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20650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允许交通委员会购买或租赁公共汽车和轻轨列车等车辆和设备。他们可以签订协议,并使用与私营交通公司类似的融资方式。

他们可以使用一种称为“设备信托凭证”的融资方式,分期支付这些设备的费用。在所有款项付清之前,委员会不会真正拥有这些设备。

董事会可以购买公共交通设备,例如轿车、无轨电车、汽车、轻轨车辆或滚动设备,并可以签订协议、租赁合同和设备信托凭证,采用从事公共交通业务的私营公司通常使用的形式,以实现公共交通设备的购买和租赁,并可以根据董事会认为适当的条款和条件处置设备信托凭证。
公共交通设备的付款或其租金可以分期支付,并且延期分期付款可以通过设备信托凭证来证明,这些凭证是或将是董事会合法可用的。设备的所有权在设备信托凭证支付完毕之前不归属于董事会。

Section § 120651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在购买或租赁滚动设备时,可以指示卖方或出租人将该设备出售或租赁给作为受托人的银行或信托公司。这样做是为了设备信托凭证的利益和担保。 受托人随后可以将设备交付给董事会的指定负责人。同时,董事会可以签订分期付款购买协议,或者将设备回租给自己。

Section § 120652

Explanation

本法律条款解释说,任何协议和租赁都需要由法律上允许的人员进行确认(即正式核实),这类似于您确认房产契据的方式。

此外,这些协议、租赁以及设备信托凭证必须通过董事会决议授权。它们应包含必要的条款,以确保凭证中指定的资金可用于支付设备信托凭证。

协议和租赁应在依法授权办理契据确认的人员面前,以契据确认所需的形式正式确认。
协议、租赁和设备信托凭证应经董事会决议授权,并应包含为确保设备信托凭证从凭证中指定的法律上可用的资金来源获得支付而被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契约、条件和条款。

Section § 12065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任何协议、租赁或设备信托凭证,都不得违反与董事会发行的债券、票据或凭证支付相关的任何信托协议的条款。

Section § 120654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协议和租赁的已签署副本必须提交给州务卿备案。备案时,州务卿会收取每份一美元的费用。一旦备案,这些文件就作为公开通知,告知未来的债权人或买家这些协议或租赁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