议院规则委员会任命,任期四年,交错任职。成员必须具备安全、电气基础设施或相关领域的背景,并且委员会中必须始终包含至少三名电气基础设施专家。
委员会每年至少在加州不同地区召开四次会议,非受薪成员每次会议可获得最高400美元的报酬。委员会的开支由公共事业委员会的资金支付,并计入能源基础设施安全办公室的年度预算。
重要的是,委员会及其成员的通讯不受委员会单方面沟通规则的约束,这些规则是关于与委员会沟通的规定。
Section § 326.2
加州野火安全咨询委员会负责审查地方公有电力公司和合作社的野火缓解计划并提供反馈。他们就如何降低野火风险提供建议。此外,他们还应能源基础设施安全办公室的要求,提供其他关于野火安全的建议。
Section § 327
本法律条款要求参与加州替代能源费率 (CARE) 计划的电力和燃气公司,在委员会监督下管理低收入能源效率和费率援助计划。他们必须利用州和联邦资金,与社区组织合作以高效实施计划,促进职业技能发展,并努力降低能源使用量和账单。
电力公司还应关注面向高层和多户住宅客户的能源效率和太阳能计划,并通过防风雨改造和电器升级来支持经济适用房。CARE 计划的成本应在所有客户类别中平均分配。如果需要竞争性招标,评估标准应考虑服务质量、本地参与度、社区了解程度和财务稳定性。委员会可以根据公众反馈调整这些标准,以改进计划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