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107023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解释了针对一个区的金钱或损害赔偿请求必须遵循《政府法典》中规定的一些程序。首先,它规定除非有其他规则适用,否则请求必须符合《政府法典》第810条开始的规定。其次,根据第2章的指导方针,任何请求都必须在董事会审查该请求的会议召开前至少五天提交。最后,对于豁免于某些政府条款的请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给该区的董事会秘书,并遵循与《政府法典》第910条至第915.2条类似的程序。这些程序是采取法律行动前的必要条件,而法律行动还需遵守第945.5条和第945.6条中规定的进一步条件。

(a)CA 公用事业 Code § 107023(a) 针对该区的所有金钱或损害赔偿请求,除其中另有规定或受其他明确适用的法规或规章管辖外,均受《政府法典》第1篇第3.6部(自第810条开始)管辖。
(b)CA 公用事业 Code § 107023(b) 董事会不予审议任何金钱或损害赔偿请求,除非该请求符合《政府法典》第1篇第3.6部第2章(自第910条开始)的规定,并且除非该请求在董事会审议该请求的会议召开前至少五天提交给董事会秘书。
(c)CA 公用事业 Code § 107023(c) 根据《政府法典》第935条,针对该区的所有金钱或损害赔偿请求,且根据《政府法典》第905条,这些请求被排除在《政府法典》第1篇第3.6部(自第810条开始)的规定之外,且不受任何其他明确相关的法规或规章管辖的,应受本节规定的程序管辖,具体如下:
(1)CA 公用事业 Code § 107023(c)(1) 一份签署的书面请求应由请求人或代表请求人的人通过邮寄或递送给董事会秘书,提交给该区。该请求应符合《政府法典》第910条的要求,或采用该区提供的表格。
(2)CA 公用事业 Code § 107023(c)(2) 除非本节另有规定,根据本节提交的所有请求的提交、审议和处理程序,应与《政府法典》第910条至第915.2条(含)以及任何已颁布的修正案所规定和要求的程序相同,这些规定和条款特此被采纳为本节的要求。本文规定的请求提交和处理是提起诉讼的先决条件,且该诉讼应受《政府法典》第945.5条和第945.6条规定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