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tion § 70035

Explanation
如果通过了一项决议或提交了一份有效的请愿书,监事会必须举行一次公开听证会,讨论成立马林县交通区的事宜。所有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在这次听证会上分享他们的意见。

Section § 70036

Explanation
监事会可以决定将某些区域排除在一个区之外,如果他们认为这些区域从被纳入该区中无法获得足够的益处。但是,任何已设市区域都必须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这意味着它们不能被部分纳入或部分排除;它们必须作为一个整体被纳入或排除。

Section § 70037

Explanation

听证会结束后,如果区域的设立是由请愿发起的,监事会必须在该拟议区域内组织一次选举。如果是由决议发起的,他们可以选择这样做。这次选举将决定该区域是否会被正式设立。

听证会结束后,若由请愿发起,监事会应在拟议区域内召集一次选举;若由决议发起,则可召集一次选举,以决定拟议区域是否将被设立和建立。

Section § 70038

Explanation
县监事会必须宣布并公布在指定区域内即将举行的选举。

Section § 70039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要求,任何关于成立一个新区域的通知,都必须清楚地说明这个区域叫什么名字,以及它的具体边界在哪里。

Section § 70040

Explanation

本节规定了确定是否设立“马林县交通区”的选举选票所需的格式和内容。选票必须包含标准的法律说明,以及一个明确的问题,询问选民是否支持设立该交通区,并提供“是”或“否”的选项。

选举选票应包含法律要求印制在选票上的指示,以及以下内容:
“马林县交通区”是否应设立和建立?

Section § 70041

Explanation
如果你想在某个拟设区域的特定选举中投票,你必须是居住在该区域的注册选民。

Section § 70042

Explanation
这项法律规定,某项选举可以与现有的其他州、县或市选举安排在同一天举行,并且为了方便,可以与这些选举合并。

Section § 70043

Explanation
监事会必须在选举后的第一个星期二召开会议,审查并正式统计选票。

Section § 70044

Explanation
当地县监事会负责组织和管理在整个区域内举行的选举。这次选举的费用将由县的普通基金支付。