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210条规定的最高税率,可以提高到经该区多数选民在为此目的召开的特别选举中投票批准的金额。
区级权力与职能财产税
Section § 70212
这项法律要求董事会每年征收一项特别税,以偿还区债券(即金融贷款)。这项税款将用于支付年度利息以及在下一次普通税款到位之前需要支付的部分本金。如果债券的到期日超过一年,这项税款还将帮助设立一个“偿债基金”——即一笔储蓄,用于在到期日之前全额偿清债券。
董事会除了第70210条规定的普通税征收外,应每年征收并收取一项税款,直至区债券偿清,或直至区库中有一笔专款用于该目的,以支付债券到期应付的所有本金和利息。该税款应足以支付债券的年利息以及在下一次普通税征收所得款项可用之前到期的部分本金。如果因发行债券而产生的债务的到期日始于发行日一年之后,则该税款应按上述时间和方式每年征收并收取,足以支付到期债务的利息,并构成一个偿债基金,用于在到期日或之前支付本金。
区债券 年度税收征收 本金支付
Section § 70213
这项法律允许区董事会处理税款,包括评估、征收和收取税款。如果税款逾期未缴,该区可以购买相关财产,并在未缴税款之外额外收取罚款、利息和费用。
董事会可以规定由该区进行税款的评估、征收和收取,包括因拖欠税款而将财产出售给该区,并附带罚款、利息和费用。
区董事会 税款评估 征收
Section § 70215
每年八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之前,县审计员必须向董事会提交一份书面报告。这份报告会显示该区域内所有财产的总价值,这些价值是根据第 (70214) 条所述的、经过调整的评估值确定的。
县审计员 财产价值评估 价值声明
Section § 70216
这项法律规定,委员会必须在每年9月1日之前设定房产的税率。他们会根据县审计员报告的房产价值,确定每100美元房产应征收多少美分的税。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能够征收到委员会之前计划所需的资金。只要税率不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委员会设定的税率和对房产价值的评估在法律上都是有效的。
税率设定 财产价值评估 县审计员报告
Section § 70218
这项法律规定,区征收的税款将与县税一同征收。一旦征收完毕,最终金额将按照适用于其他税款结算的标准法律程序和后果,支付给该区的司库。
该区如此征收的税款应与县税同时并以相同方式征收。征收后,按照本条规定确定的净额,应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税款结算的一般要求和罚则,支付给该区的司库。
区税 县税 税款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